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序(1 / 1)

每個人的獨特已經足夠偉大

在異國度過新年的第一天,想不到這裏居然爆竹滿天仿佛在家鄉,我知道自己要勇敢的走向前。

十二年前的此刻,我正趕回家鄉小鎮,十二年前的上個夜晚,我媽媽走了。12年如轉瞬,這些年都做了些什麼?很多事當然沒有想到。毋庸置疑的是我一直在改變,然而這變化雖然出乎意料,卻也不大。寫了幾枚文字,並以畫姑娘而虛名。有了些小遊曆。廢話很多,並自以為參透紅塵與人類的終極真理。

我實現了很多夢想,然而在實現之後,卻更感受到自己的渺小,和夢想的渺小。

這不是個糟糕的人生,卻是個平庸的人生。平庸的人生怪不了社會和別人,世界隻有平庸這件事,推不到別人身上。

但我很確定,對媽媽來說,即使這般我已經太太太了不起,她大概從沒想過自己那個兒子做到以上這些,沒想過他能考上大學,能寫能畫。對她來說,我是那個學習很差,悶不作聲的兒子,頂嘴不好管。我也永遠以這個形象留在她心中了吧。就像她在我心裏也永遠是年輕的臉。然而即使在那叛逆時期,仍能感覺到她為我自豪,為什麼?因為她看到我在一天天長大吧,看到我越來越高,看到我逐漸擁有自己的思想,看到我正在改變。

媽媽是多麼有性格的人,她驕傲,自豪,堅強,文藝,她要當個文學家。即使十二年過去,仍然不能體會到這個人已經走了;這個人,這個如此獨特的人,絕對無法替代的人,居然已經不在人間。我分明感覺她仍然活著,隻不過不能見麵而已。時常想,假如上帝是個藝術家,媽媽,還有很多很多伴我成長的人,他們全都那麼有個性,他們全都有著不能磨滅的音容,他們是些多麼精美的藝術品阿。假如我是上帝,該多麼自豪這每一個人身上絕不與眾混淆的創意性格,該多麼激動,我怎麼可能親手打碎這些藝術品呢?怎麼能讓他們化為烏有?我覺得這些曾經活在我生命中的人們才是偉大的,他們其實什麼都不用做,什麼成績也不需要有,他們也無所謂實現夢想。因為他們每個人的獨特已經足夠偉大,足夠精彩,他們是燦爛地球上每一朵漂亮的花,其實根本無所謂長在哪裏。無論是供奉在神壇上,還是就點點灑在鄉間,其實沒什麼區別。

然而他們都走了。伴我一起長大的人們,這些精彩的人,他們逐漸都走了,我熟悉的人們,就這樣越來越少。

活著,是為了死亡。在現在這個瞬間與死亡之間的那段距離,就是研究和努力的課題。

鍾聲已經響起,很快,就要進入下一個年代.我空長了十歲.站在這樣一個異國城市的門廊前麵.身後全是塵土.過去的十年,大家死了,大家離開。我不得不頻繁地寫著日記,生怕很多事情就此消失,忘記。

人生好像很多個不同的人,童年的你,少年的你,青年的你,和現在的你,每一個都如此陌生,幾乎相互不能溝通。假如我能找到十二年前那個沉默寡言,不和父母說話的少年,我會說些什麼?會勸他去了解父母麼?會預言他將來的遭遇麼?無論如何,我所說出的每一句話,都是當年的他決不可想象。

我沉浸在雲彩中,當邁步向前,已經過去了的那些柔軟的感情便扯得很長。

前方逐漸清晰,那會是許多人在青年時代拚命追求的目標,比如財富,聲名,然而卻顯得不那麼迷人了。隻希望能做到:再也不向後看。

青年時代其實並不知道,哪怕什麼也沒有,亦絲毫無損於美麗。

僅以此書獻給離去的人們,獻給未來的美景。

Benjamin

200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