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契約 (4)
“Wait a minute!”絳仙打手勢阻止狐狸,“不要跟我喊這些口號,現在失業工人那麼多,我跟你工人是平等的,你可以選擇我,我也可以選擇你。我可以不要你,但你不可以不要我!所以說平等,你工人能真的跟我平等嗎?”
“你說得對!”狐狸斷然地說,“這就是法律上的形式正義和實質正義相脫節。也正如行政權對公民權一樣,工人與公司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也需要衡平!法律在這個問題上同樣要遵循抗拒強權,保護弱者的法律精神。”
“這個……豈不是大鍋飯?”螞蟻有點躊躇。
“公平不是大鍋飯,大鍋飯沒有公平!”狐狸說,“應當知道,我在這裏向你們所講述的,正是現代的法治理念。這些思想和法則並不是我的原創。我隻是拷貝了別人的思想,而這種思想在當今世界上最發達的國度占據著統治地位。”
“在法學方麵,很遺憾我沒有在經濟方麵那樣有自己的想法,因為就法學基本原理而言,時至今日已經相當成熟,所需要改進的不過是具體環境下的具體應用而已。但就毫無創見地普及這種思想來說,卻讓我們更真實地了解到了西方所推崇的平等、自由和民主的原貌和精髓。”
“當然這些原則我們今天也已經進行了大量的汲取。我們的絕大多數民事、經濟方麵的法律就是參照西方而製定的,有時是參照大陸法係,有時是參照英美法係。”
“舉個衡平的最簡單的例子。大家知道,勞動法規定,公司雇工時,首先應該和雇工簽訂勞動合同,然後在合同中約定試用時間,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這裏順便說一個法律常識,作為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不是在試用期滿後再簽,先簽合同,然後才有試用期。‘試用期'這個概念往往容易被一般人所誤解。”
“試用期內,公司和員工彼此的權利和義務是怎麼樣的呢?”
“按照一般的理解,在試用期,員工可以選擇隨時離開公司,而不承擔違約責任;而公司也有權利隨時不要員工而不承擔違約責任。大家以為,這個就說明了公司和員工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平等的,完全公正的。”
“但是法律並不認為這樣是公正的。法律認為這不過是形式正義,卻不是實質正義。因為顯然在這樣的規則下,員工是處於不利地位。”
“所以即便在王國,勞動法對這個權利和義務的規定也是不對等的。對於員工,勞動法規定,在試用期內,員工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對於公司,勞動法規定,要‘證明不符合錄取條件',公司才能解除合同。”
“法律的語言是一字千金,金口玉言。一般人不會去注意到這種表述上的微小差異,竟然意味著實質上的巨大不同。”
“對於一般人而言,不大會理解‘證明不符合錄取條件'這句話的法律意義,也許僅僅把他當作是一句形式和口號。然而法律的每一句話都經過了嚴格的推敲,後麵都有著嚴格的標準。‘證明不符合錄取條件',公司就必須承擔舉證責任,並且出具招聘時對招聘要求的書麵文件,這個書麵文件不得是招聘後才修改或製定的,也不得是雖然招聘前製定,但未讓員工及時知道的。僅僅以員工能力不足為借口法律不會承認,必須舉證員工具有過錯行為,譬如違反合同規定,或者不符合國家用工法令。”
“而根據前麵的法律規定,員工在試用期主動提出解除合同的,隨時隨地都可以,而且不需要說明任何理由。”
“法律要衡平,以取得實質正義。但是這種衡平是明確的,可以執行的,衡平絕對不是搞和稀泥。”
“我舉的案例本身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大家要從案例中讀出一種信息:法律對於正義的訴求!”
浮士德終於轉過頭來了:“你跟他們說這些幹什麼呢?”他的聲音很低,“你以為他們真的願意聽麼?”
狐狸一時語塞。
“像你這樣,我已經講了千年。”他仰頭望著夜空,繼續緩緩地說。
“最後,我發現無論你朝哪個方向走去,都是走向同一個歸宿。”
“既然如此,我便不願張口。”
他又沉默了。
狐狸看著他,不知該怎麼說。許久,他嚅囁地說:“那麼說……你已經決定放棄?”
“那麼你和梅非斯特的賭約……”
“我想聽聽你的理由。”
浮士德朝狐狸看了一眼。其實說實話,他已經有點喜歡麵前這個年輕人,熱情,理想主義,而且對很多東西懂得的確比較多,很有點像他當年的影子。
“從我的觀察,你為了解世間的道理花了極大的工夫,你為什麼要這麼做呢?”
浮士德反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