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情不自禁的憂傷,慢慢學會掩藏(2 / 3)

所謂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其實緣由隻有一句話,我們都得不到我們最想要的東西。桃和李雖同向春風,卻永遠不能消除隔閡,很多時候我們隻有退而求其次,或者,勸自己放棄初衷,換個方向。就像是裝修房子,開始的一切熱切執著的期盼和設想,最後都變成了隨便就好,然後在瑣碎漫卷的生活裏慢慢粗糙混沌,越來越漫不經心。

中午出去和朋友吃飯,順便逛了逛,便看到了一雙鞋,孤獨地擺在折扣區,不記得是貝嫂還是GAGA穿過的,總之是十分驚人的那個款式。我忍不住試了試,並不是想象中那樣舉步維艱,居然站得挺穩,來回走了幾步,不是一般霸氣。問了下價格,因為隻有一雙,以前給模特當樣品用的,現在打2折,算算仍然是貴的,但已經足夠優惠。朋友便一直慫恿,買吧買吧,多難得!我是真的很喜歡,心裏也小小衝動,但最後還是放棄。歸根結底,我實在沒有穿著它出席的場合。

從前聽一個同事說,有時候站在商場裏對著那些衣服發呆,也不是買不起或舍不得,隻是就算別扭買下,穿上又去做什麼呢?上班時候隻會落下一肩粉筆灰,回了家之後,做飯,串門,需要這麼隆重麼?也隻有電影裏的大嘴女神才能被紳士改造成鳳凰。生活裏,我們隻能盡可能地改善,而更多的隻能是讓它維持原樣。小S私下裏都隻是穿平底,我等又何必自苦?

小時候搬家,哭著鬧著要挪走院子裏那棵最大的梔子樹,結果終於驗證“樹挪死,人挪活”的真理。那肥白的散發濃鬱香氣的花朵終於消失,那是因為我不想要麼?我是過了多久才知道,對那些根深蒂固的堅持,隻能給它澆澆水?

幸福的真諦,並非在於苦苦追求,有時候反而要不斷妥協,甚至退步。

小時候我還以為自己一定會成為城堡裏的公主,窗外跪的都是王子,而我一個也看不上;後來又以為我成年後會有一所帶林蔭小路的房子,還要臨水,藕花深處別開門,微風蕩漾。

而如今,在城裏能有個安身立命之所,不需要付房租乃至房貸,若再附加個不為我的邋遢風格退避三舍且願意為我收拾房間的男人,便已是恩寵,足以喜出望外。

我與生活的和談似乎從未停過,輸出青春,自由和筆,換回接下來的日子。然後告訴自己這是同樣好的。

似乎是蕭伯納說的一句話,人生不可能一直都順心如意,如果真的能夠,那又是多可怕的事。欲望之所以長久,是因為無法得到。得到了就是熟視無睹,是天花板上的一道裂縫,每天都在視線裏,可是你從來不會發現它的存在。幸福之所以成為幸福,正是因為它是不可預期的偶然,又和其他漫長而痛苦的時光成為最鮮明的對比。

這個夏天酷暑難耐,教室裏空調打到十幾度也扛不住學生們躁動的情緒。本以為所謂悠長假期隻是一年後的空中樓閣,忽然就停課了。無論如何,可以休息了,學生和老師都歡欣鼓舞。僅是這假期,就讓我十分信服蕭伯納的另一句話,這個世界並不像那些怨天尤人的人說得那麼壞。

要向前跑,盡量不回頭。這就是我與生活討價還價後的結果。

仍會懷念一些溫暖的話語,瞬間奇異的眼神,欲語又止的表情,一個背影,很久以前看到的那次彩虹,可是我們不會懷念天花板上的裂縫,或者每天都在身邊的人。

有時候內心還是會動蕩不安,不知最終自己會走向何方;有的傷口依舊疼痛未止,不過,也許這傷疤是一段歲月結束後用來提醒自己的印記。

但這都是一些不足掛齒的事。

生活本來也並不是姹紫嫣紅開遍,隻是在斷壁頹垣的角落裏藏著的一朵小小的花,獨自演繹著不起眼的精彩。

不敢隨便

前蘇聯著名兒童文學作家蓋達爾很喜歡旅行,而每次出門總是提著個破舊的皮箱。有人不解地問:“先生您這樣大名鼎鼎的人,為什麼用的皮箱卻是隨隨便便的?”蓋達爾回答:“這樣難道不好嗎?如果皮箱是‘大名鼎鼎’的,人卻是‘隨隨便便’的,那豈不是更糟?”

