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秋秋氣勢洶洶地拉著包拯推門走了進去,那位神似彌勒佛的完全不像保安隊長的保安隊長有些艱難地瞪大了小眼睛,驚訝問道:“你也是來麵試的?”
鄭秋秋冷笑一聲:“不,我是來砸場子的。”
“哈哈哈,小姐真會開玩笑,咱們是商場,又不是武道場,哪有什麼場子好砸的。”保安隊長又笑了起來,那笑溫和得緊,也人畜無害得緊。
“嬉皮笑臉的也沒用,三年的合同期限竟敢讓我家包希仁試用一年,欺負老實人麼,信不信我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告你們!”
保安隊長臉上的笑容一窒,隨即又恢複了常態:“小姐說話不要這麼衝,凡事有商有量,一年不行可以半年嘛,咱隻是說說又沒簽,說什麼告不告的,別傷了和氣不是。”
鄭秋秋默然,這死胖子雖然可恨,但說得在理,民事這方麵一向是“民不舉官不究,調節為先”,像現在這情況,就算去找仲裁委員會也是相互打個哈哈,調節調節就了了,畢竟,誰也沒給誰造成什麼損失不是。
保安隊長見鄭秋秋不說話,嘴角上揚,稍稍有些得意:“希仁我還是很中意的,要不這樣,咱先簽個試用半年的合同,也不用先規定什麼待遇,一切看希仁在試用期的表現,表現越好待遇越高,年輕人嘛,就要靠自己的能力吃飯。”
鄭秋秋狠狠瞪了保安隊長一眼,這貨不光是在欺負包拯這個半文盲了,分明是看不起她這個正規政法大學的畢業生啊。
還試用半年的合同,真以為老娘不知道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嗎,哼,錯有錯招,根據規定,這種僅約定試用期的,這期限可是要作為勞動合同期限的,也就是說,簽這種合同就沒有試用期了。
這種合同表麵是保安隊長占便宜了,實質則是對包拯更有利,試用生的待遇和正式工的待遇肯定是不同的,要是包拯真在這裏做試用保安,將來是可以向“法研堂”商場索回自己的正式工待遇的。
雖然有好處,鄭秋秋也很期待麵前這個笑裏藏刀的死胖子吃蒼蠅的表情,但她不準備讓包拯答應,因為她,很不爽!
“對麵長得像武大郎的死胖子,老娘免費給你一忠告,趁著天沒黑,還是趕緊回家看看吧,阿包,我們走。”
大力嘲諷一波後鄭秋秋馬上拉著包拯快步離開了,很好地詮釋了什麼叫做“罵完人就跑真刺激”。
被人比作武大還被暗示帶了原諒帽的保安隊長心情當然不美麗,當然想要狠狠反擊一波,奈何腿短肚圓脖子粗,等他跑到門口,包拯和鄭秋秋早已不見了蹤影。
鄭秋秋帶著包拯一路衝出“法研堂”大廈,直到跑到了外麵的廣場處才停下。
回頭望了望,發現那個腿短肚圓脖子粗的保安隊長果然沒追上來,鄭秋秋仰天長笑三聲,引來了不少路人側目。
“阿包啊,姐姐我今天心情好,走,咱們逛街去。”鄭秋秋神清氣爽地對包拯說道。
包拯無奈地搖搖頭:“秋小姐,在下……我現在叫包希仁,還是稱我為希仁吧。況且今日是為‘麵試’而來,‘逛街’還是留待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