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抓拍癡漢(1 / 2)

方明做事情無疑是極為認真的,他扮演東州基地市來的轉校生方日月,就真的當做他自己是一個血與火之中掙紮生存下來的凶狠的家夥了。

他走在路上,迎著周圍人怪異的目光,卻露出桀驁不馴的神色,看到青春靚麗的女孩就會吹口哨,看到怒目而視的目光就會挑寡挑釁,回以不屑,肆無忌憚,態度囂張,有些炮仗脾氣的路人差點揍他。

方明此時的心情是十分舒爽的,哇,原來做一個凶狠的家夥這麼爽,心底裏平素隻能偷偷的想想的事情,可以淋漓盡致的表現出來而可以用諸如“那有什麼,我現在本來就不是什麼好人,隻有好人才需要克製本身的想法而不去做”、“傻子才克製心中的想法,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反正沒偷沒搶沒做惡”、“老爸都不讓做一個好人了,我幹嘛自找沒趣”之類的心思當做借口,變本加厲的行使,姿態肆意,神情張狂。

況且,隻是玩世不恭,一種處世態度而已,也沒真的犯著誰,頂多是路人看他的樣子不正經會很不舒服,對他怒目而視而已,又不會真的掉幾根毛,怕個屁。

哎呀,連心中的話都這樣肆意了呢,不想多管,反正不需要做一個好人,不做壞事不就可以了?

方明心理活動十分劇烈,臉上露出肆意的微笑,他想著一個從血與火的戰鬥中生存下來的人,一定很渴望和平吧,一定很珍惜這樣的生活吧,那是怎麼樣的一種微妙的心態嗬?

方明帶著三分玩世不恭的笑容,六分灑脫,還有一分說不清道不明的神色,略有些悵然,又有點惆悵,更多的卻是對和平的渴望和感懷。

這樣灑脫不羈,玩世不恭,又顯得落寞和光明的瞬間,把一些路過的女孩都看呆了。

原本方明不自覺的就會正氣催逼,方明無論怎麼掩飾,怎麼扮演,都扮演不了一個真正的惡人,因為他的本質是好的,這就無法掩蓋,無論他扮演的多麼凶惡,眼神中透射的善不會改變,心不變,人就不會變,他的氣質散發出去,就是正氣。

方明無視這些女孩的異樣神情,也無視好些的向他走來的腳步聲,他嘴角帶著淡淡的微笑,叼著一節草芽,雙目半睜半閉,頭顱微揚,一手插兜,一手耷在肩膀上倒抓著外套,陽光打在白色的校服裏襯上,竟然讓他的神情染上了一絲神聖。

“哢嚓!”

方明走過一個不經意的轉角,帶著若有若無的笑容轉身,這很難以用言語去概括出來的神態,便被一位攝影師用手中的相機,忠實的抓拍了下來。

方明的笑容怔住了,他對相機這種東西是有著後天的恐懼的!

方母李劍梅在他年幼的時候,一段時期是有一個嗜好的。

嗜好之所以是嗜好,正是因為做的十分頻繁,才稱作“嗜”。

那就是給方明“自拍”!

有過一段時間,方明每天的生活,就是不斷的把昨天的照片從牆上取下,再把這一天的記錄全部換上去,然後在方母的陪同下,全部看完。

那段時間,方明十分邋遢。

方明想到母親的苦心,想到那段時光,不自覺的又露出了笑容。

“哢嚓哢嚓!”

喂喂,夠了喔!才不想要再聽到這樣的快門聲!

方明的目光帶著一點凶狠,閃爍著向聲源看去,不由有些呆住。

這是一片深廣的墓園。

這本是方明的目的地。

這當然沒什麼,讓方明呆住的不是這墓園,而是墓園中的人。

一位年齡和他相仿的女孩,在十七八個幼童之間,蹲著,正用手擦拭一個幼童臉上的眼淚,她並不好看,有些麵黃肌瘦,但那專注的神情,溫柔的神色,真誠的笑容,透出的是純粹的善,這給了方明一些極致的觸動。至於一旁的攝影師,則被方明給無視了。

“哢嚓!哢嚓!哢嚓!”

你夠了!

方明不滿的瞥了一眼攝影師,隨後一想,自己掉毛了嗎?似乎沒有吧?方明略歪著頭,皺眉細細思索,忽然麵對鏡頭,比了個V手勢,笑的燦爛極了。

誰想那攝影師瞪了方明一眼,帶著可惜的神情,走開了。

方明莫名其妙:不是要拍照嗎,我擺了姿勢你怎麼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