這是一個作文材料。

不知道學生會怎麼理解這個題目,但在我看來,這命題的走勢是勵誌的,但它有多勵誌,就有多殘酷。

的確,我們平時會看到許多大名鼎鼎的人,他們看起來都是隨隨便便的,但是我們卻不敢隨隨便便地對待他們。

比如愛因斯坦,人們提到他,眼前浮現的就是一個穿著“隨隨便便”的衣服、發如飛蓬可眼睛卻亮得驚人的小老頭。

愛因斯坦成名前後始終穿得“隨隨便便”。開始有人勸他穿好一點,他覺得反正誰都不認識自己,穿什麼無所謂。後來“大名鼎鼎”了,更覺得沒必要穿得好了,因為反正誰都認識他。

同樣的,人們也不會笑話喬布斯穿著太過“隨隨便便”,他的招牌的黑色毛衣加上牛仔褲成為人們追捧的時髦單品,在他去世之後,那款黑色毛衣一度賣到脫銷。

不受外形束縛的境界是屬於天才和富豪的,因為他們如果願意,完全能做到極致,所以他們才有能力選擇“不在意”,選擇“隨隨便便”。

而我們這樣的凡人,既沒有脫俗的智慧,舍不下對外表的追捧;也沒有超塵的富貴,做不到奢侈的先鋒。我們永遠隻能戰戰兢兢地追隨著某種既定的“法則”或是“潮流”,即便背著的是真品,那狀態看起來也像是不知從哪淘來的A貨。

很久之前看過一本時尚雜誌,上麵說了高跟鞋的事,說大多數女人都被高跟鞋所左右,仿佛邯鄲學步,腳都不知道該往哪放。如果能像維多利亞那樣踩著高跟鞋,注意,是踩著,不是踏著,更不是哄著順著,才能真正穿出高跟鞋的氣勢來。

所以,維多利亞是我最敬服的女人之一,因為她的形象和各種高度不合常理的鞋子形影不離,即使是在孕期時也依然是腳踩七寸高的鞋子來去自如。

不可否認,高跟鞋是對女人的殘酷挑戰,因為美和舒適有時候必須二選一,願意忍痛的女人都是能成大事者。盡管負麵新聞數不勝數,當她板著臉踩著恨天高出現的時候,還是能收獲最多的目光。小貝的緋聞鬧得再凶,人們也不信他能離得開她。

人們稱呼維多利亞為“貝嫂”,卻絕不是把她看作小貝的附屬品。她是獨立的,這才最難得,不信你想想阿湯哥的老婆(or前妻)、小蘇芮的媽姓名幾何?

話又說回來,正因為她是維多利亞,是辣妹,是貝嫂,所以她任意一次亮相的造型都會成為人們研究的風向標,哪怕她百年難得地穿了平底鞋,也不會有人覺得礙眼,更何況她生了一個又一個孩子,身材卻還是零號。

Y有一件布衣家的西裝,她糾結如何才能穿得既帥氣又嫵媚,我想了想,說,瘦。

當然要瘦。如果你不是Kelly Clarkson,不是Adele,不是Hilary Duff,也不是範爺,那你最好得要有個好身材才行。《穿Prada的惡魔》

電影起初,海瑟薇盡管不屑於時尚,也還是乖乖把臀部從6號變成了4號。

有個閨蜜看上一件機車外套,無奈她是個溜肩,骨架又小得可憐,試穿的時候連店員都忍不住笑,實在不適合。但她對那外套念念不忘,因為街拍照片裏王菲穿著那麼有氣場。

可是,我想說,那是王菲啊,她裹著一床羽絨被也是女王範,如果沒有她那樣腰細腿長的身板,怎麼能體會她的高處不勝寒?如果是你我,穿著那床被子能像個糯米團就已經算是可愛,最慘的怕是衣擺還有一截拖在地麵上。

普通人怎麼可能去學王菲,她1998年就有過曬傷妝,除了把絲襪穿在高跟鞋外麵,她還把高跟鞋頂在頭上。眾人奉如圭臬的搭配準則在她這裏全都失效,即使穿錯了衣服,人們也會當做一種全新的隻屬於她的時尚。

世界上能有幾個貝嫂,幾個王菲?小S就曾說過大實話,女星們隨隨便便的表情,其實不知道經過多少道工序的打磨,她們隨隨便便的街拍,自然也是精心雕琢的最高境界。何況她們隨隨便便的一件小T恤小配飾,都夠我們好幾套行頭。

表麵功夫如果是一條看得見的直線,愛因斯坦喬布斯們在一頭,貝嫂王菲們則在遙遠的另一頭,剩下的才是在中間苦苦掙紮的我們。

好像是比爾·蓋茨說的吧,在你成功之前,最好不要過分強調尊嚴。

尊嚴當然不是可以任意拋棄的,我們必須有為人的底線。可這僅僅是底線而已,我們又不能自信如謝耳朵,活得那麼旁若無人,我們沒有那樣的智商和底氣,做不到自視上帝看誰都是凡人。

所以即使才華橫溢博古通今,給個杠杆能撬動整個宇宙,還是應該注意一下自己的儀表,因為這隻會更加凸顯你的智慧。不修邊幅的確可以用來形容放浪形骸的高人,但它畢竟不算是個褒義詞,如果算不上高人,普通的髒鬼隻能是個邋遢大王。

