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以假破紛爭(2 / 2)

範杜良又思考了一下,認真的說道:“我那裏也是這樣的啊。”

“你那裏是小村莊,跟大城市哪裏同。要是處理不好,別人可以向我們上級投訴,我們沒事,還有頭給我們扛著。”

舒敬生停了一下,眼珠子突然激靈了一下,轉而拉著範杜良往後者的辦公桌走去,“你快告訴我,還有沒有案子是這樣做的?你可要把頭害慘了。”

“我沒有!”範杜良委屈地複了一句。

噪音的案子似乎比果農的還要好的樣子,我回到辦公桌上取了果農的案子,然後猛地拍在李旭天的桌麵上。

“小李,跟你商議一件是好不好?”我站在他的身旁,伸手一圈就把他的頭拉到我的身旁。

李旭天靠在我的腰側,抬頭就是我的胸,他突然地憋紅了臉,腦袋往下垂,“悅、悅兒,什麼事啊?”

“你幹嘛?看著我說話啊!”我圈著他的腦袋,讓他抬起頭來。

他坐在凳子上,我站在凳子旁,這個動作有種強迫的傾向。沒錯!我要的就是這個效果,他要是敢說不,我就掐死他!

“我有單案子是郊區果農的,你要不要換啊?”我笑得很奸詐,詢問隻是走一下程序而已。

李旭天從我手臂裏鑽出來,老臉微紅,“好、好~”

“我剛才有勒到你了嗎?臉色怎麼這麼紅?”

“沒~”李旭天的臉色反而更紅了,他確定不是窒息所致?奇怪,我狐疑地抱著資料回到桌麵。

小李說,這個地方是林局長居住的地方。如果我能拜訪一下林局長,說不定我那個申請就能通過了。

雖說警察的日子很不錯,最起碼能養活自己,還能給遠在L市的外婆寄點錢。隻是,這職業不是我所能擁有的!

早日完成目標,早日離開這裏才是最明理的。

這噪音紛爭是有小區住戶提出,投訴時間段為中午十二點到下午兩點,晚上十一點後。

這兩個時間段都是人們休息的黃金時間,原因有二:第一個時間段播放著勁歌,第二個時間段人們夜市喧嘩。

大排檔的老板拒絕做出改變,原因有二,一是聲音吸引顧客,二是夜市人多,喧嘩在所難免。

從投訴者身上下手顯然行不通的,那隻能從大排檔老板處下手。最好的辦法就是軟硬兼施。

想好了方法,我隻身帶著勒令公文前往目的地。

來到這片地區,這裏的人口大,大排檔裏早就擠滿了人,傍晚時分,已經停播了歌曲。隻是喧嘩一片,我都忍不住的捂耳朵。

我進入檔口裏,直接表明了身份。老板是個四十幾歲的胖子,典型的地中海,啤酒肚。他一看見我,臉色立即沉了下去。

起先老板拒絕與我交涉,還派出員工趕我出去。我穿著警服站在門口處,他們不讓我進,我就不讓他們的顧客進。

隻要這裏有人坐下,我立即上前向他們表明了身份,“我是一名警察,這是我的證件,這裏已經被警方勒令停止營業,請到別處。”

如果遇到棘手的顧客,我還有一招殺手鐧,“如果你們不離開,我隻好以妨礙公務罪請你們到警局裏呆一會。”

老板看著紛紛離開的顧客立即慌了,走出來就對我說,“這位女警姐姐,我怕了你了,你這樣做完全是斷我財路啊。”

我衝著他微微一笑,“沒事,我有的是時間。你不跟我交涉,那我就一直糾纏下去,看看誰先耐不住。”

又來了一位顧客,我剛想踏步向前,那老板立即拉住我了,“這樣子我要虧大了,我同意交涉了,這樣可以了吧?”

嗬~我的嘴角翹起,第一步達到了。

我向他展示了居民的投訴表,讓他明白了投訴的內容,並提出了兩個調整:一是中午時間段,停止播放勁歌;二是淩晨零點時分,必須停止營業。

老板擺出一副很為難的樣子,“第一個我可以接受,但是……第二個可就有點……你應該知道的夜市是從淩晨開始的啊……”

“根據居民的反映,淩晨來大排檔裏吃飯的人不多,多是來這裏搓麻將,打牌等等,你要知道聚眾賭博可是要犯法的。”

“犯法?這個……我不知道啊。”

我從公文包裏取出一份勒令通知,“這個是勒令公文,如果你盡快停止夜間經營,這份公文就由我替你保管。否則,就隻能由你來保管了。”

勒令公文?老板急得滿頭冒汗,結結巴巴地說道:“好,我一定盡早做到。”

我笑著取回了公文放入公文包裏,看來戲演得不錯,差點把主角給嚇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