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2有效供給的生成機理及其運行地位(1 / 3)

為正確把握我國市場經濟運行中的有效供給問題及其發展趨勢、運行規律,首先,我們必須弄清何謂有效供給?有效供給如何形成?有效供給的經濟運行地位如何等一係列關於有效供給的最基本的理論問題。

第一節 有效供給的概念界定及其生成機理

一、有效供給名稱的由來

在人類經濟學說史上,“有效供給”名稱的由來無從考證。但西方經濟學者一般把供給等同於有效供給。據約翰·伊斯韋爾等學者的考證,盡管人類對包含了供給與需求觀念的討論可以追溯至古希臘哲學家的經濟著作,但在“供給與需求”範疇正式出現之前,人們一般都是用“買者的數量比例”或者用更為怪異的表述———“出售的數量比例”等類似的範疇來表達“供給與需求”的內涵。人類曆史上第一次使用“供給”範疇的是詹姆斯·斯圖亞特,經過亞當·斯密、馬爾薩斯、薩伊、桑頓、詹姆斯·穆勒,直到大衛·李嘉圖在其名著《政治經濟學及賦稅原理》一書中將“供給與需求”作為一章的標題,供給與需求範疇才開始受到人們真正的關注。

二、有效供給的概念界定

(一)理論界的已有定義及其不足

1.西方學者的定義。在現代西方經濟理論中,“有效供給”(effective supply)的內涵一般指在商品與勞務市場上,廠商以一定的市場價格為條件,願意而且能夠提供的商品與勞務的數量。“有效”的核心內涵則是指賣方以市場價格為轉移的意願與能力。比如薩繆爾森在其《經濟學》(第十四版)一書中將供給定義為一定時期內一國各行業願意生產和出售的商品和勞務的總量。斯蒂格利茨在其《經濟學》中將供給定義為在某一價格下,個人或廠商願意出售的商品和服務的數量,而市場供給則是指在供給價格(或工資)下,各個廠商(所有家庭)願意提供的總數量(勞動總量)。D·格林沃爾德主編的《現代經濟詞典》亦將供給定義為廠商出售商品或勞務的能力與意願。

此外,現代西方經濟學教科書還從不同的角度對供給進行了定義。比如,從生產要素角度看,總供給是指一定時期內各種生產要素(包括勞動、資本、土地、資本家才能)供給的總和,它可以用各種生產要素的收入———工資、利潤、利息來表示。從經濟資源的角度看,總供給是指經濟社會的基本資源用於生產的可能有的產量。而從生產能力的利用角度看,總供給則是指在充分發揮生產能力和充分就業條件下的可能實現的最終產品和勞務的總和。

概括起來,西方學者從產品或勞務供給、要素供給、能力供給三個角度,從供給意願和供給能力兩個條件出發,對有效供給進行了定義。

2.國內學者的定義。國內學者在對有效供給的定義界定上也眾說紛紜。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代表性觀點:(1)有效供給的實質內涵是指經濟發展中生產可能性邊界的持續擴張以及與收益遞增趨勢並存的供給機製,它是一個動態的、廣義性的、多層次的範疇(華桂宏,2000)。(2)有效供給是指供給能夠出清,需求能夠得到恰當滿足的供給(張耀輝,2000)。(3)有效供給是指在現有資源充分利用的前提下,在一定生產關係基礎上和一定經濟體製中,生產力合成的實際能力(馬慶泉,1989)。類似的觀點還有周建明的供給效率論,即有效供給是指供給是不是有效率,生產要素所利用的結果,產出是達到還是小於生產的可能性邊界(周建明,1992)。(4)有效供給是指經濟增長的幅度既要保證現有資源的充分利用,又要保證商品為當時的市場全部容納。它是生產條件與市場條件的統一,它既取決於生產有效,又決定於市場有效(張建,1999)。(5)有效供給是指由各個微觀主體生產和提供的能最大限度地適應各類購買者需求的總供給和供給結構,它包括產品總量、類別結構、各類產品的數量(劉詩白,2001)。有的學者主張有效供給還應包括供給效率(張中華,1998)。(6)有效供給是指總供給價格和總需求價格相等時的總供給,就是消費者有實現能力的需求獲得最大滿足時的總供給(王世勤,2001)。

3.理論界對有效供給已有定義的不足之處。縱觀國內外理論對有效供給的種種定義,可以發現,其大都是從某一側麵,如生產者角度、消費者角度、內部結構、外部條件、微觀、宏觀等角度,對有效供給的定義進行了界定。其中雖然都不乏可資借鑒之處,但卻都是片麵的,不能對有效供給概念做出一個科學的、辯證的、合理的、令人滿意的界定。概括起來,國內外理論界關於有效供給的概念界定存在以下諸多局限性:(1)大多未反映出資源配置的效率,換言之,依據有效供給與有效需求的已有定義,並不能保證資源的有效配置或實現資源配置的效率;(2)大多數定義是從生產者角度來定義、說明供給,而未考慮需求因素,未考察市場的有效性,實也非真正的有效供給;(3)未考慮到供給的可持續性,即未考慮供給中的環境可承載能力的限製;(4)未考慮到供給還受政府的政策法規的限製,從而未能嚴格區分市場經濟條件下有效供給、無效供給與非法供給之間的區別,因此,有效供給的產品除其使用價值的質和量均要符合市場需求外,還應該符合政府的政策法律規定等限製。

