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稅收——一個無法逃避的話題(3)(2 / 3)

較之其他商品稅或者流轉稅,關稅具有以下特征:

a,關稅的課征範圍是以關境為界,非以國境為界。關境又稱海關境域、關稅領域,是指一個國家的海關征收關稅的領域。按海關合作理事會的界定,關境是指“一個國家的海關法令完全實施的境域”。國境是指主權國家行使行政權力的領域範圍,即主權國家的領土範圍。國境與關境是兩個既有聯係、又有區別的概念。一般情況下,兩者是一致的。但在設立了關稅同盟、自由貿易區、自由港的情況下,兩者就不一致了。例如,數個國家所結成的關稅同盟,實施統一的關稅法令和統一的對外稅則,關境就小於國境;而當一國政府在其國境內設立自由貿易區、自由港時,關境就小於國境。所以,關稅不同於其他稅種,征稅範圍是以關境為界,而不是以國境為界。

b,關稅是由海關代表國家向納稅人征收,而其他稅種通常是由稅務部門代表國家征收的。海關是依法管理進出境事務的國家行政機關,征收關稅是其擔負的主要職責之一。

c,關稅以準許進出關境的貨物和物品為征收對象,從廣義上講,“貨物”和“物品”都是貨物。在這裏,所謂“貨物”,是指貿易性的進出口商品;所謂“物品”,是指非貿易性的屬於入境旅客攜帶的、個人郵送的、運輸工具服務人員攜帶的以及其他方式進口個人自用的商品。

d,現代關稅的課征目的在於保護本國產業發展和調節國際貿易關係,而不是以取得財政收入為主要目的。在這一點上,它接近於消費稅,所不同的是,消費稅主要是調節國內資源的配置,關稅調節的是資源在國與國之間的配置。

e,關稅具有涉外性。關稅是專門對來自外國的或者輸往外國的商品而設置的稅種,它的征收與減免直接影響到與之有貿易關係的其他國家的經濟利益,這個特點使其成為國家貫徹執行統一的對外經濟政策和實現其他政治目的的重要手段。因此關稅也成為國與國之間談判和締結協定的一項重要內容。

2.關稅的職能

關稅的職能是指關稅固有的、內在的,由其本質所決定的功能,關稅職能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麵:即財政職能、調節職能和保護職能。

關稅的財政職能是指關稅具有增加國家財政收入的作用。故也把以增加國家財政收入為目的而征收的關稅稱為財政性關稅。與其他稅種相比,關稅在交通要道處征收,征管比較容易,費用也較低。所以,關稅能早於其他稅種產生,成為國家取得財政收入最方便的手段之一,很早就是各國的一種重要的財政收入。在17世紀末,很多歐美國家關稅收入占全部財政收入的比重都在80%以上。隨著各國生產力的迅速發展,國民生產總值有了大幅度的提高,稅基也逐步拓寬,充裕的稅源促進了國內稅收的發展,財政性關稅的地位大為削弱,關稅的財政職能也“不複當年之勇”。

關稅的調節職能是指國家通過征收關稅,影響到企業的經濟活動,從而使整個社會經濟資源得以重新配置的功能。關稅的調節職能具體表現在:調節市場商品供求;調節自然資源和經濟資源的配置;調節收入和財富分配;調節國際收支平衡;調節一國的貿易格局以改善其本國的貿易條件,促進生產力的發展。

關稅的保護職能是指關稅具有保護本國經濟發展的作用。故也把以保護國內經濟和國內產業為目的而征收的關稅稱為保護性關稅。關稅的保護職能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麵:第一,運用保護性關稅提高進口商品的銷售價格,削弱其在進口國市場的競爭能力,同時也有可能提高或者維持本國同類產品的市場價格,這樣既促進和扶植了本國的生產發展,又保護和調動了本國生產者的經濟性。第二,在進出口方麵征收保護性關稅,主要是限製緊缺性原材料的出口,防止本國的自然資源或者能源的外流,嚴格控製其出口量,保護國內的正常生產。

保護性關稅在世界各國受到普遍的重視。在現代經濟社會,隨著財政性關稅的削弱,保護性關稅地位的加強,保護性關稅已經成為關稅征收的主要目的。在關稅的三種職能中,保護性職能可謂“獨占鼇頭”。

3.關稅的消極影響

關稅是一個國際公認的經濟保護手段。馬克思認為:“保護關稅製度把一個國家的資本武裝起來和別國的資本作鬥爭,加強一個國家的資本反對外國資本的力量。”“保護關稅製度不過是為了在某個國家建立大工業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