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故意做偽證,我當時忘了自己的手機並沒有放在密封狀態的上衣口袋裏,所以我的那個證據存在論證上的漏洞。”
吳越盯著這個女人,半晌才道:“你是不是收了錢財才來作偽證?”
“我現在的是事實。我隻是不想冤枉林川。他昨是英雄,救了那個女孩。”
“好,幹得漂亮。”吳越揮了揮手:“行行,張,把林川給放出來。”
雖然很不甘心,但吳越也沒辦法。
本來警方就沒有掌握林川偷手機的證據,譬如人證、錄像什麼的,僅僅從‘被偷手機在林川手裏’這一點,並無法給林川定罪。除非自己通過提審能讓林川自己認罪。
然而,現在連失竊的‘報案人’都來警局要求撤銷立案了,他還能怎麼樣?
當民警來到關押林川的病房時,看到裏麵的一幕,簡直驚掉了下巴。
那個女殺人嫌疑犯已經醒了,正坐在床上靠著牆看書,而林川正躺在她腿上呼呼大睡。
“這林川真是大心髒啊,我都跟他,這是一個殺人狂魔了,他竟然還敢爬到她床上睡覺,而且還枕著她的腿睡覺!”
正在看書的女嫌犯抬頭看了一眼民警:“到吃飯的時間了嗎?”
“吃飯時間的確到了,不過,我是來釋放林川的。哦,就是躺在你腿上的男人。”民警道。
“哦。他昨晚睡的較晚,所以現在還在睡。”
完,女嫌犯俯下身,對著林川的耳朵吹著氣。
林川耳朵癢癢的,被迫從睡夢中醒了過來。
看到自己掙躺在女嫌犯的腿上,林川也是嚇了一跳,趕緊跳下床道:“對不起,我不是故意枕你腿的。”
“我知道。因為是我把你的頭放在我腿上的。”
“額”
這時,民警開口道:“林川,你已經被釋放了。”
“啊?都不用提審的?”
“不用,丟手機的女人今來局裏,手機是她自己弄丟的。”民警道。
“嗯?”雖然心裏比較困惑,但林川表麵還是一副正派:“她終於是良心發現了。”
民警隨後打開門,林川大搖大擺的走了出去。
但他隨後又突然折返回來,看著牢房裏的那個女重刑犯道:“你叫什麼名字?”
女人並沒有抬頭,她一邊翻看著手裏的《心靈雞湯大全》,一邊淡淡道:“反正以後再也見不著麵了,知道名字又有什麼意義?”
民警重新鎖上牢房後,催促道:“行了,你這家夥真是不怕死啊,還敢要她的名字。快點走。”
最終,林川還是沒有要到她的名字。
離開看守所的時候已經是上午八點半了。
“反正已經遲到了,不如先填飽肚子吧。”
林川找了一家早餐店,點了油條和包子,一邊吃,一邊思考著。
“奇了怪了,為什麼那個女人會突然改‘口供’?”
思索並沒有結果。
他吃完早餐,隨後就趕到了四海百貨。
“林川,你特碼真是牛-逼啊。上班第二就遲到!”一個男人凶巴巴的走了過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