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很久以前(其實就幾天前),某女子煤氣中毒,光榮犧牲了。但她並沒有到達傳說中的地府或者天堂,相信很多觀眾答對了,她成為了千千萬萬的穿越大軍中的一員,那她的情況如何呢?待在下慢慢述來......
話說......(你大爺趕快進入正題,廢話了那麼多,老娘還沒入場,信不信老娘宰了你。)
切入正題......
當楊燕嘉睜開眼睛,發現自己在一個小溝中,小溝沿山坡而上有一條明顯的毀滅痕跡,從自己身上的泥土和傷痕可以肯定,身體的主人是從山頂滑落下來摔死了,而自己這一縷來自二十一世紀的小冤魂就乘機“借屍還魂”了。這具身體大致十歲,穿著滿是補丁的青衣,麵黃肌瘦,頭發枯黃。總之這個掛掉的小丫頭生活狀況很是不好。突然她頭一陣刺痛,種種畫麵像是頓時湧入了她的魂魄中,眩暈了一陣後,她的心居然有一種撕裂的感覺。
這個女孩生來就是一個傻子,十歲的年齡除了會吃喝拉撒自己照顧以外,其餘的記憶便是一個看似三十多歲實際卻是二十六歲的女人,她慈愛的看著自己,每天重複對自己說:“丫丫,要學會自己穿衣服,娘是這樣穿的,丫丫好好看著。”似乎曾經,這個母親也一次又一次的教她怎麼吃飯,怎麼喝水,怎麼上廁所......
記憶中她沒有父親,沒有夥伴,隻有那個一直把她帶在身邊的女人。這是不是老天補償她呢,給了她這麼一個母親。上一世,她永遠記得三歲生日的那一天,父親跟母親吵了,緊接著冒出了一個妖嬈的女人,父親毫不猶豫選擇了狐狸精,而母親也在離婚後一個月拋棄了她。最後居委會的奶奶隻能把她送去了孤兒院,那個沒有給她帶來任何溫暖的地方。明明有父母,卻到了孤兒院,冥冥之中,仿佛一切都在諷刺她的存在。她想要好好活著,活給那對拋棄她的男女看,整整二十九年,她放棄自己的夢想與愛情,從最初擺地攤到上市公司,眼看就要吞並那個男人的公司,擊垮那個女人依靠大樹,但是......煤氣把她毒殺了。
死過一次,才猛然發現,讓那些仇恨占據自己的半生是多麼可笑,為了兩個不值得的人,她把自己的心都丟了。如果一開始她沒有仇恨,她可以有朋友,有愛人,也許也有了自己的孩子,每天都過著幸福美滿的生活。這一次,她既然活過來了,就要為自己而活,忘記前世仇恨,像她羨慕的女孩們那樣活出精彩。
沿著記憶,她拖著滿是血痕的身體向著村子最東邊的小破屋走去。此時已經接近正午了,遠遠的,她就看到了那個女人,她雙眼無神,坐在門口,靠在大門的石頭上。她已經找了三天了,自己出門前還叫女兒好好在家呆著,她像往常一樣,去賣了布就回來。可是,這一次待她到家之時,女兒竟然不知去向。找了整整三天,直到所有的希望變為了絕望。那是她唯一的寶貝,雖然癡傻,但總歸是自己的女兒,每當自己疲憊得想要放棄的時候,看到她那傻女兒,她又會鬥誌昂揚。如果她都放棄了,那她的女兒就要怎麼活下去,她不能讓這種狀況發生。然而此刻,她也放棄了,女兒走了,她也想休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