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罪惡下場(4)(3 / 3)

自從孟樹誌在第一次開庭審判否認了自己的罪行以來,這是他第二次站在被告席上,從他那張蒼白的臉上可以看出他在壓抑著自己的緊張心態。他的臉一下子變得沒有血色了,他用憎恨的目光盯著證人。

孟樹誌的目光往聽眾席上掃了一眼,驀然發現了三張似曾相識的麵孔,兩個中年女人和一個中年男人。他想起來了,是石依琳、張瑩瑩和劉曉磊。

他心中很是不安,他們幹什麼來了?是來看我的熱鬧來了?還是另有目的?

法庭內再次出現了一片嘩然聲。

法庭內被森嚴籠罩著,在孟樹誌的眼裏,張瑩瑩那封舉報信中的內容像錄音帶一樣反複地回想著。

孟樹誌那雙充滿了血絲的眼睛毫無生氣,隻有祈求和期待的神色。

2010年3月的一天上午10點30分,在兩名法警押解下,孟樹誌臉色灰白,走進審判庭。他腳穿棉鞋,身穿黃大衣,站在被告席上耷拉著腦袋。隨後,負責審理這起案件的審判長用了將近兩個小時的時間,宣讀了長達四十五頁的判決書。

濱江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對孟樹誌殺人案、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孟樹誌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對其財產的差額部分予以收繳;數罪並罰,決定對被告人孟樹誌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針對自己犯下的罪行,孟樹誌寫了洋洋萬言的悔過書。他在悔過書中寫道:“……我所犯下的所有罪行,其罪惡根源就是一個‘貪’字:貪權,貪財、貪色。我現在後悔已經太晚了!我奮鬥一生,本來應該成為值得女兒驕傲的慈父。我對不起女兒,真不知道我的女兒將如何麵對外界的輿論……”

2010年9月,孟樹誌接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核準裁定,他將於10月14日被執行注射死刑,孟樹誌的精神徹底崩潰。

執行死刑的前一天晚上,孟樹誌想起了那場大火。想當年,他是那麼渴望和大城市來的漂亮的女知青結合,可是,他的目的並沒有達到。當時,他最恨的人有兩個,一個是祁池蓮,另一個人就是王雨生。

當年,他利用手中權力,名正言順地報複了祁池蓮,在她離開煤礦前夕,在她的檔案裏,增添了“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決定。

當年,春節過後,孟樹誌聽說王雨生全家從北京回來了,心裏就難以平靜。

白天,孟樹誌心情煩躁地站在了距離三井職工宿舍不遠的沙丘上,無意中發現王雨生家的房後的屋簷上有一塊瓦片,不知什麼時候被大風掀掉了,露出了陳舊的蘆葦。他十分清楚,這種房子的結構,瓦片的下麵就是蘆葦,房子的框架是木頭的,如果風特別大的話,也許一個煙頭就足以引起一場火災。

驀地,一個罪惡的念頭在大腦中冒出,他想弄一場火災嚇唬一下王雨生,出出氣。給他造成一些經濟上的損失,讓他的日子不好過,或者把他燒成一個殘廢,燒成一個醜八怪,看他還怎麼風流!

當天晚上,他在礦部值班,值班的時候,他一直在值班室和保衛人員小蘇聊侃,天南地北無所不談,然後,和那保衛人員喝了幾杯酒,趁小蘇方便的時候,孟樹誌在他在酒杯中悄悄放進了事先碾碎的安眠藥粉末。

小蘇喝完酒很快就困了,躺在值班室的炕上,含糊不清地說:“孟主任,我就躺一會兒,怎麼這麼困?一會兒你叫我。”他的話還沒說完,就發出了均勻的鼾聲。

“小蘇!小蘇!”孟樹誌大聲喊了幾聲,小蘇沒有一點兒反應。

孟樹誌看了一眼手表,指針指向了十點鍾。他趁著夜色,悄悄地來到王雨生的屋後,看見張瑩瑩等人從王雨生的院子裏走出來,他急忙拐進了一個胡同裏。等這些人走遠,他又回到王雨生的屋後,拿了一根木棍,木棍上綁了一根點燃的香煙,然後把煙頭送到了屋後房簷上露出的蘆葦上,蘆葦燃燒了,冒出了濃煙,他趕快逃離了現場。

不一會兒,屋簷上的椽子也被燃燒著了,瞬間就燒成了一片火海。

孟樹誌自以為一切都做得神不知鬼不覺,沒有人發現他所做的一切,可他不放心,不知道燃燒起來了沒有?於是,他又回到王雨生住的那排房子後麵觀望,見劉曉磊正跪在地上向礦工們哀求,才知道他用煙頭點燃的這場大火已經無法撲滅了。這個時候,他感到了事件的嚴重,心想,弄不好,這排房子都將毀於一旦。他馬上帶人救火,已經太晚了。

貪欲一生,再加上權力失控,孟樹誌無所節製的為所欲為必然最終導致他的罪惡下場!這是一條顛撲不破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