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玉喪母後,原可以與父親相依為命,黛玉本人也有此打算,然賈母放心不下這個外孫女,“致意務去”,可見,賈母對這個外孫女是何等重視。林黛玉剛到賈府,“方進入房時,隻見兩個人攙著一位鬢發如銀的老母迎上來,黛玉便知是他外祖母。方欲拜見時,早被他外祖母一把摟入懷中,心肝兒肉叫著大哭起來”。賈母這種強烈的反應在全書是不多見的,若非真心疼愛,如何有這般真性情的流露。而黛玉住進賈府之後,賈母對她更是“萬般憐愛,寢食起居,一如寶玉、迎春、探春、惜春三個”甚至超過那幾個嫡親的孫女。最後在賈母的安排下,林黛玉和賈寶玉二人住到了一處,“二人之親密友愛處,亦自較別個不同,日則同行同坐,夜則同息同止”,就這樣兩個少年在不知不覺中成長,並萌生了情愫。然而“金玉良言”的輿論,卻使寶黛二人的愛情陷入了迂回痛苦的階段。於是賈母對寶玉的婚配對象的選擇,就成了我們解讀賈母與林黛玉祖孫二人關係的一把鑰匙。

在寶玉的婚姻問題上,形成情節波瀾最早是在第二十八回。臨近端午節,賈元春派夏太監出來給賈府的老太太、老爺太太、公子小姐們,送頒賜的節禮。本來這也沒什麼稀奇,但是,這回的頒賜,寶釵那份跟寶玉完全一樣,品種多而且高級;黛玉呢,則跟迎、探、惜等一樣。當寶玉借問襲人是否弄錯時,襲人的回答是:“昨兒拿出來,都是一份一份的寫著簽子,怎麼就錯了!”

元春這麼做的用意何在呢?如果我們聯係第十八回和第十九回的情節,就不難理解這一點,這實際是給端午節頒賜節禮埋下伏筆。在第十八回,賈妃省親時把“紅香綠玉”改為“怡紅快綠”,並通過寶釵之口告訴寶玉,賈妃不喜歡“香玉”二字。那“香玉”意指何人?在第十九回中,寶玉在講故事時就指出“鹽課林老爺的小姐才是真正的‘香玉’”。至此,元春不喜歡黛玉,而喜歡寶釵的傾向已經很清楚了。那麼元春的節禮隻是用來表達她個人一般的愛惡嗎?非也,曆代的論家普遍認為,這是元春在指婚。當然,元春可以更明確地指婚,可能是她考慮到寶玉年紀還小,就先這樣比較含蓄地來表達她的一個意向,就是她覺得,將來她這個弟弟應該娶寶釵為妻。這其實也是王夫人和薛姨媽的意向。

那麼,黛玉在賈府的唯一靠山---賈母對元春指婚此事的態度如何呢?小說在緊接的第二十九回中,寫賈母按照元春的旨意率領賈府上下到清虛觀打醮,於是有了張道士給寶玉提親,小說也因此波瀾陡起。如果說元春的指婚隻是個暗示,那張道士給寶玉提親,卻是明明白白的。於是賈母馬上做出表態:“上回有和尚說了,這孩子命裏不該早娶,等再大一大兒再定罷。”這不但是一口回絕了張道士,也等於是間接地否定了元春的指婚,她宣布,這個時候誰都別來張羅寶玉定親的事。“你可如今打聽著,不管他根基富貴,隻要模樣配的上就好,來告訴我。便是那家子窮,不過給他幾兩銀子罷了。隻是模樣性格兒難得好的。”她何嚐真要張道士插手,寶玉娶媳婦這件事隻能由她獨裁。賈母知道,在這個關鍵時刻,必須讓王夫人、薛姨媽知道,黛玉雖然沒得到什麼遺產,根基不富貴了,但是模樣好,配得上寶玉,你們心裏頭笑她窮嗎,那很好辦,我有的是銀子,還拿得出來,到時候不過是給她一副豐盛的嫁妝罷了,這有什麼了不起的?當然,王薛二人也不會就此死心,因為生活裏充滿變數,她們還會在以後設法爭取,期盼賈母心裏的天平改變傾斜的方向。

然而賈母的這番良苦用心不是寶玉和黛玉能讀懂的。回到家裏,寶玉隻是生張道士的氣;黛玉呢,本來寶釵的金鎖就讓她堵心,忽然寶玉又得到一隻金麒麟,收起來留著給史湘雲,史湘雲自己早就佩戴著一隻金麒麟,一金未除,再添一金,“金玉姻緣”的陰影更加濃重,壓得她喘不過氣來,就跟寶玉慪氣。於是兩個人鬧翻了,並且鬧得天翻地覆。最後鬧得驚動了賈母,賈母是怎麼個反應呢?她說二玉“不是冤家不聚頭”,說她沒有一天不為他們兩個操心,說她咽了氣,就眼不見心不煩了,可又偏不咽這口氣,自己抱怨著,也哭了。這樣的描寫,難道還能做出別的解釋嗎?我覺得,隻能解釋為賈母一直在為二玉最後的結合保駕護航,但是這兩位孽障卻全然不懂得她的一片苦心,非要胡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