為人最幸運的事之一就是天生一副好皮囊,美人們即使做錯了事,人們也會很寬容地諒解他們。但美貌畢竟保質期有限,況且如果為人太過愚蠢草包,哪怕美若天仙也隻能讓人心生厭惡。“花瓶”始終是個“玩意兒”,“玩意兒”再貴再難得,也隻是價格數字的不同,人們不會對著一個“玩意兒”平等交流。

民間有句俗話常說,穿龍袍也不像太子,用來強調內在的重要性。

唐代的李氏皇族因為擁有異族血統而向來不被名門望族放在眼裏。皇帝氣不過,下令禁止望族之間通婚,望族就寧願“或載女竊送夫家,或女老不嫁,終不與異姓為婚”。可見在望族們看來,如果骨髓裏流淌著蠻夷的血液,哪怕是黃袍加身,也算不得高貴。

門第觀血統觀當然不能當成嚴格標準,但這門第、血統更多代表的是優良的家族文化傳統、家法門風以及家中子女們令人欽羨的成就,比如“王謝風流滿晉書”。相比之下,李唐皇室的確有所欠缺,以至麵對名門始終抬不起頭。

但名門也算不上高風亮節,很多時候他們貧病交加,卻仍然墨守成規,堅持不與外姓來往,甚至釀成悲劇也在所不惜,這又難免讓人覺得迂腐得過分了。

皇室和名門尚且如此,更不用說普通百姓。在世界認識你之前,如何展現你的尊嚴?你時時刻刻都不能“隨隨便便”,還必須內外兼修,取長補短,做到最好才行。

財富再多,不運用智慧保持和增長,最後也隻能坐吃山空;智慧再多,沒有權財開道,隻能是美玉埋於深山,無法發揮最大的作用。

郭美美幾個愛馬仕炫耀了那麼久,不過是孫芸芸拿來裝狗狗的包,按理說人們該開始猛黑孫芸芸了,可多數人們還是鄙夷郭美美,少有人對孫芸芸惡言相向。同是名媛,帕裏斯·希爾頓的名聲並不比炫富女們好多少,隻因為她為人問題太多。

凱特王妃剛在媒體麵前露麵的時候,還殘餘著柴禾妞的蛛絲馬跡,然而迅速就蛻變成新一代的穿衣指南。

開始還有人議論她背後是否有“高人指點”,我覺得這簡直等同於貧家老農暢想皇帝的早餐到底是幾塊燒餅幾碗豆漿——沒落的王室也是王室,瘦死的駱駝比馬大,何況英國王室到底還是曆史最悠久的王室之一。

能得到王室的入場券,她自己就是個“高人”,成為國民典範是遲早的事,她要做的不過是堅持和保持而已。

古人說,為官三代始知穿衣吃飯,可見這“表麵的功夫”要靠多深的內在根基才做得漂亮。於是清朝人有句話專門損暴發戶:房新樹小畫不古,此人必是內務府。

如今的皇室也不一定比不上巔峰時期的貴族,在貴族們眼中,什麼明星名人名媛,一概不過都是“內務府”罷了。

所以《紅樓夢》裏的貴族小姐們穿的都是“半新”的衣服,如同亦舒口中“真正有氣質的淑女”,她們“從不炫耀她所擁有的一切,她不告訴人她讀過什麼書,去過什麼地方,有多少件衣服,買過什麼珠寶”,因為她們沒有“自卑感”。

可以想見,真正富有的人一般不會炫耀他的財產,真正有智慧的人也不會炫耀他的高明。

炫耀本身就是低級的行為。有人總結說,人們越是炫耀什麼,就說明他們越是缺少什麼。因為無論炫什麼,不過都是想博人眼球,自我炒作,最次也是想要引起他人的羨慕,以展示一種“我有你無”的優越感。

但實際上喜歡炫耀的人們得到最多的是謾罵和嘲諷,這不是他們想得到的,但恰恰是他們應該得到的。

所以我的理解是,人們通過炫耀得到什麼,才是他們真正缺少的東西。

財富和智慧都是人人都需要的東西,但它們最好能同步,如若不然,它們隻能互相牽製,無法發揮真正的作用。

不好意思發火

從前辦公室裏有個人,閑暇時間喜歡幫人收拾電腦,特別是看到有人桌麵上文件太多太雜的時候,他必須要歸歸檔分分類,清理一下。然而他並不是什麼專家,收拾的結果大多數都是電腦徹底崩潰,修都修不成,直接成了廢品。

他也知道自己手臭,但就是忍不住要去操作一番。時間長了之後,我們隻要看到他在,就要把電腦藏起來。

盡管他親手報廢了許多電腦,但大家也不好意思發火,一來是太熟了拉不下臉,二來因為人家也是好意,隻不過技術不到家,好心辦了壞事。

《武林外傳》裏郭芙蓉剛出場的時候自命黑白雙俠,不明真相地添了很多亂,反而認為自己是在替天行道為民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