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熙鳳能力超群,從她整頓寧國府來看,她當個知府綽綽有餘。因為回目“王熙鳳協理寧國府”就暗示王熙鳳有能力“使國與府(地方)得到安寧”。如果在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中,那麼她完全可以成為安邦定國的良臣。
曹雪芹寫王熙鳳人性的被腐蝕,高明就高明在他總是將王熙鳳的貪婪與官府、朝廷的黑暗聯係在一起寫。張金哥案有封疆大吏雲光節度使的參與,都察院案有吃了原告吃被告的主管監察的最高官員。而且曹雪芹還以看似無心隨意揮灑的筆墨,幾筆就勾勒出皇帝身邊的人貪婪到了明目張膽地敲詐的地步。最典型的是第七十二回。時間是八月中秋節前不久。頭一天周太監來,張口(借)一千兩,賈璉答應得略慢了點,周太監就不高興了。第二天夏太監派了個小太監來,說看中一所房子,短二百兩,要“暫借”,說是“過一兩日就送過來”。王熙鳳趕緊應承。到底是小太監沒經驗---說好聽點兒就是人性未泯,說了實話;說不好聽點兒就是說漏了嘴,反正是自相矛盾了---說夏太監說了:“上兩回還有一千二百兩銀子沒送來,等今年年底下,自然一齊都送過來。”難怪賈璉聽說又有小太監來,皺著眉頭說:“又是什麼話,一年他們也搬夠了。”一個“搬”字,活脫脫地寫出了這些皇帝身邊的大太監的貪婪嘴臉。
值得注意的是,等小太監拿了二百兩銀子走後,賈璉對王熙鳳說:“這會子再發個三二百萬的財就好了。”這三二百萬的財顯然是指三二百萬兩銀子,不會是指銅錢。因為一兩銀子等於兩吊,就是兩千個錢。如果是三二百萬個銅錢,隻有一千多兩銀子,還不夠這兩天應付這兩個太監的。此話一語泄露天機,可見賈府曾經有過一個極其重大的貪贓枉法事件,數額大到三二百萬兩銀子之巨。這中間賈璉夫婦自然也落下不少。
特別有意思的是,賈璉聽說小太監來了直皺眉頭,無可奈何,王熙鳳卻胸有成竹地說:“你藏起來,等我見他,若是小事罷了,若是大事,我自有話回他。”賈璉果然藏入裏屋。王熙鳳不慌不忙,表現得既慷慨大方,又裝窮裝得非常自然。她讓平兒拿出兩個金項圈,說是拿去典當,讓人出去換了四百兩銀子回來,一半給了那小太監,一半當著小太監的麵讓旺兒媳婦去置辦過中秋的東西。平兒和旺兒媳婦配合得也天衣無縫,終於把那個小太監哄走了。王熙鳳果然是“男人萬不及一”,在對付太監的敲詐上,須眉男子,捐了正五品同知的賈璉比她差遠了。要不說王熙鳳當個知府綽綽有餘呢。
有一種觀點認為,元春晉升為貴妃,是由於向皇帝告發了秦可卿的真實出身,從而得到皇帝的賞識。而且元春的告密,使得賈府藏匿皇帝死敵之女近二十年之罪得到寬赦。
但是,朝廷選秀女有一套非常嚴格的製度,不是哪位當官的自己想“送”
就可以“送”的。而且,清代嚴格規定,宮人與太監不得交通外戚,違者將受到極其嚴厲的處置。賈府即使把元春“送”進去了,哪裏那麼容易就能夠“想辦法”讓女兒如何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