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今”的人大概是些無誌趣無意識的人,是些對於“現在”一切滿足的人。他們覺得所處境遇可以安樂優遊,不必再商進取,再為創造。這種人喪失“今”的好處,阻滯進化的潮流,同厭“今”派毫無區別。
原來厭“今”為人類的通性。大凡一境尚未實現以前,覺得此境有無限的佳趣,有無疆的福利;一旦身陷其境,卻覺不過爾爾,隨即起一種失望的念,厭“今”的心。又如吾人方處一境,覺得無甚可樂;而一旦其境變易,卻又覺得其境可戀,其情可思。前者為企望“將來”的動機;後者為反頤“過去”的動機。但是回想“過去”,毫無效用,且空耗努力的時間。
若以企望“將來”的動機,而盡“現在”的勢力,則厭“今”思想,卻大足為進化的原動。樂“今”是一種惰性,須再進一步了解“今”所以可愛的道理。全在憑他可以為創造“將來”的努力,決不在得他可以安樂無為。
照這個道理講起來,大實在的瀑流,永遠由無始的實在向無終的實在奔流。吾人的“我”,吾人的生命,也永遠合所有生活上的潮流,隨著大實在的奔流,以為擴大,以為繼續,以為進轉,以為發展。故實在即動力,生命即流轉。
憶獨秀先生曾於《一九一六年》文中說過,青年欲達民族更新的希望,“必自殺其一九一五年之青年,而自重其一九一六年之青年。”我嚐推廣其意,也說過人生惟一的蘄向,青年惟一的責任,在“從現在青春之我,撲殺過去青春之我;促今日青春之我,禪讓明日青春之我。”“不僅以今日青春之我,迫殺今日白首之我,並宜以今日青春之我,豫殺來日白首之我。”
實則曆史的現象,時時流轉,時時變易,同時還遺留永遠不滅的現象和生命於宇宙之間,如何能殺得?所謂殺者,不過使今日的“我”不仍舊沉滯於昨天的“我”。而在今日之“我”中,固明明有昨天的“我”存在,不止有昨天的“我”,昨天以前的“我”,乃至十年二十年百千萬億年的“我”,都儼然存在於“今我”的身上。然則“今”之“我”,“我”之“今”,豈可不珍重自將,為世間造些功德。稍一失銜,必致遺留層層罪惡種子於“未來”無量的人,即未來無量的“我”。永不能消除,永不能懺悔。
我請以最簡明的一句話寫出這篇的意思來:吾人在世,不可厭“今”而徒回思“過去”,夢想“將來”,以耗誤“現在”的努力;又不可以“今”境自足,毫不拿出“現在”的努力,謀“將來”的發展。宜善用“今”,以努力為“將來”之創造。由“今”所造的功德罪孽,永久不滅。故人生本務,在隨實在之進行,為後人造大功德,供永遠的“我”享受,擴張,傳襲,至無窮極,以達“宇宙即我,我即宇宙”之究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