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搶劫被判刑(2 / 2)

早起鍾傑還是和往常一樣起床上班,到上班地方看到警察找他,鍾傑看到警察還以為是在qh市偷自行車的事呢,雖然有點害怕但是淡定的過去問警察找他什麼事。警察問鍾傑認識張風雷和李偉嗎。鍾傑說認識,他大哥二哥。警察聽鍾傑這麼一說,就說“是他弟弟啊,那跟我走一趟錄個口供吧。”到派出所鍾傑知道大哥二哥因為搶劫被抓了,都怪他沒借給他倆錢。到派出所就是錄個口供,也沒他什麼事。錄了口供鍾傑看了下他大哥二哥就回去上班了,他挺後悔的,他手裏沒錢可以找張良先拿點錢借給他倆,但是他沒這麼做,就因為沒這麼做大哥二哥就去搶劫了。現在後悔也晚了,回去的路上一路都在後悔。到上班地方別人有的人好奇警察為什麼找他,也有人關心鍾傑是不是有什麼事,鍾傑說他大哥二哥搶劫被抓了之後同事們就放心了。晚上馬依然過來找鍾傑,說再過一星期又放暑假了,就可以來這上班了。鍾傑告訴她,大哥二哥搶劫被抓了,早上來找我借錢我沒借給他。馬依然也有點後悔,鍾傑把上月工資都給她了,身上也沒錢。安慰鍾傑“都怪怪我,不應該我拿著錢,事都發生了,你也別太自責了。”鍾傑不怪馬依然,知道她拿著錢是為他好,兩個人都處了快一年了,兩個人的性格都很了解。生活還要繼續,上班還是要繼續,一星期後馬依然放暑假又來這裏打工了,這裏很多老員工都認識馬依然,經理也認識她,也不用麵試直接就進來了。鍾傑每天晚上和馬依然晚上聊聊天有時候去網吧玩會就回宿舍睡覺,張風雷和李偉已經被押金看守所等著判刑,鍾傑每個星期都請一天假去看看他倆,兩個人也說不怪他,是自己一時犯迷糊才走的這條路。一個半月過去了,馬依然這是在這上班的最後一天,又要回學校了,現在距離畢業還差兩年,鍾傑馬依然,還有張良和張良女朋友四個人晚上在一個飯館吃飯,給馬依然踐行。鍾傑說打算換個工作,想去工廠看看,聽人說工廠一個月現在可以賺500多。張良說鍾傑去哪他就跟著去哪。鍾傑的女朋友說他先在這裏,等他倆在工廠穩定了再過去。

這時候是飯店的旺季,鍾傑和張良辭職,經理說可以,但是能不能忙完了這段時間,現在找人不好找。一直忙了一個月忙到十月黃金周過去才算是不忙了,這期間鍾傑還是每個星期請一天假去看他大哥二哥,現在已經判刑了,張風雷被判4年,李偉被判3年,張風雷是主謀唆使李偉搶劫,李偉判的輕一些,都已經遣送回老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