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狼的高傲,能讓它都如此懼怕的,會是什麼?
纖細有力,且有著不少傷口的小腿被細微的藍色電弧覆蓋,而後青筋暴起!
遍布傷口,也並不如何粗壯的前臂遭粗大的紅色電弧覆蓋,隨即傷口複原!
因絕望與不甘衝刷大腦,理智消失,本能掌控了他的身體。
離月那不屬於人類的地方!第一次徹徹底底出現在這世間!
晴空萬裏忽然暗淡下去,清風驟停,白雲隨之靜止。
他動了,空洞的黑色眼眸裏閃過紫色電弧,整個人頓時失去了生機,至少有人能看到他的話,第一反應會是離月已經死了。
而那還未來得及轉身的狼,仿佛化作一尊雕塑,靜靜佇立在離月麵前。
隻因為它在離月眼中閃過紫色電弧的那一瞬,目光對上了離月的雙眼。
空洞的雙眼再次恢複清明,生機也盡數回歸體內。
“我怎麼了?為什麼會出現在這裏……”撓了撓頭,離月也不去想之前發生了什麼。
回到山洞,取出斷掉的開山刀,而後將比自己還要大的狼,毫不費力地拖到溪流邊。
割喉放血。
理智終於徹底回歸!
呆呆地看著沾滿鮮血的刀,以及傷口仍在潺潺流血的狼……
“這是我殺的?我居然殺了它,居然真的殺了它!”驚恐攀上離月的小臉,他跌坐在地。
先前自己的生命被狼嚴重威脅的時候,即便隻是個六歲的小孩兒,也知道要幹掉這匹狼,否則自己就會死!
可當他真正殺死了這匹狼之後!一種莫名的負罪感和恐懼感,毫無理由卷席了離月全身心。
生命有多麼沉重,沒有親手殺過一定體型動物的人,絕對難以領會。
無論如何,狼已經死了,而且是自己親手殺的,離月沒多久便接受了這事實。
殺生以前,任何人皆會感到一絲不忍,除非從小耳濡目染。
可殺生以後,任何人皆會覺得,其實不過如此。當然,有部分人會在事後對自己親手殺的生靈感到抱歉。
習慣它便是。
習慣去殺生,為了自己能活下去,完成與母親、林姐姐重聚,並問清楚事情緣由的願望。
離月是這麼想的。
除非你是神,或者有誰願意免費為你提供食物;否則,當你在孤立無援的野外環境下想活下去時,不殺生,幾乎是不可能的。——《生存守則》。
這是離月一直沉迷的,那不到百頁的薄書的名字,而這句話,是序言第一句。
心中不斷默念它,離月把斷掉的開山刀的刀鞘口朝向地麵。
“鐺——”斷掉的刀尖掉在地上,隨即被離月撿起,就著割開的喉管往下劃。
離月在剝皮,因為狼的皮毛對他有大用,而他現在有一個和自己差不多大的背包,裝下這狼皮是綽綽有餘。
而且,既然已經殺了,那便物盡其用,畢竟狼肉能吃,狼皮能保暖。至於剝皮的知識,書裏有。
“謝謝你。”在這森林裏他第二次說了謝謝,第一次是對為自己提供工具的前人,而第二次卻是這想要殺自己的狼,盡管歲月在流逝,他依然不曾忘記對世間萬物的感恩。
“不對,這狼居然是草原狼!”徹底平靜下來以後,離月一邊剝皮一邊打量狼,然而其品種出乎離月意料。畢竟北方的草原狼出現於南方熱帶雨林,這是隔了多遠?
……
廢了偌大工夫剝好皮,再努力割下一條狼腿,剩下的東西被離月扔到了溪流裏,任由它們被溪水衝走,或沉於溪底。
為何隻要一條狼腿?因為留再多也沒用,時間久了自然會腐敗,尤其是在這濕熱的熱帶雨林裏。
最後,支起狼皮,點火熏幹,搭泥窯燒木炭,離月渾然一副要在這定居的姿態連他自己也沒有意識到。
而且,他似乎忘了很多事情。
……
一年多後的冬天,渾身傷口的身影在樹冠上跳躍,他極其靈巧,比之猿猴也不遑多讓。
不多時,一隻無辜的小型動物在毫無察覺的情況下被從天而降的他一腳踩死。
“謝謝。”僅有簡單的二字,而後他生吃了這隻小型動物。
……
三年後的夏天,渾身疤痕的身影手持粗樹枝,在不被發覺的情況下快速擊暈了兩名正在用餐的戶外愛好者,而後所有食物被卷席一空。
這次,他沒有說謝謝。
也沒有要求對方帶自己離開。
因為他不再接受給予並回以感恩,而是主動開始了掠奪。
所以,這次他不配說謝謝。
此外,他的相貌不再如往昔一般出眾,而他的雙眼裏,隻有大量野性存在著。
……
六年後。
矯健的身影又一次在樹冠上跳躍,對此他已輕車熟路。
突然,敏銳的聽覺告訴他,數百米處有動靜。
但從未出錯的直覺告訴他,最好不要過去。
否則會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