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呀,我也這麼想,樹挪死人挪活嘛。”陳青白嘴上說著這話,腦子裏冒出海子的一句詩來:“麵朝大海,春暖花開。”
可是就這麼灰溜溜地走了,她心裏不甘,但若讓她繼續留下來,她又不情願。她現在唯一想的,是邱貽可派人來跟她談判,談得攏心平氣和地走人,談不攏法庭上見。
想到有朝一日要上法庭,陳青白忙碌起來,該搜集的證據搜集,該整理的資料整理。電子文件打包壓縮發送到私人郵箱,然後刪掉發件信息。紙質文件,按日期分門別類地整理好,用兩個文件袋裝了,下班後帶回家。
一切準備就緒。丁一佳來了,站在門外敲門。
陳青白起身開了門,麵無表情地回到座位上坐下,佯裝在網上查閱勞動合同法。她要讓丁一佳明白,她已經準備好了,談不成就法庭上見。
丁一佳滿臉堆笑地邁進屋,雙手背在身後,走到格子間前,把手端起來擱在隔欄上,俯首麵對陳青白說:“我說句心裏話,我並不情願讓你走,我知道你心裏委屈……”
陳青白不吃這一套。她最瞧不起這張臉了,表麵真誠,內心虛偽。對付這樣的男人,隻能強硬。她冷冰冰地打斷丁一佳,說:“別裝蒜了,你以為我陳青白不了解你?你巴不得把我炒掉,少了我這顆眼中釘,你滿意了?”
丁一佳為自己辯解:“我什麼時候說過要炒你?”
陳青白冷笑:“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丁一佳見狀,坦率地說:“沒錯,我是對你有意見,也的確有過炒你魷魚的想法,你太強勢、太霸道,根本不把我這個總經理放在眼裏……”
陳青白鄙視地仰頭望著丁一佳,反問道:“我不把你放在眼裏?你有沒有反省過自己,你的行為像個總經理嗎?”
丁一佳質問道:“我怎麼不像總經理了?”
陳青白“撲哧”一聲笑了,說:“你怎麼就像個總經理呢?以權謀私、蔑視規章、見事就躲、見責就推、欺上瞞下、打擊報複,你說你像總經理嗎?”
丁一佳把臉別到一邊,說:“隨你怎麼說,天地良心。”
陳青白瞪著丁一佳說:“難道我說的不對嗎?難道你不是這樣的人嗎?”
丁一佳有些難堪,臉紅紅的,清了清嗓子說:“好,你厲害,對了,我不跟你一般見識。我來找你,是奉邱總的指令跟你談經濟補償的。”
“我希望能拿到一份正式的處罰通知!”處罰通知代表公司正式的意見,仲裁也好上法庭也好,都是必備要件之一。
陳青白心想,如果她真是因為嚴重違紀而提前解除了勞動合同,邱貽可大可不必派人來跟她談經濟補償,這類處罰是不需要補償的。邱貽可派丁一佳來談補償,說明他清楚她沒有嚴重違紀。再進一步推論,沒有嚴重違紀卻給予解除勞動合同的處分,豈不是明目張膽地違法嗎?
丁一佳讓秘書把處罰通知彩色打印一份送下來。陳青白接過來看兩眼,通知上沒有工會的意見和公章,她笑了笑,不動聲色地收進文件袋,假裝玩弄手機,悄然開啟錄音功能,說道:“好了,你說吧,邱總是什麼意見?”
“我翻了下法律,也谘詢過總部的律師,你在成都工廠做了5年零3個月,按規定補償你5.5個月工資,追加一個月,即6.5個月工資。”
“丁總,我糾正你的一個錯誤,你們應該支付給我的,不是補償金而是賠償金。你知道嗎?企業單方麵解除勞動合同是要遵循法定程序的,我且問你,《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麵解除勞動合同的14種情形,我違背了哪一條?”
丁一佳不明就裏地答道:“處罰通知上不是寫得清清楚楚的嗎?你在罷工事件中犯下了嚴重錯誤,不知悔改,拒不服從公司安排……”
“你告訴我,我犯了什麼嚴重錯誤?是違法減薪呢,還是拒不執行總部下達的任務呢,還是意氣用事、粗暴指責打罵員工呢?我再問你,通知上說我拒不服從公司安排?公司安排我什麼工作我拒不服從?你說出來我聽聽。”
丁一佳被問住了,理屈詞窮地吼道:“邱總給你6個半月工資是給你麵子,你別不識好歹。你要是無理取鬧,一分錢也別想得到!”
陳青白沒有被嚇住,義正詞嚴地答道:“我告訴你丁一佳,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就是說你應賠償我11個月工資,加上1個月未提前通知金,總計是12個月工資。”
她把事先準備好的《勞動合同法》相關條款用熒光筆打了下畫線,遞給丁一佳。丁一佳抓過來,看也沒看,一把撕了,氣呼呼地罵道:“你做夢去吧。”
談判破裂,接下來就看誰有膽量,誰扛得住扛得久了。
丁一佳走後,陳青白冷靜下來,把剛才談判的情況做了一個梳理,連同《勞動合同法》及其實施條例的相關條款摘抄下來,群發郵件給集團全體員工,用三號粗體紅字評論道:“口口聲聲以人為本、誠信守法的知名跨國企業,就是這樣以人為本、誠信守法的:想辭退某個員工就辭退某個員工,想給予多少補償就給予多少補償,視法律如廢紙,視員工如螻蟻,這是什麼樣的企業?這樣的企業能受員工的擁戴嗎?這樣的企業能長久嗎?”
不知哪個員工把《談判紀要》在天涯社區和新浪微博貼出來了。接著,新浪、網易、搜狐、騰訊等網站論壇、微博紛紛轉載、點評,又有好事者將網友的評論摘抄下來,私底下通過內部郵箱相互傳播,偶有員工一不小心敲錯鍵群發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