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回家。
背著書包的少女,鬱悶地低著頭,她百無聊賴地用腳尖磨蹭著地磚的縫隙,似乎要將磚塊的花紋刻印在心裏一樣。街上車水馬龍川流不息,與周遭急急忙忙下班回家的路人相比,她慢悠悠的動作簡直是像在放慢鏡頭,整個忙忙碌碌的繁華世界,似乎隻有她慢了好幾拍。
從學校到家,步行隻要一刻鍾的時間,她卻已經磨磨蹭蹭走了四十多分鍾了。眼看前麵再轉個彎就是自家小區,方未艾卻停下了腳步,一個聲音在心底格外分明:
不想回家,不想回家看見老媽。
一想到老媽,少女就頭痛起來。事情要追溯到四天前,在那個周六的晚上,她早早複習完功課,還主動要求洗碗。這讓老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艾艾今天很乖嘛。”
“老媽,你這就說錯了,我什麼時候不乖啦?”方未艾反問著向媽媽撒嬌。一邊說,她一邊用餘光瞥了老媽一眼,在確認對方笑容滿麵後,少女才接著說下去,“媽,我跟你說件事啊。明天晚上我想跟思思去看場電影,稍微晚一點兒回家。”
“不行,”老媽不假思索地否決了,“媽給你買白天的票,別看晚間場的,太晚了。”
“可是、可是思思都訂好票了啊!”方未艾急了,她慌忙辯解著,“我們都說好了的,她明天白天有事,晚上才有空……”
老媽臉上的笑容一下子就凝固了,瞬間就“晴轉多雲”。老媽微微眯起眼,凝視著自己的女兒:“我看你們不是去看電影吧?小艾,你說實話,別想騙過媽媽!”
沒想到一下子就被看穿了,方未艾撇了撇嘴角,小聲地回答:“是……是STORM的演唱會啦……”
老媽的臉色開始多雲轉陰。少女抱住媽媽的胳膊,輕輕地搖晃著,撒嬌地說:“老媽,就這一次,你就讓我去嘛,班上好多同學都去了。我向你保證,演唱會一結束我就打車回家,絕對不會在外麵玩的,我保證!”
“不,可,以。”老媽一字一頓,堅決地駁回了方未艾的申請。
少女鬆開了媽媽的手臂,狠狠地皺起了眉頭,不滿地嘟起了嘴:“為什麼啊?你也說了我平時都有很乖啊,聽一場演唱會又怎麼了嘛!”
“演唱會演唱會,那個什麼斯多姆是你什麼人啊?追星有什麼好的?”
“是STORM,”方未艾撇了撇嘴,“發音一點兒都不標準。”
“你還好意思談發音?你怎麼不談談你的英語考試?”老媽開始喋喋不休地教訓起來,“上次月考隻考了全班二十幾名,你還不知道緊張嗎?天天想著追星,你成績能上去嗎?不用功學習,隻知道把心思放在這些雜七雜八的事情上,你分得清什麼重要什麼……”
“夠了!”少女大聲打斷對方,“有完沒完啊!月考的事你一天要說三遍,你說得不煩,我都聽煩了!”
說完,她重重地甩上門,躲回了自己的房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