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生若隻如初見 第七節 做我姐姐吧(2 / 2)

他說:“什麼?”

我撫住額頭,到底還是個孩子,才十七歲,懂得什麼呢。

他看著我,鄭重的:“過了下個月,我就十八了。”

我笑他:“真的呀,那可真了不起,能拿正式身份證了,成年人了呢,三級片也看得,酒也喝得了呢。”

他氣的不行,扭頭就走。

可他走不遠,店全燒沒了,他無家可歸。

“這下真成了流浪狗。”他說。

我讓他來家裏住:“你現在可是有姐姐的人了。”

他倒扭捏起來:“我可以回孤兒院住幾天。”羅濤說:“到底你是單身,傳出去別人會怎麼說。”

“怎麼說?”我板著麵孔,指著他:“說你是個小白臉吃軟飯唄,你怕嗎---好端端的孩子怎麼要看別人眼睛眉毛做人,別人怎麼說,我管他的,我隻管生意做的好有錢賺,身體健康不生病,誰愛說誰隻管說到天上去,說死了也不過是個肥皂泡,還以為能說出嫦娥一號來不成。”

羅濤笑起來:“我就喜歡你這個樣子,女光棍似的:老子啥世麵沒見過,盡管放馬過來。”

“你少發神經,”我再次一頭黑線,沒想到這小子居然和老媽一個品味:“你現在是給我拎包的,住哪我說了算,你管別人說什麼,懂嗎?”

“現在懂得了。”他笑起來,嘴角照舊咧到耳根去,他現在似乎特別愛說“現在懂得了”,弄的我覺得自己好像馴獸師似的。

同時我發現自己越來越愛拍他的頭,他的頭發是又黑又濃又鬆軟的,摸上去比小狗更溫馴似的,手感十分好。

次日羅濤將行李搬進了我家,隻簡簡單單一隻小拎包而已,大約隻裝了幾件換洗衣物。好在他長的好,穿最便宜的老頭汗衫也不覺得邋遢,反倒更覺得自然瀟灑。

羅濤的東西差不多都在那場大火中燒沒了,幸好那天他和朋友出去玩,回去的晚,店裏也沒住什麼人,所以損失的都是些身外物,人倒都沒事。

人沒事就是萬幸,東西燒就燒了,他也不是很在乎,唯一耿耿於懷的,是店裏沒搶救出來的幾隻小貓小狗,雖都不是什麼特別名貴的品種,但到底是條生命。為這事,他可著實嘮叨了有一段日子。張口就是:“我的狗DD。”閉口就是:“我的貓MM。”我被他煩的實在不行,幾乎要產生住在動物園裏的幻覺,隻得開車載他回到店裏,將那裏的焦土挖出了一些,裝在一隻小小的木匣裏,找地方埋了,才算完了此劫。

末了,他老人家還站在那個小土包麵前阿彌陀佛了好一陣子,臉色那叫一個黯然。我隻得勸他:“得了,發音都不標準,心到就行了,再念旁邊廟裏的和尚要出來打假了。”他才跟著我回家。

小敏和他告別的時候也頗戀戀不舍,說好了如果羅濤再開店還找她幫忙。

那女孩離開時,我送她到門口,她看看我,咬咬嘴唇,像下了什麼決心似的,開口說:“老板是好人,就是認死理,你多包涵他。”

我看著她的眼睛:“他是我弟弟。”

那女孩笑一笑:“希望他也這麼想---我太多事了,再見明小姐。”

“再見。”

今天還有兩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