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灤陽續錄(一)(6)(1 / 3)

舍人陳雲亭說:他們鄉裏的深山裏有一座荒廢的寺廟,據說被鬼怪占領了,不能夠修複。有一個和尚道行很高深,徑直跑到廟裏去住。開始的一兩天晚上,好像有什麼東西在偷看他,他表現出既沒有聽見什麼,也沒有看見什麼的樣子,那個東西也就銷聲匿跡了。三五天以後,晚上有夜叉開門闖進來,麵目可怕,在他麵前又跳又丟東西,又吐火,又冒煙。這個和尚打著禪座,鎮定自若。夜叉險些要撲到蒲團上四次,但是始終不敢靠近他。等到天亮了,夜叉發出一聲長嘯:走了。第二天晚上,一個長得不錯的女子來到他的麵前,雙手合什作禮,向他請教佛法的要點。和尚不理她。她又對著和尚高聲朗誦起了《金剛經》,每念完一段,就問他這一段如何理解,和尚也不理她。這個女子突然旋轉著跳起舞來,過了很久,揮動她的兩隻袖子,隻聽見簌簌地落下了東西。說:“這和天女散花相比怎麼樣呢?”她一邊跳著舞,一邊往後退,一轉眼間就不見了。地上到處都是一寸左右大小的小孩,蠕動著,大概有幾千幾百個。他們爭著爬上和尚的肩膀和頭頂,進入他的領子和袖子。要麼用力地咬,要麼用力地撓,就像是蚊子、牛虻、蟣子、虱子一樣上下亂竄,要麼挖他的眼睛耳朵,要麼撕裂他的嘴巴鼻子,就像蛇蠍這樣的毒蟲。把他們抓起來丟在地上,他們就會發出爆竹一樣的聲音,然後一個變成幾十個,越來越多。和尚左擋右擋,實在是被圍困得忍受不了了,於是跌落在床下。過了很久以後才蘇醒過來,周圍寂靜一片,什麼東西都沒有。和尚感慨地說:“這是魔障,不是幻覺。隻有佛的力量才可以製服魔障,我的能力還達不到。和尚不能三次睡在桑樹下麵,我為什麼這麼依戀這個地方呢?”天一亮,他就收拾東西離開了。我說:“這是你編寫的寓言,來比喻正直的人對小人的不滿。但它也可以給予輕易嚐試這種事情的人一個警告。”雲亭說:“我沒有什麼本事,隻是一生中從來不說假話。這個和尚回來的時候曾經路過我家,臉上的血痕細得像頭發一樣,實在是我親眼目睹的。”

灤陽續錄(六)

【原文】

梁豁堂言:有客遊粵東者,婦死寄柩於山寺。夜夢婦曰:“寺有厲鬼,伽藍①神弗能製也。凡寄柩僧寮者,男率為所役,女率為所汙。吾力拒,弗能免也。君盍訟於神?”醒而憶之了了,乃炷香祝曰:“我夢如是,其春睡迷離耶?意想所造耶?抑汝真有靈耶?果有靈,當三夕來告我。”已而再夕夢皆然。乃牒訴於城隍,數日無肸蚃②。一夕,夢婦來曰:“訟若得直,則伽藍為失糾舉,山神社公為失約束,於陰律皆獲譴,故城隍躊躇未能理。君盍再具牒,稱將詣江西訴於正乙真人,則城隍必有處置矣。”如所言,具牒投之。數日,又夢婦來曰:“昨城隍召我,諭曰:‘此鬼原居此室中,是汝侵彼,非彼攝汝也。男女共居一室,其仆隸往來,形跡嫌疑,或所不免。汝訴亦不為無因。今為汝重笞其仆隸,已足謝汝。何必堅執奸汙,自博不貞之名乎?從來有事不如化無事,大事不如化小事。汝速令汝夫移柩去,同此案結矣。’再四思之,凡事可已則已,何必定與神道爭,反激意外之患。君即移我去可也。”問:“城隍既不肯理,何欲訴天師,即作是調停?”曰:“天師雖不治幽冥,然遇有控訴,可以奏章於上帝,諸神弗能阻也。城隍亦恐激意外患,故委曲消弭③,使兩造均可以已耳。”語訖,鄭重而去。其夫移柩於他所,遂不複夢。此鬼苟能自救,即無多求,亦可雲解事矣。然城隍既為明神,所司何事,毋乃聰明而不正直乎?且養癰不治,終有釀成大獄時;並所謂聰明者,毋乃亦通蔽各半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