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的時候,我正在讀高中。那時節,家裏的經濟狀況很不好或者說我們家正掙紮在溫飽線上。可那時,我很想讀書,家裏偏偏不讓。於是,我打算南下。
去上海。我那時的想法相對於現在來說,顯得有點幼稚:在上海找一份工作,賺點學雜費。大城市,這座魔都。從一個前幾天還在與泥巴打交道的小孩眼裏,是那樣充滿誘惑。我已經信心滿滿,準備放手一搏了。
令人始料未及的是,我找了三十多家工廠,也沒有一家肯收留我。因為,那時我才14歲,個子又矮的不像話。就算被錄用,隻要明眼人一看,那就十有八九猜測得到此人是某某廠子使用童工。我離被開也差不幾了。
在無助與無力的情況下,我還是希望上天眷顧一次,但是至少它那時沒有。和泡麵作了40多天的鬥爭之後,流落街頭的我實在餓極了。迫不得已,我隻好打電話給大姐。
當收到大姐用信封寄給我50元時,我的內心幾乎是處於崩潰邊緣的。想到那時侯,我真是太餓了。
上海實在不是當時的我小小年紀能夠立足的。吃完一碗泡麵後,我作出了一個重大決定:無論如何都要回去讀書。
與大伯家的二叔叔的小姨子的兒子的大人朋友,反正是我某個親戚通話後,我要來了我所就讀的高級中學的校長的電話。
電話的那一頭是沉穩的敘說,校長鼓動我一定要回來讀書。於是,我馬不停蹄地搭上火車就趕了回來。
但母親還是不同意我去讀書,如同前幾次的徘徊。最後,在聽取妹妹的某個老師讀書有用論以及打著麻將並拍著胸脯的隔壁老陳的讀書以後肯定賺大錢之類的保證之後,她終於讓我“殺”回了我日思夜想的高中學習生活。
此時,還有兩天就要期中考試。毫無意外地,我考了全班倒數第二。知道成績後,我又羞又惱。擔心父母知道這件事後又不讓我來讀書了。
可沒想到的是,我居然受表揚了。在全校期中考試暨表彰大會上,校長竟然在著全校的學生的麵前,表揚我能夠在即使沒時間複習的情況下趕超了一直複習的某個同學。並提到我,說這種同學在學習方麵,以後考上大學,甚至以後走上社會,都將大有可為。
校長是什麼意思呢?也許他是有些“捉希”我吧。嗬嗬。反正,我會緊緊抓住這次機會的。就如同抓住在快餓暈時,那一碗泡麵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