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那個人是大俠”的說法不脛而走。
他是不是大俠,在警方看來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盡快抓住他。然而,在這個城市中遊走的凶徒並非僅有他一個。很快,警方的精力就被其他惡性刑事案件分散掉,第47中學殺人案在實際上處於一種擱置狀態。
仍在繼續追查本案的,隻有兩個人。米楠和方木。
在上次的案情分析會上,米楠沒有及時作出足跡分析的意見,讓分局領導略有不滿。實際上,米楠在近期一直處於一種情緒低落的狀態,整日把自己關在足跡室裏做分析和實驗。方木給她打過幾次電話,大多數都被拒絕接聽,即使接通,也隻是簡短地對話幾句,隨後就掛斷。
其實方木也不知道該和她說什麼,有些話似乎也不必說,然而他就是想給她打電話,即便隻是詢問案件進展,即便米楠的態度一次比一次冷淡。
這不是方木喜歡的狀態。在廖亞凡重新出現之前,生活波瀾不驚,按部就班,即使有案子,也可以公事公辦。然而,現在一切都改變了。相對於家裏讓人頭疼的廖亞凡,方木寧願自己一直呆在公安廳——殺人犯比廖亞凡好對付多了。
一大早,方木就去了寬城分局。邊和相熟的同事打招呼,邊信步爬上四樓。剛轉入走廊,忽然想到足跡室就在四樓,方木想了想,下了一層樓,去了物證室。
物證室的值班員還在打哈欠,方木遞過條子,要查驗第47中學殺人案的物證。值班員翻翻記錄冊,忽然睜大了眼睛。
“來晚了,已經被人提走了。”
會議室裏煙霧繚繞。方木推門進去,看到楊學武雙手扶在台麵上,凝視著麵前攤開的東西,一動不動。見到方木進來,他定定地看了方木幾秒鍾,似乎還沒有從沉思中回過神來。
“這麼早?”方木看看那些封在物證袋裏的習題集、保險箱、紙張和鋼筆,上麵的血跡已經變成了黑褐色。顏色詭異的數字和字母看起來就像催命的符咒。
楊學武沒有說話,隻是指指旁邊的煙盒,示意方木自己拿煙抽。
方木沒客氣,抽出一支煙,點燃,靜靜地看著楊學武。
“你說……”楊學武把幾乎燃盡的香煙湊到嘴邊,“這是個什麼樣的人?”
方木笑了笑:“就像那些網民說的——大俠。”
楊學武哼了一聲:“他如果是大俠,那我們是什麼——鷹犬?”
“開個玩笑。”楊學武沒接茬,讓方木有些許尷尬。他站起來,用手撥弄著那些物證袋。
“最近不忙麼?怎麼還有心思跟這個案子?”
“都是些簡單的案子,沒意思。”楊學武站直身體,大幅度地活動著腰背,“還是這個比較有挑戰性。”
的確,本案的作案動機為報複無疑,但和一般的報複殺人仍有明顯的區別。從以往的命案偵查經驗來看,凡屬報複殺人的,往往還有“額外”的行為伴隨,例如對死者屍體的侮辱(如曝屍、切割性器官)、過度損毀(無意義的破壞屍體、分屍)或者殃及家人等等。而本案則帶有鮮明的“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意味。
據調查,於光的書桌在他的房間南側窗下。當晚,他一邊拚命做數學題,一邊看著窗外的天色漸漸明亮。麵對尚餘大半本的習題集,於光的絕望可想而知。也許,他曾暗自祈禱再多一點時間,祈禱今天的太陽永遠不要升起。這種對“時間”的渴望,被凶手完完全全地移植在魏明軍身上。
相同的夜晚,相同的任務,相同的結局。
凶手的意圖是,讓死者感受到和於光一樣的焦慮和恐懼,所以他才會冒險布置下那麼複雜的殺人現場。
那麼,跪趴在教室裏,蘸著自己的血拚命解題的魏明軍,當時在想些什麼呢?
計算。答案。密碼。手機。還有越流越緩慢的血和越來越無力的手。
也許,他會在那絕望的幾個小時裏,想到那個可憐的孩子?
他會不會想,如果我當時對那個孩子好一點,此刻就不用和自己的生命賽跑?
悔恨。
凶手的最終目的也許並不是殺死魏明軍,而是讓他受到折磨,而這種折磨並不是針對魏明軍的肉體,而是他的精神。
看上去,凶手應該是於光的至親,至少也是因為他的死而對魏明軍產生切齒痛恨的人。然而,現有證據顯示,凶手與於光的社會關係毫無交叉,甚至可能素不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