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就算是你說的撞衫,那也說明我們眼光差不多,你看選衣服都能選同一個款,不知道的人還以為我們今天穿了情侶裝,這也太巧了吧?”
經他這樣一說,她才發現,原來他的這件風衣和自已身上的風衣是同一個品牌,難怪這麼眼熟,原來都是“倫敦霧”這個牌子,這個牌子的衣服還是美國曆任總統的最愛。
“哈哈,我穿這個牌子的衣服很正常,因為我一直在美國,可你又不在美國,為什麼也要買這個牌子的衣服?”她這麼說,隻是不想讓他說她是在學他的穿衣風格。
“喜歡就是喜歡,不行啊?”
“行,有錢買什麼都行。”
紀千晨嘴角牽起笑意,想不到兩人會這樣有默契,居然穿一模一樣款式的黑色風衣,太開心了,開起車來也有些搖頭晃腦,有種想要引頸高歌一曲的興奮勁。
今天還是她第一天去公司上班,難道這就是命中注定?
為了測試一下眾人的眼球,他帶著她去人流很多的地方吃早餐,果然,兩人一亮相,吸引了所有人的眼光,還有人聲說:
“哇,他們的情侶裝好酷!”
“真的好看到爆,好般配的一對男女,男帥女靚。”
“簡直太帥了!”
......
他趁機將手搭上她的肩膀,悄聲說。“聽見沒,都說這衣服穿在身上好帥,你一個女人,為什麼要買這樣的款式?老實交待,是不是哪個男人給你買的?還是你沐大哥給你買的?”
大庭廣眾之下,他居然這麼親密地摟著她走路,她氣息微亂,瞪向他。“拿開你的手,別靠我這麼近!大家都看著呢?要是被你熟悉的人看到,再添油加醋告訴林大小姐,還有莫涵若,我又得莫名其妙地受罪了。”
他不僅沒有離開她,反而越靠越近,近得額頭幾乎要靠在她的額頭上了,對於她的說辭,他不僅不惱,臉上還漾著迷人的笑容,就是故意要在眾人麵前秀恩愛似的。
“你要幹什麼?”她低吼,覺得空氣中都是他的味道,他實在是靠得太近了,近到她有些呼吸困難,臉紅的她伸著手去推他。“快走開啦!”
“你真是不乖!”紀千晨輕笑,在她額上印下一記輕吻,當她揮著拳頭過來的時候,他已經及時躲開了。
“你這個不要臉的家夥!”她低吼。
“親愛的,那是給你的獎賞。”他朝她打了個響指,然後讓她跟著自已走。
見那麼多人都在看著自已,她隻好緊緊跟著他,然後嗤之以鼻地哼了聲。“你別太過分啊,再這樣不要臉地占我便宜,小心我對你不客氣!”
“沒事,你可以以牙還牙,我不介意你也不要臉地占我便宜啊?剛剛,我是親了你一下,要不,你再親我一下就當扯平了,要不然,你會一直覺得被我占了便宜,心裏會覺得虧!”
“混蛋!你這個臭家夥,你真是可惡!”她氣得咬牙切齒,她現在不想和他爭論下去,反正她也討不到半點好,不如,一會大吃一餐,補充好能量再跟他算總賬,至少,吃飽了打人也有力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