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百度了一把,發現這個東西在大城市電子市場還是有不少賣家,估計三線城市枝城是沒有這種東西了,就算有李輝也不好意思去買,怎麼說自己在這裏也是有頭有臉的。

不過看了半天,李輝也沒找到那種電影裏麵帥哥間諜用的那種迷你型和小扣子一樣的竊聽器,隻發現了一種和火柴盒一樣大的玩意兒,說隻要買一個那玩意,再隨意安裝一個電話卡插入,用自己的手機撥打插入的號碼就能把就近十米範圍的聲音都聽得一清二楚。

雖然感覺這東西不錯,但體積有點大,火柴盒大小說來不小,這怎麼能固定在妻子身上呢?就然偷偷放進她包裏,恐怕也能被她發現。

不過,似乎是可以丟在某個地方,比如家裏,比如妻子的辦公室!

但如果是這樣,妻子想查自己不也易如反掌?李輝又在網上查了一下,才發現用竊聽器是犯法的,李輝看到網上有不少人和自己一樣使用這東西,他又仔細搜了一夫妻之間使用竊聽器的案例:

律師提醒:丈夫竊聽妻子信息同樣違法。

竊聽他人的信息是侵犯了別人的隱私權,那麼夫妻間使用竊聽手段,了解對方的行蹤,是否也算違法呢?

律師表示,不論是丈夫懷疑妻子還是妻子懷疑丈夫,都不能采取竊聽、竊錄的方式來獲取所謂的信息或者證據,因為這種行為是違法的,夫妻雙方同樣也有隱私權,也不能使用竊聽器材獲取對方的私人信息。

如果一方使用了這種方法,就會觸犯法律,如果對方追究,就要負相應法律責任,如民事賠償責任,但如果夫妻間沒有婚內財產約定,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賠償的執行也隻是在家庭內部流轉,沒有實際意義。

律師又說,現在有的妻子或丈夫,為了偵查其配偶是否有外遇,在夫妻共同生活的住所安裝攝像頭或者監視器,監視另一半的隱私,隻要偷錄人沒有將之公之於眾,即不是違法行為。

李輝又看了看,如何防止自己的信息被竊聽?

1、保護好自己的卡和卡密碼,不要輕易下載軟件到自己的手機上;

2、有人送手機要重裝係統,因為一切竊聽軟件都可跟手機綁定;

3、陌生人發來的彩信不要輕易點擊查看,尤其是帶有鏈接的彩信;

4、手機上網時瀏覽正規網站,盡量選擇手動輸入網址,避免被一些帶有窺私軟件木馬的網站攻擊;

5、手機上的傳輸端口,如藍牙、紅外等,不用時盡量關閉;

6、業內專家稱,目前,3G卡是完全未被破解的手機號碼卡,建議有條件的普通卡用戶升級成3G。

看了網上種種,李輝又有點猶豫,這東西枝城估計沒有,就算有,他也不想拋頭露麵去買。在枝城派出所他也有一個很好的哥們兒,叫黃偉祥,算是從小玩到大的,但他又不想別人知道自己的事情,尤其萬一被哥們兒猜到自己被帶戴了綠帽子,那他死的心都有了。

不管怎麼樣,用竊聽器這種東西,不算是光彩的行為。如果被妻子知道,肯定不會高興,她一向就不是那種粘人的女人,她和他一樣都有自己的空間,職業空間、生活空間。

不過,李輝還是準備近期去省城自己去買幾個回來,反正有備無患,不然怎麼查,查的自己都跑的累。

“吃飯了,老公!果果……”妻子做好了飯,喊呢,李輝急忙關電腦,直接按了關閉計算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