第19章 如何交易股票(3)(1 / 3)

(4)買賣申報傳輸至交易所電腦主機,經接受後,由參加買賣的證券商印表機列印買賣申報回報單。

(5)買賣申報僅限於限價申報一種。

(6)證券商查詢其未成交的買賣申報,應經由終端機進行。

(7)申請撤消買賣申報時,應經由終端機撤消。申請變更買賣申報時,除減少申報數量外,應先撤消原買賣申報,再重新申報。

2.行情揭示分為公開揭示屏幕與專業揭示屏幕。

公開揭示屏幕至於深圳交易所集中交易市場和各證券商營業廳。在市場集會時間內,公開屏幕應將成交價格隨時揭示,買賣申報價格的揭示以當市最近一次成交價格為基準報出最高叫買價與最低叫賣價。

專業屏幕通過證券商的作業終端顯示,可隨時揭示圍繞最近一次成交價上下兩個升降單位的所有申報。

3.證券商的買賣申報,經交易所電腦主機接受後,由交易所主機自市場集會時間時起自動撮合成交。

4.決定買賣申報的優先順序原則。

(1)價格優先

(2)時間優先

(3)客戶委托優先

5.買賣申報的競價方式

買賣申報的競價方式,分為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開盤或收盤采用集合競價方式兩種。收盤時采用集合競價自收盤前10分鍾開始。

6.集合競價與連續競價

集合競價產生首次上市或除權除息後上市開市價。依集合競價方式產生開盤價格的,其未成交買賣申報,仍然有效,並依原輸入時序連續競價。

開盤價格未能依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時,應以連續競價產生開盤價格。

7.連續競價時,在當市最近一次成交價或當時揭示價連續兩個升降單位內,其價格依下列原則決定。

(1)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價格優先成交。

(2)買(賣)方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申報價格時,采用較接近當市最近的一次成交價格或當時揭示價格的價位成交價格。

8.買賣申報一經成交,即經由參加買賣的證券商的印表機列印成交回報單。

9.成交回報單

成交回報單的項目應包括證券商代號、委托書編號、委托種類、證券代號、成交數量、成交價格、成交金額、買賣類別、代理或自營及成交時間。

綜上所述,證券商成交的基本流程是:證券商給其在證券交易所的代表人或代理人發出通知,代表(出市代表)了解行情,討價還價,成交。

(第六節)清算與交割

一.清算

(一)清算程序

證券交易所的清算業務按“淨額交收”的原則辦理,即每一證券商在一個清算期(每一開市日為一清算期)中,證券交易所清算部首先要核對場內成交單有無錯誤,為每一證券商填寫清算單。對買賣價款的清算,其應收、應付價款相抵後,隻計軋差後的淨餘額。對買賣股票的清算,其同一股票應收、應付數額相抵後,隻計軋差後的淨餘額。清算工作由證券交易所組織,各證券商統一將證券交易成視為中介人來進行清算,而不是各證券商和證券商相互間進行軋抵清算。交易所作為清算的中介人,在價款清算時,向股票賣出者付款,向股票買入者收款;在股票清算交割時,向股票賣出者收進股票,向股票買入者付出股票。

(二)有關清算的一些規定

我國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在買賣成交後清算時實行了如下一些製度:

1.開設清算帳戶製度

在證券交易所經營股票買賣業務的證券商必須集中在證券交易所的清算部開設清算帳戶。我國限於目前條件,各交易所都要求證券商必須在人民銀行營業部開設清算帳戶,並在該帳戶中保持足夠的餘額,以便保證即日清算交割時間劃撥價款的需要。

2.股票集中保管庫製度

其主要做法是:各證券商除將自有的股票扣除一部分留作自營業務所需外,將大部分集中寄存在證券交易所集中保管庫內,入庫時隻限於批準上市的股票。股票的交割由證券交易所通過庫存帳目劃撥來完成,即當各證券商在交割日辦理各種股票的交割時,隻需交易所清算部按“清算交割表”上的各種股票的應收或應付數量在各自的庫存股票的分戶帳上進行劃轉即可,即“動帳不動股票”。若有證券商不參加集中保管造成不能通過庫存帳目轉完成交割時,該證券商必須承擔送交或提取股票的全部事物。

3.清算交割準備金製度

實行交割準備金製度的目的在於保證清算交割能正常順利地進行,保證清算的連續性、及時性和安全性。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各證券商必須交納人民幣25萬元。各證券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履行清算義務,亦不得因委托違約而不履行清算的責任。若證券商不履行此項義務時,證券交易所清算部有權動用證券商繳存的清算準備金先行支付,由此產生的價款差額及一切費用和損失,均由違約者承擔。

證券交易所規定,在一般情況下,同一日成交者為清算期;證券商不得因委托人的違約而不進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