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不能簽字啊!(1 / 1)

回到店裏,劉振東和兄弟們都犯起了愁,接下來該怎麼辦?生意又該怎麼做?很多問題一下子擺到了桌麵上。

“看咱們現在這個情況,還不如散夥算了。”小六子說起了喪氣話。

“散夥?”強子瞪著眼睛看著小六子。

“如果要散夥,我們投進去的錢怎麼辦?”馮東海問小六子。

小六子一時語塞,不知說什麼好,自己在店裏也投了不少錢,如果關了門,自己投進去的錢必將打了水漂。

大家都把目光轉向劉振東,想聽他怎麼說。

良久,劉振東才開口:“這裏麵我投的錢最多,目前我們是暫時遇到了困難,說實話,我比你們都要心急,況且,我的錢是借別人的。我相信隻要我們把這段時間挺過去,生意肯定會好的。”

“這樣吧,這段時間大家都先回去,我也想回一趟老家。”

正說著門開了,走進兩個身穿製服的人,走在前麵的人率先開了口:“誰是劉振東?”

“我就是劉振東。”劉振東朝那兩個人走去。

其中一個人對劉振東說:“我們是江北縣法院的,這是我的工作證。”說著,那人掏出了證件。

劉振東接過工作證看了看:“有什麼事嗎?”

“哦,我們今天來是送達訴狀和傳票的。”說著,其中一個人從文件包中取出了訴狀和傳票遞到了劉振東手中。

劉振東接過材料看了看,上麵清楚的寫著:原告王華,被告江北縣兄弟燒烤店。訴訟請求:要求被告賠償原告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失費等共計100萬元。

小六子一看對方要100萬,頓時炸了:“100萬?他們怎麼不去搶啊?”

“就是,這也太離譜了吧?”強子也覺得太不可思議了。

“不就死個人嘛,值那麼多錢?”馮東海氣憤的說道。

“不行,我們不能答應。”薛斌拿過訴狀說。

“至於能不能賠那麼多,我們會作出判決的,劉振東,請你在送達回證上簽字吧。”其中一個人邊說邊拿出了送達回證。

“東哥,這子你不能簽,簽了字我們就要賠償啊!”

“就是,東哥,這字你不能簽啊!”薛斌急切的說。

“請你放心吧,在這上麵簽字隻是說明你收到了對方的訴狀和法院的傳票,並不是說你就要賠償這上麵的所有金額。你還有答辯、舉證的權利。即使將來判決下來了,如果你不服判決結果,還可以向上級法院上訴。”其中一個年長的工作人員說道。

“那好吧,這字我簽。”說著,劉振東拿過了材料要簽字。

“東哥,不能簽字啊,他是騙你的!”小六子一把搶過了材料。

“拿來!”劉振東把手伸到了小六子麵前。

小六子猶豫著,歎了一聲,最終還是把材料給了劉振東。

劉振東拿過材料在上麵簽了字。

“好,請你按時出庭。”之前的工作人員說道。

“好。”劉振東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