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一】血染白衫(1 / 3)

深秋了,天氣越來越冷了,穿兩件衣服才能出門。我躺在學校的一棵杏花樹下枕著頭看著深秋的天空。天依舊是那麼藍,學校的大學依舊是那麼清閑,那麼曾經那過市級桂軍的藍球體考生依舊在操場上飛奔著。而我卻在也不願意像他們那麼活潑了。躺在依舊不變的杏花樹下,一切都沒有變化,可是變的是尉遲修。尉遲修他在也回不來了。

我遇到尉遲修是在兩年前,那時我剛上大一,他比我小一歲,卻比我高一個年級。說來也是巧合,遇到尉遲修那年是個繁華的春天,他離開也是一個繁華的春。

我家住的很遠,我家人讓我在外麵租房子,我卻堅持要住在學校。開學那天,我提著大包小包的走進杭州大學,從進校門開始所有的人目光都沒有離開過我。我聳聳肩無所謂的繼續提著自己的東西。由於東西太重了,我已經沒有力氣去抬頭看看前麵。心想反正別人會讓路,索性就一路底著頭托著東西。

恰巧在這個時候一個很瘦弱的身體撞在了我的身上,他被我的撞在了地上。

我慌忙的放下東西抬起頭看著他,那就是我第一次遇見尉遲修。他側臥在地上,長的一張病態的臉,五官很端正,有些書生氣質,穿著一身雪白的襯衫。也許是我的力氣太大了吧,我看到他的手一直在流血,他有些慌亂的掩飾住那隻受傷的手,抬起頭看著我。我尷尬的抓了抓頭發,伸出隻手到他麵前,“對不起,你沒事吧?”

他搖搖頭,自己爬了起來,我的手愈發尷尬的僵在空中。看著這個比自己稍微高那麼一點的男生,他的血流了很多,已經在順著手指向下滴了。他站在那裏看了我一眼就要離開,卻被我快速的拉住,“我送你去醫務室,你一直在流血。”

“不用,我自己去醫院。”他扒開我的手,輕輕的回答。他的聲音很好聽,和我完全不同。我疑惑的看著他,不明白為什麼回這麼嚴重,明明隻是撞了一下卻要去醫院,卻知道是自己闖的禍不應該負責到底,所有我也不管那些行禮追上了他的步伐說:“我陪你吧。”他沉默著沒有回答,我就當他默認了更著他一起去了醫院。

一路上他的血一直在滴,我在他的身邊時不時的瞥幾眼他的手,那鮮紅的血跡看得我觸目驚心。我明白自己一定闖了大禍,就因為那一撞,暗自慶幸我跟來了。一路上看著他那平靜的表情我真想問他痛不痛,不過總覺得那樣太怪了,畢竟我們都是男人。

到了醫院我站在一邊看著醫生黑這一塊臉幫他止血。奇怪的是是他的傷口不是很大,卻總像有流不盡的血一樣一直不停的向外溢出。醫生大約發了半個小時才把那個小傷口止住。

“這是怎麼搞得!你這個家夥!怎麼把修兒弄出傷口了?”醫生包紮完後就莫名其妙對我是一翻質問,問得我一傻一呆。

“舅舅,是我自己弄的,他是陪我來的。”他替我說道。我感激的看著他,卻還是有很多東西不明白。

“唉!怎麼這麼不小心!以後注意點,不要讓你父母擔心。”

“好。”他在聽到父母那兩個字時蒼白的苦笑了一笑。

當我回到學校時才發現我的行禮已經不見了,我想一就被人當成垃圾扔了吧!

“啊!我的東西啊!今天要睡大街了!”我誇張的蹲在地上抱著頭哀嚎。

“去我家吧,我就反正也隻有我一個人。”他說。

我興奮的立刻直起身,看著他,“說話算數,我怎麼找你?”

“文學社社長,尉遲修。”

“尉遲修?”我將他的名字重複了一遍,有晃晃還在自己口袋裏的錄取通知書,“新生少君陵。”

來到屬於自己的教室裏,我實在聽不下去老師在講些什麼,腦海裏直纏繞著關於他的謎團。於是那出手機進入百度收了一下關於他今天的血流不止的的情況。答案讓我的大腦死機半分鍾。那是血癌!

血癌是一種缺少血小板塊的疾病。因為缺少血下板塊所以患者沒有辦法讓傷口的血凝固下了,會一直流,直到將身體裏的血流盡。所有患有血癌的人很容易因為一個小傷口而失血過多死亡。無疑他就患有血癌。和他同樣身為男生我替他悲傷,他本該像那些在操場上的男生一樣揮灑自己的青春,可是他因為血癌而隻能像個書生像個女生一樣柔柔弱弱。

放學後我帶著沉重的心情找到了文學社,我站在門外看著這文學社外乳白色的瓷磚,似乎看著了他在每一次寫一篇文章都會看著操場上飛跑的人傷神。

他從文學社出來,看著我望著文學社的門發呆,疑惑的問:“看什麼?怎麼不進去找我?”