(二)有效供給概念的新界定

筆者認為,我們在定義有效供給這一概念時,一定應以馬克思的有效供給理論為指導,借鑒國、內外理論界對有效供給的已有定義的研究成果,在此基礎上,筆者將有效供給定義為:所謂“有效供給”,就是指供給能夠出清、需求能夠得到恰當滿足、資源環境的承載能力能夠得以充分考慮、政府的政策法規能夠得到很好貫徹的包括產品與勞務供給、要素供給及供給效率在內的三位一體式全方位互動的可持續型供給。

我們在對有效供給的概念進行界定時,還應重視對“無效供給”與假冒偽劣進行科學界定。

所謂“無效供給”,是指抑製需求並與之相背的效用很低或無效用的供給。它具體又可區分為兩類:一類為超過有效需求的過剩供給;一類是不符合有效需求的不良供給。它與有效供給、供給的相互關係。

而“假冒偽劣”的基本含義有二:一為假,二為劣,其共同的特點是不真。“假冒偽劣商品”就是指不真或質量低劣的商品。“假冒偽劣現象”則是指製造不真或質量低劣的商品以欺騙消費者的行為。

三、有效供給的生成機理

任何事物的發展都是需要條件的,任何問題的解決也往往在條件成熟之時。通過對上述有效供給概念的本質規定性的分析,不難看出,有效供給的形成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尊奉消費者為上帝的供給理念。即不僅在流通領域,而且在生產領域,供給方都要真正牢固樹立“消費者是上帝”的市場供給理念,並使之深入人心。它是有效供給生成的前提條件。

(2)要素供給的保證,即生產條件的有效性。有效供給的生成首先應有生產要素供給(量)的保證,而不應受要素供給(量)的製約。為此,生產要素供給的總量、質量與結構必須適應有效供給所需生產條件的需要。要素供給主要包括物資資源投入、勞動投入、資本投入、技術水平、生產組織的管理水平及體製、製度因素等等。滿足該條件的供給是從生產者的角度看待的供給,它沒有聯係到需求,是從企業生產的角度對生產結果提出的需求,可以看作是計劃經濟體製下有效供給的生成條件。

(3)供給主動。一方麵供給的品種、質量與類別結構必須與現實的市場需求相適應,即供給是考慮了需求、讓需求可以接受的供給;另一方麵,供給還須不斷創新,既包括已有產品的更新換代,又包括不斷開發從無到有的新產品,從而使供給不僅能夠適應需求,而且還能夠創造需求和拉動需求。

(4)供給的數量能夠滿足消費者的要求,價格能夠被消費者所接受,從而保證供給為當時市場所容納。這樣,一方麵,消費者有購買能力的需求能獲得最大滿足;另一方麵,供給者在均衡物價水平上可以使供給全部售出,並可以獲得最大利潤。為此,同類產品的價值量必須由社會必要勞動量決定,並由此價值量或經過競爭形成的生產價格決定市場價格。各部門提供的產品總量必須符合社會需要的規模,即社會需要的量。一句話,有效供給必須是使供給能夠出清、需求能夠得到恰當滿足的供給。

(5)供給效率的保證。有效供給不僅包括產品或勞務供給的有效性,而且包括供給效率的有效性即供給的高效率。為此,在有效供給的生成過程中,應重視提高要素供給的質量;優化供給要素的組合;改進供給要素的配置;發揮供給要素的潛能等等。

(6)走可持續型供給之路。即有效供給的生成,必須以保護自然為基礎,適應或與資源和環境的承載能力相協調,從而超越資源與環保約束。因為經濟隻是外部的有限生態係統的子係統,經濟子係統的增長規模絕對不能超出生態係統可以永久性持續或支撐的容納範圍。一句話,隻有可持續型供給才是真正的、永恒的有效供給。

此外,有效供給的生成還受政府政策法規的製約。

最後值得注意的,以上有效供給的形成條件是相互影響、相互製約的,而且隻有同時滿足,有效供給才能形成。

第二節 有效供給創造需求:經濟運行的基礎性規律

縱觀人類經濟思想史,“供給創造需求”還是“需求創造供給”,即供給決定論與需求決定論的爭論一直是經濟理論史中的一條主線或爭論焦點。倘若從純邏輯的角度看,或從長期動態分析的角度看,供給決定論與需求決定論的爭論無異於玩文字遊戲,或者說是在討論一個“雞生蛋還是蛋生雞”的問題。但是,當我們從經濟運行與發展的角度給予供給與需求以現實規定性時,以上問題的討論就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對以上爭議的不同回答既影響著對經濟運行的判斷,也影響著宏觀經濟調控的確定。作者讚同供給創造需求,但其前提是:供給必須是有效供給。一句話,作者的觀點是:有效供給創造需求是經濟運行的基礎性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