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國家技術創新工程浙江省試點方案(浙政發〔2009〕81號)(2)(1 / 2)

探索支持、促進聯盟發展的各種有效措施和方式,推動聯盟建立和完善聯合攻關與成果共享、擴散機製,形成和完善產業技術創新鏈。通過各類科技計劃,委托聯盟組織實施國家和省級重大科技項目,提高產業技術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把產業技術製新戰略聯盟與公共創新平台建設有機結合起來,加快先進技術向中小企業的輻射和轉移。

(四)引進一批大院名校大企業共建創新載體,集聚國內外優質創新資源。圍繞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的需要,在充分發揮浙江大學等省內高校院所作用的同時,進一步加強國內外科技合作,大力引進國內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大企業,聯合共建科技創新載體,集聚國內外優質創新資源。到2015年,引進共建各類科技創新載體300家以上,其中具有較大規模的高水平重點創新載體50家以上。集中力量、規劃建設集聚國內外優質創新資源的省科研機構創新基地(科技城)。

加強與中國科學皖、中國工程院、著名高校和國防科技係統的全麵合作。從今年開始與中科院聯合實施“432”工程,即每年推廣轉化400項以上科技成果,互派300名人員掛職,實現新增產值200億元以上。進一步鼓勵支持浙江民營企業與國防科技係統的緊密合作,支持企業參與軍工產品的研製、生產和軍民兩用技術成果的轉化、產業化。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通過各種方式到海外設立、兼並和收購研發機構,加強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

(五)建設一批特色產業基地,加快高新技術開發區(園區)的發展,加速構築現代產業體係。統籌規劃全省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園區和特色產業基地發展,加快布局調整,促進擴容提升。把杭州、寧波兩個國家級高新區建設成為全國一流的國家級創新型高新開發區,加快紹興、嘉興、湖州等條件較好的省級高新區的建設,提升發展水平。

對省級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和特色產業基地進行整合提升,拓展園區和基地的發展空間,同時推動現有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工業園區向高新技術產業園區轉型升級,使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基地成為技術創新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集聚區、示範區,充分發揮其帶動、輻射作用。

(六)實施一批以創新型企業、行業龍頭骨幹企業為主體的重大科技專項,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組織企業聯合高校、院所積極參與國家“863”、“973”等重大專項、支撐計劃。進一步凝練主題,突出重點,加快組織實施可再生能源利用、高效節能、重大機電裝備、汽車及關鍵零部件設計製造、綠色化工、現代紡織和服裝加工與裝備、軟件與集成電路設計、網絡與通訊技術及裝備、生物醫藥技術、農業新品種選育、農產品精深加工、水汙染防治與水資源綜合利用等省重大科技專項,著力突破重點產業發展的重大關鍵共性技術,提高企業國際競爭力。同時,繼續加大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支持力度,提高量大麵廣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

(七)推廣一批重要科技成果和共性技術,促進企業轉型升級。依托各類創新平台和產學研聯盟,優選一批對浙江省產業轉型升級有重要影響,近期能形成新增長點的重要科技成果和共性技術,加大轉化和推廣力度,力爭形成新的發展優勢,贏得新的發展先機。組織實施節能技術、減排技術、光伏技術、製造業信息化、服務業數字化、新材料、重大工程配套裝備、民生科技、新農村建設、現代農業生產技術等十大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工程,充分發揮科技成果的示範和推廣效應,提高廣大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水平。發揮創新型企業和產學研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在技術推廣轉化中的重要作用。

(八)造就一批企業創新人才,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結合國家“千人計劃”和浙江省“百千萬科技創新人才工程”、“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的實施,重點引進一批直接麵向企業,掌握核心關鍵技術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培養一批一流的創新領軍人才、一批研究開發骨幹,形成梯隊合作的強大創新團隊。實施浙江省企業家人才創業創新能力素質提升行動計劃,在實踐中培育和造就一批善經營、會管理、勇於開拓、敢於創新的企業家。培育和造就一批企業技術研發骨幹。培育和造就一支具有創新意識,知識型、技術型的高素質企業職工隊伍。推動高校和有條件的科研院所根據企業對技術製創新人才的需求,調整教學計劃和人才培養模式,鼓勵企業與高校、院所聯合培養人才。到2015年,培育300個以上產學研相結合的省重點技術創新團隊,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1000人。

四、保障措施

(一)統籌集成相關科技計劃資源,發揮財政科技投入的引導作用。按照環境、人才、平台、項目“四位一體”的要求,調整財政科技經費支出結構,引導創新資源向企業集聚,保證創新工程重點任務的實施。建立和完善以企業技術創新需求為導向的科技計劃立項機製,積極探索發揮企業主體作用、產學研結合開展重大技術創新活動的有效方式和項目組織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