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嫻那天沒課,正伏案給《玉林日報》經濟副刊寫篇經濟評論文章。她現在是《玉林日報》的自由撰稿人,是玉林地區小有名氣的財經評論員。
“大美人,和殷縣長的日子過得還滋潤吧?”章嫻一見袁一華,擱下筆笑著問。
林夕南對章嫻的直接問話感到詫異不已。
“比起你來,還差遠了。我說,又有幾個美男子倒在了你的石榴裙下了?”袁一華反唇相譏說,
“多乎哉?不多也!”章嫻邊收拾文稿邊說,“薑太公釣魚,願者上鉤嘛。”
上了車,袁一華和章嫻有關男女的話題仍然不斷。
“女人總是怨恨說,男人不是個好東西。要我說,男人就像獅子老虎一樣,天生就是個食肉動物,不能因為他捕殺了一隻或幾隻可愛的麋鹿就說他不是個好東西,物盡天擇,適者生存,得看他是因為愛麋鹿才捕殺,還是閑來無事調戲。”袁一華話裏有話,像是給自己開脫。
“那是你一家之言。我最欣賞佛家的一句話:眾生本無相。如果把男人女人都看成是同樣一種人,性別無區別,那麼,兩者交流起來就不會生出煩惱。就像我,我跟男人交流,不談愛情,不談婚姻,隻作身體上的交流,隻要彼此身心愉悅,無所謂相貌,學曆,財產,地位。”章嫻不遮不掩,語出驚人。
“荒唐,簡直是荒唐。這不是純粹的動物行為嘛?”袁一華極力辯解。
“你不能否認,人類本來就是首先以動物的原始性能來開始活動的。如果拋棄本質,追求虛妄,自然會陷入感情的痛苦中。所以,崇尚自然,發璞歸真,終究是人類兜個大圈子後最終的落腳點。我隻是踩在具體某一個坐標點上的先行者。”章嫻繼續闡述她的觀點。
“你是個瘋子!”袁一華哈哈笑著說,“我還以為我瘋了,原來你比我瘋得更厲害。”
林夕南聽著二人不著邊際的對話,隻是淡淡賠笑,並不參和。在她看來,男女之事是個亙古不變的話題,孰輕孰重,是好是壞,沒有定論。何況,感情這東西實在說不清,今日兩人或許還在海誓山盟,以身相許,明朝卻是反目成仇,移情別嫁。所以說,鞋子是否合腳,隻有穿鞋的人知道。
高談闊論中,車子也到了鍾燕家的樓下。
前來參加婚禮的人不是很多,但滿屋都是喜慶的氣氛。有化妝的,有盤頭的,有攝像的,有照相的,忙得不亦樂乎。林夕南她們什麼事也插不上手,就靜坐在鍾燕對麵,看著她逐漸被打扮成一個濃妝豔抹的新娘。
鍾燕滿麵春光,陶醉在做新娘的快樂中。
最後,在一片鑼鼓喧天鞭炮齊鳴聲中,林夕南她們陪著鍾燕坐上了前來迎親的香車,走進了她的小日子。
那天,林夕南一直注意著鍾燕父母的表情。那是兩張有著母親一樣滄桑的臉,卻洋溢著母親少有的笑容。那笑容不是平日裏街頭巷尾見到的笑容,而是一種慈祥,關愛,期望,祝福的幸福綜合體。這讓林夕南感觸很深。
以後的一段時間裏,母親仍然不辭辛勞的為林夕南張羅對象,林夕南也按照母親的意願一次次的前去赴約相親。然而,不論那次,都是以男方最初的殷切交往到最後的無聲失蹤這種結局告吹。母親終於經受不起折騰,又病倒在床上。
“難道我的女兒真的就嫁不出去了?”母親握著林夕南的手自言自語。
“媽,你放心,一個月內,我保證做個新娘。”林夕南狠狠的說。
母親點著頭迷迷糊糊睡了。林夕南回到自己的小屋,看著寫字桌上琳琅滿目的玫瑰花,思緒萬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