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花今年29了,大學畢業後,一年比一年不想回家過節,但春節是不得不回的節日。
走到村口,過了橋頭,一排的腦袋老早就轉向她。
村上的人沒事就喜歡坐在河邊曬太陽吹牛,每每一個路人走過,隻要在她們視力範圍內,那人的祖上十八代就能供她們拉扯仨小時,直到下一個倒黴催的路過。
李春花低著頭戰戰兢兢地走來,她們已經安靜了兩分鍾等待她的靠近。
其中一個腦袋抓緊時機,傲起下巴,“回來了嗦?”
李春花齜開嘴,虛著近視眼,還是看不清到底是誰在問,尷尬地嗯了兩聲,加速逃走。
後麵迅速恢複了常態,又開始嘰嘰喳喳,一陣陣尖銳刺耳的聲音排山倒海,要吵上天。
“敢哦?才28!翻過年就30了,她是上半年的得哇,和他們家淑芬同年的。”
“同年的啊?淑芬的娃兒得讀書沒?”
“讀了,開年就是二年級了,別個在城裏麵,光是讀幼兒園就花了好幾萬。”
“你說讀大學有啥子用嘛,還是嫁得好才好。”
“就是澀,你看那個春花說了好多個了,都沒人看得上她。”
“前兩年還挑哇,這哈歲數在那兒去了,你看挑得出個啥子。”說話的人盡量把聲音壓低,但是聲兒沒變小,倒是壓出一大堆臭口氣,趴在她們身下的土狗甩了甩鼻子,起身朝李春花的方向跑走了。
李春花聽著身後的議論,真想掏出一把ak-47,或者一顆手榴彈,或者一串毒飛鏢,或者隨便什麼能夠讓後邊的世界安靜的東西。
李春花歪歪嘴,長呼一口氣,換一隻手提包。跟著李春花的土狗也隨著她的包,從她的左腳換到了右腳。包裏是一些衣物,還有幾雙沒來得及洗的臭襪子和幾條發黃的髒內褲。
李春花喜歡狗,無論多髒多醜,隻要是狗,她都喜歡。李春花俯身去摸它……
“髒!!!”一聲咆哮。土狗嚇得一抖,飛身跑了。
李春花轉身,媽媽來接她了,還是媽媽好。
“才回來!”
“老板不放。”
“嗬……你個人回去嘛,我過去坐會兒就回來吃飯。”媽媽向李春花射出幾槍瓜子殼,朝那群腦袋走。
李春花走到家門口,家狗看見她就狂吠,尾巴不停搖,狗屁股都快甩出去了。家狗用狗鏈子拴在門口,扯著脖子要往李春花身上撲。距離還是不夠,它幹脆轉個方向,身子夠長,屁股剛好抵住李春花的腳,不出一秒,它就尿了。李春花撲哧笑了,輕輕踢了它屁股兩腳,飛快跑進廚房,想找點肉丟給它。
廚房沒人,案板上也沒吃的,鍋裏冒出白霧,李春花揭開鍋蓋,咕嚕咕嚕的水裏,兩本書軟塌塌地跟著開水起伏。他們又用自己的書做菜,去年也是,前年也是,上前年也是,自從她畢業之後就是。李春花把手指深入水裏,想翻看到底是哪兩本書,翻過封麵,一本是阿爾貝加繆的《局外人》,還有一本——啊,自己的日記本,很多年以前的日記本。李春花微微皺眉,嘴巴呈o型,重新把鍋蓋蓋上,可惜,這些狗狗都不吃。
“爸說過年得有點素菜,所以煮了你的書。”嫂子不知道什麼時候走進廚房。
李春花點點頭,甩了甩手上的水。
嫂子看到李春花的手指,上麵全是水泡,嫂子抬起李春花的手,捏起來,把水泡一個個捏爆。
“好像那個防震的塑料泡泡,我就喜歡捏那個,哈哈哈哈……”嫂子捏完她手上的水泡,立馬瘋跑出去,不到兩秒,她手裏拿著一張塑料泡泡捏進廚房。“嘿嘿,我一捏這個就停不下來,你要不要來一張?我屋裏還有一箱。”
李春花笑笑,擺擺手說不用了,因為要先把包包放回房間。
李春花的房間在二樓,二樓堆柴禾特好,因為日照時間長,夏天濕漉漉的木頭,堆到冬天就能用來燒飯。樓梯是用木頭搭的,李春花走在上麵,吱吱地響。李春花時常幻想樓梯跨了的那一瞬間,到底是誰在這上麵爬。木頭上的許多釘子都鏽掉了,樓梯頂端的右上方,有顆凸起的大釘子,李春花右腿上有幾道疤,都是那顆釘子劃的。李春花不討厭那顆釘子,因為她喜歡撕傷疤,一條半分米的結痂如果能一次性撕下,李春花心裏會生出一種成就感,但是一道疤反複撕幾次就痊愈了。所以李春花喜歡那顆釘子,一不小心就會劃拉出一道口子,尤其是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