“呃?沒看什麼。我剛來呢。”我送他一個大大的微笑。他也輕輕的笑了一下,又說:“走吧。”“好!”我跨到他的身邊,看著他的側臉,不得不承認他比自己帥多了了,如果能看到他飛奔操場的風景我想肯定會有不知道多少女生失聲尖叫。

他家離學校有一段距離,至少要走二十幾分鍾。他家的附近沒有什麼人,當初見他家時我徹底的傻了眼。那是多麼豪華的一棟別墅我已經無法形容,我知道他家非富即貴,可是那麼大的一棟別墅卻隻有一個人。總算是能夠明白他為什麼會讓自己住進去了,是太孤獨了吧?

在他家住了一個晚上,我就決定我要學醫,我想要治好眼前這個少年,雖然隻是萍水相逢,但我可以想象這二十幾年他那顆憂傷的心。同時,我覺得自己既然遇到了他,那就說明我和有緣唄,同時我也入了文學社,不過我進去也不過是湊人數的,文章什麼的我是一字也寫不了的。

和他相處久了,我們之間的話也多了,有時看見他笑那麼一下我都會高興好幾個小時,曾經我懷疑自己是不是用那是辟好,後來才明白我隻是把他看得比自己更重要而已,不是愛情,不是友情,更不是親情,是一種很奇怪的感覺,我常對自己說,也許上輩子我認識他吧,這輩子便是老朋友相遇而已。

我漸漸的已經不在見外,似乎比他更將這棟別墅當成自己的家。

有一次,他問我為什麼要去學醫。我開玩笑的回答要去拿醫學諾貝爾獎。他卻很不屑的笑了笑,就我那個水平也拿諾貝爾獎?我在心裏暗自大笑,你等著,等我治好你的病,你看我可不可拿諾貝爾獎?

他的衣櫃裏全是雪白色的襯衫,我曾經取笑他,本來就長得那麼白,還要穿的那麼白,是笑幹什麼?不會是大算做個女人吧?他狠狠地白了我一眼說,他喜歡白色,白色會把血襯托的妖嬈魅人,他這一輩子流過很多血,他想知他有多少血,等到他死的時候會染紅都少白襯衫。說完他俏皮的笑了笑,那是他難得的表情,是那麼迷人那麼幼稚。可是我卻笑不出來,我知道他到底有多逞強,知道他有多難過,知道他有多孤獨。我於是越發堅定,我少君陵一定要治好尉遲修!和他在一起久了,我也開始寫文章了,但更多的時間是去看他寫的論文。剩下的時間都泡在了醫書裏。

星期天,是一個很好的休息日。我一覺睡到十點多才醒來,下了樓,看見他正他在看書,餐桌上什麼也沒有,知道這個大少爺還沒有吃飯。但我也不急著去做,我像隻老鼠一樣鬼鬼祟祟的走到他身後快速的奪走他的書,他無奈的轉過轉椅看著我說:“有事嗎?沒事我還要看書呢。”“唉,看什麼書呢?”我合上書將書扔到一邊,他的目光掃過那本書又看著我,“你又想幹什麼?”“我不幹什麼,周末嘛!我們去爬山吧?怎麼樣?”我吹了吹額前的留海說。“不去,書拿來。我要看。”他毫不給麵子的拒絕了。可他這細胳膊細腿兒怎麼會是我的對手?

“尉遲修,這可不是你說了算。”我稍稍一用力就把他從椅子上拉了起來,一路拖著他向外麵走去。

我想他對我一定很無語吧?明明隻是同情的讓我去他家,結果我卻住著不走,天天拉著他****不想幹的事情。

我自然不會直接拉著他去登山,就他那樣子肯定害沒有爬到山腰就掛了,所以就先去吃了午飯,雖然已經可以算是午餐了。為了折磨折磨他我故意挑了整個杭州市最高的山,還有一個原因是因為這裏的風景很好。

本來以為他那個樣子爬不到幾步就會不行,卻沒想到一路走來卻都是我在叫苦。我心裏那才叫個苦呢。看著他站在離我十幾米遠的地方似笑非笑的看著我。

那似笑非笑的表情是那麼的讓我想去捏碎它,可是早已累得不行了。

“喂,少君陵,要不要歇一會兒?”他有些擔憂的看著我。“才不用!”我逞強的拒絕,卻在心底希望他會說,看,你都成這樣了,就歇會吧。但是他卻是,懷疑的看著我問:“真的不用嗎?那好吧,你快點,我到山頂上去等你。”當時我真的好後悔自己說的那句話。

原本以為他是開玩笑的,卻沒想到他真的狠心的把我一個人丟在了山腰,自己上山去了。我真有撿起一個石頭衝過去砸死他想法。我發誓,以後在也不出來爬山了,我竟然連尉遲修都比不過!

當我爬到山頂時天色已經進入了黃昏,一路上真的沒有看見他,讓我不得加快腳步強撐著身體向上爬,因為害怕他會出事。爬到山頂時,我意識到今天已經回不去了,可是他卻沒有在山頂上,我的心頓時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