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在任何地方,都是一種支撐生命的安定力量。
——莎士比亞
從前有一個很有錢的人,他無兒無女,孤獨的他非常害怕死後不能進入天堂。“我積累這麼多財富有什麼用呢?”他悲傷地想,“我究竟在為誰工作呢?”
人們勸他把自己的錢慷慨地分給窮人們,但他說:“不,我將把我的錢送給一個失去了一切信念,對幸福生活感到絕望的人。”
一天,他看見一個窮人正躺在糞堆上,他穿著破舊、汙穢的衣服。“這個人肯定失去了所有的希望。”富人自言自語道。他給了這個窮人100元錢,然後向他解釋了他這樣做的原因。
“隻有死人才沒有希望呢!”這個人吃驚地叫道,“對我來說,我相信上帝既然能讓你這麼富有,他也能很容易讓你一無所有。”於是他拒絕拿取富人的錢。
這個有錢人厭煩了世上的一切,他決定去死人那裏,把他的錢藏在公墓裏那些死人們中間。
隨著時間的推移,富人失去了他所有的財富。這時,他太需要錢了,於是他去了公墓,挖出了他藏的錢。警察認為他肯定是個盜墓者,於是逮捕了他,把他帶到城市總督麵前。
“你不認識我了嗎?”總督問。
“我怎麼會認識像您這樣顯赫的人物呢?”這個富人說。
“我就是你曾經認為對生活感到絕望的人啊!你瞧,上帝幫助了我,我的命運改變了。”總督說。
這兩個人緊緊地擁抱在一起。總督下命令允許這個人從公墓裏拿回他的錢,並且在他的後半生裏,他每天都可以得到一餐免費的飯和一份慈善的禮物。這個富人不是出自慷慨,而是出自恐懼才行善。他的恐懼使他不能無私地給予,而要有所限製,附有條件。他覺得自己可以對別人做出判斷,卻不知實際上正是他自己完全放棄了生活的希望,他錯誤地認為希望來自財富而不是自己豐富的內心世界。
不管我們給別人的是多還是少,都應正確地培養我們的給予態度,隻有這樣才能讓我們懂得向外給予會使我們更能認識到內心的豐富。最開始給予的時候,我們應放棄一些平時束縛我們的感覺,放棄埋怨、嫉妒、仇恨,放棄得到認同、報答、報酬、感激和合作的欲望。因為所有這些感覺會使我們過分注重外部世界,我們會想:我們是否和別人一樣優秀?別人會讚同我們的意見嗎?所以這些感覺會分散我們的注意力,使我們不能專心於發掘不可見的豐富的內心世界。
當然,我們在提到給予金錢時,同時還可以提到給予愛、理解、支持、保護或食物。金錢的給予並不能代替上述其他物質或情感的給予,金錢的給予隻能說在某種程度上代表了給予的本質。金錢可以代表一切在市場上買賣的物品,不管這些物品是貨物或服務,都可以用錢買到,所以金錢可以購買為了滿足許多不同的需要而必需的東西。但是,金錢不能買到快樂,不能買到幸福,希望也不能通過金錢來購買,希望是來自於豐富的內心世界的。
這個故事讓我們認識到了給予應有正確態度的重要性。記住這一點,我們就會明白為什麼這個故事中的富人雖然給予了,卻被窮人又扔回他的施舍,並教訓了他一通。不隻是因為他給人東西,而是因為他自己覺得生活沒有意思,想以此來換取死後不受罪,而且還因為他向窮人施舍的出發點是因為他覺得這個窮人已經絕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