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8章 逆光而行(4)(2 / 2)

“就算你們追我,我也不會和你們在一起的!!”

眾黑粉:“!!!”

誰要和你在一起!

他們是來討伐她的!

為什麼要聽她在這裏瞎嗶嗶!

黑粉們反應過來,自己是來幹什麼的,正準備反擊,忽的聽見警笛聲。

黑粉們瞪向明殊。

你不是不報警的嗎?!

明殊很無辜:“我真沒報警。”

警察是接到熱心群眾,發現有人聚眾欺負人。

將這群人帶回去,明殊立即將他們告了,氣得那群黑粉,差點和她在警察局打起來。

明殊毫無偶像包袱,和黑粉們懟得非常熱鬧。

最後將他們分開,才算消停。

明殊沒幹什麼,錄完口供就可以離開。

不過她還沒走出警局,就接到推送。

——影後聞笛與粉絲大打出手,被警察帶走。

如果不是標題不允許,明殊很懷疑,他們會寫——雙雙入獄。

明殊點開看了眼,估計是之前那群人有人發的,被媒體看見,一番‘愛恨情仇’撰寫後,就有這個新聞。

明殊轉發。

聞笛V:假新聞,我沒動手,我隻是和他們講道理,警察蜀黍作證。@市分局。

[噗,笛子突然有點萌啊!]

[整博人眼球,煩不煩?]

[怎麼又是她,這幾都是她的熱搜,有完沒完了,一個靠賣上位的女人,到底有什麼好關注的。]

[樓上的有病吧,笛子是靠實力的好嗎?我們笛子從十五歲就演戲,每一部戲都是經典,拿過影後Balabala……]

這位真愛粉將聞笛的生平寫了個遍。

聞笛演第一部戲的時候,並沒有接觸過表演,但是她在短短時間,就讓當時的導演讚不絕口。

總結:我們笛子就是生的演員,靠實力!

明殊收起手機,慢悠悠的晃回公寓。

哢嚓——

輕微的聲音快門聲響起,明殊若無其事的往前走。

狗仔而已。

你越不讓拍,越想拍。

朕讓你拍個夠。

所以明殊本來回去的路線一轉,拐到附近去吃夜宵。

那個人也是盡職,一路跟著她。

吃完東西,打道回府。

那人還跟著她。

明殊忍不住回頭瞅。

對方閃得快,明殊隻看到一道影子。

她略微停頓,轉身往回走。

她往兩邊觀望,沒看到人。

明殊咬兩口糖糕,慢慢的轉身往公寓走。

就在她離開後,轉角處,一道黑影緩慢的出現。

他往前麵看一眼,發現剛才離開的人已經看不見。

他從暗處踱步走出來。

他手裏拎著相機,白色恤,身形高挑,微微低垂著頭,正好擋住旁邊打過來的昏黃光線。

那人頓了好一會兒,才往公寓的方向走。

“誒。”

女孩子清脆的聲音止住他的步伐,他循著聲音看過去。

女生站在一棵樹旁,踩在光與影的交界處,靜靜的看著他。

*

【和諧號】

明殊:我知道你們不服氣,但是你們能把我怎麼樣呢?打不過我,又沒我好看。

黑粉:……

明殊:沒關係,你們還可以恨我!

黑粉:……

仙女:來!投票!我幫你們打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