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木忽然覺得,體內有什麼東西被點燃了。心裏變得火熱,腦袋變得火熱,就像一把火在燃燒。
他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隻知道,自己有些衝動,有些想立刻完成什麼事。
下一刻,他就明白,自己被小男孩林有望感動了。或者說,被這些地下空間的人類感動了。那種為了生存,堅韌不拔的精神,讓他深深的被吸引了。
從沒見過這種“同類”的林木木,在此刻下了決定,他要幫助小男孩,幫助所有人,離開這個該死的垃圾星。
也許當他們回到人類世界後會發現,原來和藹的大章魚是人類死對頭,更是造成祖先迫降垃圾星,讓他們不得不忍受一百多年艱苦生活的死對頭。
也許他們會立刻推出槍炮,向著自己開火。
那時,自己也許會很傷心吧?
可是,林木木不會因為未來可能的傷心,就否定自己的想法。他覺得,這些人不應該在這裏生存,這樣不公平。他們,應該得到公平的待遇。從某個方麵來說,這些人都是烈士的後代,理應受到全人類的讚賞。
可是,應該怎麼幫他們呢?
林木木犯了難,他雖然能飛到宇宙中,可是根本摸不清哪裏才有人類。姑且不論以自己的速度,飛到某個人類星球需要多少年,就說可怕的宇宙空間,就算這些人進入自己的肚子,就真的能像蟲子一樣存活下來嗎?
如果是劫持垃圾運輸艦呢?
林木木立刻就否定了這個想法,運輸艦雖然不是高火力配置,但打死自己應該問題不大。而且,就算自己真能俘虜運輸艦,並強迫他們把這些人類帶走,可結果呢?
或許這些人會被看成異類,因為他們曾經和一隻蟲巢生活在一起。更甚至,他們可能會被當成蟲族的間諜,被當場處決。
思來想去,林木木發現,隻有依靠人們自己的努力。隻有讓他們自己吸引運輸艦的注意,才能順利並安全的離開。在這個過程中,自己或許可以從旁邊幫助他們,例如,逼迫運輸艦“意外”的降落?
是個不錯的法子!眨眼間,林木木就想到一個好主意。
不過在此之前,他又有了另一個主意。
離開垃圾星,對這些人來說,並不是太重要。他們隻在乎能否繼續生存下去,而不在乎是否能離開。最起碼,在他們知曉自己能離開前,應該是這樣。
與其讓這些在地下生存一百多年,除了生存什麼都不會,連人類社會最基礎的認圖識字都忘記的可憐人,就這樣傻乎乎的回去,倒不如換一個方法。
例如,讓他們成為對人類有用的人。
讓他們從人類眼中的原始人,落難者,變成可堪大用的棟梁之才。
這樣,或許才好玩,不是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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