怯懦是暴虐的根由。這種邪惡而非人道的、乖戾而粗暴的勇敢,每每伴有女性的軟弱。有些人性情暴戾,卻動輒流淚,且是為雞毛蒜皮的事。
費萊阿的暴君亞曆山大容不得劇院裏演悲劇,生怕他的臣民們看見他為赫卡柏和安德洛瑪刻的不幸遭遇悲歎傷心,而他本人卻冷酷無情,每天殺人不計其數。
勝利後的大屠殺往往是民眾和輜重軍官們幹的。在民眾戰爭中,之所以會發生無數聞所未聞的殘暴行為,那是因為民眾想鍛煉自己,他們覺得在別的方麵逞不了英雄,就組織起來,大肆殺戮,直至血染雙肘,把腳下奄奄一息的身體撕得粉碎。
其行為就像一群膽小如鼠的惡狗,沒有在野外攻擊野獸,隻得在家裏撕咬它們的皮肉。是什麼使得我們現在的爭吵變得鮮血淋淋的呢?我們的祖先隻進行一定程度的複仇,我們卻從最極端開始,一上來就大殺大砍,如果說這不是怯懦所致,又是什麼呢?
打擊敵人,使之退一步,遠比殺死敵人更顯英勇無畏,更顯對敵人的蔑視。此外,複仇的欲望更容易得到滿足,因為複仇僅僅為讓人感到我們在複仇。因此,我們不會向一頭咬傷我們的野獸或一塊擊傷我們的石頭發起進攻,因為它們感覺不到我們的複仇。同樣,將一個人殺死,他也無從感到我們的複仇了。
布亞斯對一個惡人喊道:“我知道你遲早要受懲罰,可我怕是看不見了。”他抱怨奧爾霍邁諾斯人懲罰利西斯庫斯對他們的背叛懲罰得不是時候,因為對此懲罰感興趣的並且可能從中得到快樂的人已經一個不剩了。同樣,當複仇的對象已感覺不到複仇帶來的痛苦,這樣的複仇就變得毫無意義。因為,正如複仇者想從複仇中獲得快樂一樣,被複仇者也應該從中得到痛苦並感到後悔。
人們常說:“你會後悔的。”可是,倘若你朝他心髒上開一槍,你還會認為他會後悔嗎?恰恰相反,如果我們一槍打死他,他倒下時會心懷敵意地朝我們做鬼臉,他不僅不會後悔,還會對我們不滿意。讓他迅速而毫無痛苦地死去,這是給予他人生最大的恩惠。我們要東躲西藏,避開法官的跟蹤追擊,他卻安安靜靜,無人打攪。殺死他,有利於將來不再受他的進攻,卻不利於對他複仇:這樣做,懼怕多於無畏,謹慎多於勇敢,防禦多於進攻。顯而易見,這背離了複仇的真正目的,有損於我們的名聲——這是怕他活在世上,還會向我們發起進攻。
所以說,殺掉他的目的不是為了對付他,而是為了保護你自己。
倘若我們想光明正大的永遠控製敵人,對他們為所欲為,那麼,假如他們擺脫了我們的控製,我們便會惱火萬分。可我們卻更想用穩當的方法來獲勝,而不是決鬥一場;我們在爭吵時更重視結果,不重視榮譽。
因先前的人受了侮辱後隻滿足於反駁,受了駁斥便給予回擊,他們英勇剛毅,對活著的和受他們攻擊的敵人絲毫也不怕,而我們看見敵人活蹦亂跳,就嚇得渾身打顫。現在,我們不是奉行一種漂亮的做法,對傷害過我們或受過我們傷害的人,一律緊追不放、把他們置於死地嗎?
在格鬥中,我們還引進了一種做法:讓第二者、第三者、第四者陪在我們身邊,這也是一種卑怯的表現。這在從前是決鬥,而現在稱戰鬥和搏鬥。發明這一做法的人害怕孤獨:因為人人都不相信自己。不言而喻,有人陪伴在旁,當你處境危險時,能帶給你鼓舞和安慰。從前讓第三者在場,是為了避免出現混亂和背信行為,為了給戰鬥的命運作證。可是,自從第三者們加入戰鬥以來,被邀者就不可能老老實實地當觀眾了,因為怕承擔缺乏感情或膽量的罪名。
借用他人的力量和膽識來捍衛自己的榮譽,這樣的做法不僅不體麵,且不公正。尤其對於一個勇敢而非常自信的人來說,將自己的命運同第二個人的命運聯係起來,是有百害而無一利的。一個人冒的風險夠多的了,怎能再為另一個人去冒險!各人靠自己的勇敢捍衛自己的生命已很艱難,怎能再讓旁人來危及寶貴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