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麵有慍色,“你十六歲,很小?”
“額……也不是很小……一般般小……”
皇帝的臉色越來越不好看,他好像把我看成一張紙,恨不得把我揉成一個紙團塞在口袋裏隨身攜帶。毫無疑問,假如我們是在皇宮裏,皇帝說不定一發怒,一道聖旨賜下,讓我那奸臣爹準備嫁妝,即日便嫁給他。
可惜,這裏是蒙古大草原上,天高皇帝遠,皇帝呆在這裏,也沒法下聖旨。
我這點僥幸的想法還沒持續三分鍾,皇帝便咬著後鑿牙道:“三寶,你還想多玩幾年?可我不想再浪費時間了。待回京之後,我便頒布一條法令,女子十五歲及笄,若是十六歲還不出嫁,女子父母每人杖責二十大板,全縣加重百分之一的賦稅。情況嚴重的縣,上麵府裏的官員也要受罰,一層層往上罰。”
我嘞個去,皇帝要不要這麼狠!
在大康王朝,中上等家庭的父母從女兒十一二歲便開始尋覓夫婿,正所謂一家有女百家求,在踏破門檻求親的人當中擇優選婿,選中後下小定,女方開始準備嫁妝。待女子十五及笄後,便完婚。窮人家則沒那麼多講究,姑娘年紀小,家裏難以維持生計,父母可能會把姑娘賣給有錢的富戶當小妾,或者是給同樣的窮人家當童養媳。
到了十六七歲還沒出嫁的,在民間是要被戳脊梁骨的。像喬止月“二十高齡”,同齡姑娘左手牽一個,右手抱一個,大孩子早就會打醬油了。而喬止月二十歲,還沒有訂親,她出身高貴,樣貌姣好,卻二十歲還沒嫁人,在民間也實屬罕見。當然,長得太醜對不起觀眾、有殘疾、腦子有問題等這些非正常的姑娘,就算到了三四十歲還嫁不出去的,也是大有人在,這一類的因為自身都有缺陷,不能算到正常案例裏麵。
若是皇帝真的一怒之下頒布了那條法令,女子十六歲之前必須嫁人,那我和喬止月還會有好果子吃嗎?喬止月是英國公嫡長女,名滿天下的“剩女”,而我也有十六歲,還不曾訂親,我那奸臣爹又是右丞相,要抓典型的話,先從高官開始查。
試想一下,這個條令頒布之後,大康王朝的女子們從十歲開始便要愁嫁,若是十三四歲還沒訂親,那簡直是距離犯法不遠了。可一個女子最美好的年紀也就是十幾歲的時候,她們本該無憂無慮,卻為嫁人發愁,皇帝怎麼能那麼狠心呢!
我明知皇帝是用激將法逼我就範,皇帝給我挖了一個意料之中的坑,我還必須往裏跳。我低聲道:“錦哥哥,我的命都是你救來的,你想讓我什麼時候嫁你,我便什麼時候嫁給你,這樣行嗎?那個法令害人不淺,千萬不能頒布。”
皇帝摸了摸我的頭,又刮了一下我的鼻梁,說:“這還差不多。”
我認為出發前的談話應該到此結束,便道:“錦哥哥,那我們出去玩吧。”
“三寶,等這次回宮之後,我把該處理的事情處理掉之後,我便娶你。”
聽起來,皇帝迫不及待的想娶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