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德華根據經驗判斷,對方在五、六十米外,是無法看清楚在地上爬動的人體的。
他倆現在還相距個五米遠,但借助照射過來的手電筒光亮,海倫是能夠看清楚他的手勢的,於是開始繼續爬動。
那個在帳篷周圍打手電筒的人,此刻像是突然有了所悟,連忙又進入帳篷內,檢視了一下睡袋內的體溫。
再次出來時,此人是有些興奮了,與外邊那人嘀咕了幾句,兩人開始展開行動。
而其行動的方向是,帳篷門的左側的斜向前方,那個方向是通往鄉間公路的方向。
這兩人在慢速跑動中,其中一人是始終用手電筒在地麵上照射,意圖去發現地麵上的蹤跡;另一人則是直接掃射前方,意圖發現有人活動的蹤跡。
這兩人在慢跑中是一直前進了大概一百五十米,就不再繼續往路邊去了,兩人判斷‘兩個目標人物是不應該沿著這個方向逃走的’,因為在有限的時間內,那兩人不可能逃的太遠。
這兩人在返回時為了提高工作效率,是又做了新的分工:其中一個男子是直接往小樹林的方向慢跑而去,另一人則是拿著手電筒往帳篷門的正左側方向搜索而去。
此時已經和海倫進入小樹林中的愛德華,自然也明白和理解對方兩人的意圖,而且換做他自己與對方易地而處的話,也會這樣做出安排的。
畢竟在這黑夜之中,逃跑的人可供選擇的方向很多,如果不能及時發現逃跑人的取向的話,那當逃跑的人越遠離帳篷,他們就越難掌握逃跑人的去向,從而錯失抓住逃跑人的機會。
而之所以他們沒有一開始就選擇前往小樹林,也是因為小樹林這個地方太過顯眼,他們也擔心逃犯會避實就虛的特意不往小樹林方向來。
而且了,如果逃跑的人真的是進入小樹林了,那就有很大可能會潛藏在小樹林裏邊不出來,比方說躲在小樹林的樹上什麼的,這反而是他們最不擔心的。
隻要他們搜尋完那些空地之後,大可以定定心心的對小樹林進行搜索。
之前愛德華和海倫離開帳篷時,寧可是冒著被對方發現的風險、低著身子跑,也沒有在一開始就匍匐前進,就是擔心對方會根據地上的蹤跡,直接尾隨過來。
而此刻對於愛德華來說,看到對方隻有一個人往這邊跑來時,他覺得這是自己的機會了,如果能夠借機奪得一把槍,那他就穩占勝局了。
於是他讓海倫往小樹林的深處退,他自己則是根據那個人的跑動方向,又往樹林的邊沿方向移動了一下,準備伏擊對方。
哪知道對手在來到‘距離小樹林邊緣10米左右’的距離時,是直接停下腳步不動了。
對方這時就是站在小樹林外,一邊拿著手電筒對著小樹林內照射、一邊持槍戒備著,而那邊那個探查帳篷門左側方向的男子,這時也開始打著手電筒往這個方向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