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迷霧之城(2 / 2)

前不久城主頒布了一道新法令,全文如下:即日起,全城所有房屋土地全部歸城務府所有,普通居民若想繼續居住,必須將工作收入的三分之二作為稅收上交給城務府,否則的話,沒收現有房產,各單位職員將會被無條件終止現有的勞動合同,工人將會下崗,農民將會被沒收土地。在合同有效期內如有悔約行為,將被沒收全部財產,並趕出迷霧城,合同有效期為30年。

法令一出小城上往日的安靜被打破了人人都急急自危,怨聲載道,可是也大都敢怒不敢言。不簽就沒有房子住,會失業沒有飯吃,誰敢不簽。小玉和大雄都有屬於自己名下的房產,他們怕被城務府沒收,所以最終他們都簽了協議。可是段憂沒有簽,她想反正她現在和父母同住,名下也沒有房產,沒什麼好沒收的,大不了失業,難道她這麼一個有手有腳有知識的大活人還能餓死不成。況且這明擺著是要全城的人去養活城主一家吸血鬼嘛,她才不要做這人渣的奴隸呢。工作收入的三分之二交出去,那就意味著以後的生活將永遠掙紮在溫飽線上了。這分明就是綁架,要她用一生的青春和自由去換取這可憐的溫飽她實在是做不到,段憂這輩子不想隻為追求溫飽而活著,她還有夢想要去實現。

段憂的夢想是什麼?她有一個遠行的夢,想去看看外麵的世界,離開迷霧城,甚至離開仙石國,去看看外麵的人是怎麼樣生活的。是否也像她們這的人一樣一輩子都在為了溫飽奔波忙碌,沒有思想,沒有靈魂。在這個小地方,眼界總是有限,就像坐在井底的青蛙,她不想一輩子稀裏糊塗的過去。在鎮上的年輕人中,段憂算是思想最另類的一個,卻住住被人說成是不合群的,孤僻的。段憂沒有什麼誌合道合的朋友,小玉和大雄隻能算是她的親人,其實他們也從來都不能理解段憂的想法,她心中的苦悶無人知曉。有的時候她也會懷疑,是不是自己錯了?人的一輩子就應該這樣安分守幾,老老實實過日子,祖祖輩輩都是這樣過來的,她不應該成為異類。可是她就是有一顆不安分的心,她總覺得人來到這個世界上不應該隻是為了吃飯而活著。

因為沒有簽那份不平等條約,所以段憂失業了。確切的說,全城上下隻有她一個人沒簽。父母和哥姐已經罵死她了,他們覺得她是家門不幸。大雄不知心裏究竟在想什麼,這幾天總是疏遠她,現在她也隻剩下小玉這個好朋友還依然沒有變了。

本想選在周末和小玉一起去爬山,放鬆一下自己,居然老天爺也跟段憂作對,一點都不能體諒一下失業人的心情。不過既便如此又如何,下雨就不能爬山了?段憂果斷的從床上爬了起來,打電話叫醒小玉,兩個人簡單的洗漱收拾了下,吃了早飯就出了門。

十幾年前城主聽信黃大師的讒言,要改變整個無荒城的風水,下令大興土木,城裏的自然環境糟到了很嚴重的破壞。最近幾年裏整個無荒城開始時常被霧霾籠罩,而且一年比一年嚴重,有一些體弱多病的老人相繼因肺病去世了。也就是這時黃大師建議城主把無荒城改名為迷霧城,他說無荒城這個名字與城主的八字相克,改了名字以後城主就可以順風順水,保證再無後顧之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