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70年代以來,在世界範圍內掀起了放鬆管製以及自由化和私有化的浪潮,這種變革在網絡型基礎產業裏表現得尤為明顯。以放鬆管製為契機,許多國家都對網絡型產業如鐵路、民航、電信和電力等部門進行了重組,力圖打破由政府壟斷經營的管理體製,引入競爭,形成新的市場結構;同時,一些國家對網絡型產業實施私有化改革,引入了私人投資。例如在鐵路業,美國1976年的鐵路複興與管製改革法和1980年的斯塔格斯法成為鐵路放鬆管製的標誌,促使美國鐵路形成了大型鐵路公司持續合並擴張和小鐵路公司不斷分離的產業組織結構;以瑞典、日本、英國為代表的國家則對原一體化的國有鐵路進行了不同形式的分割,並希望在行業內部不同程度地引入競爭。在民航業,美國1978年的航空運輸放鬆管製法促使美國民航業降低了進入壁壘,形成了新型的軸輻組織結構;而航空公司之間結成大型國際聯盟則是近年出現的另一個重要趨勢。在電信產業,美國電信業在長話領域成功地引入競爭以後,繼而在1996年出台了新電信法,明確地把引入本地電話網競爭作為主要目標;日本政府也在考慮其網絡經濟性的基礎上對日本電信NTT進行了分割和民營化。在電力產業,美、英等國將電力輸送的網絡業務與電力生產進行了縱向分離,並在電力生產部門引入了競爭。從整個世界看,在傳統上由政府壟斷經營或嚴格管製的具有網絡特征的基礎性產業裏,自由化是目前一個非常顯著的發展趨勢。

網絡這個概念現在用得很廣,但實際上其內涵是有差別的。我們認為網絡大體上可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實體網絡,即有物質網絡作為實體的社會基礎設施,包括交通運輸、電力、郵電、供水、供氣等;第二類是虛擬網絡,包括信息、管理、組織、關係、營銷、資金網等,雖然並沒有實體性的網絡,但對社會經濟生活以及企業經營也是至關重要的;還有一類就是因特網,它與完全實體網絡和完全虛擬網絡都不一樣,形成了依靠實體網但又超越實體網的特定信息網絡。本叢書所關注的網絡型基礎產業,主要是指屬於實體網絡的各個基礎設施部門,它們共同構成了國家或地區的社會經濟基礎。網絡型基礎產業是一組相對特殊的經濟部門,它們的投資建設、生產經營方式和組織結構等都有別於一般工商業,而且通常被認為具有自然壟斷性、公共性、外部性等經濟特征,因此過去各國政府對這些產業一直進行了較強程度的經濟管製,甚至直接進行壟斷經營。

放鬆管製的意圖通常來說其一是引入競爭,提高效益;其二是引入私人資本,緩解政府資金不足的矛盾。網絡型基礎產業中有些技術上的變化,如電信中光纜和無線技術的使用,使基礎設施的沉沒成本大大降低;一些管理理念的變化,如實行上下分離或網營分離等,也為引入競爭創造了條件。而可競爭理論也提出,即使是具有自然壟斷特性的行業,也可以在市場外創造為進入市場而競爭的機製,也就是說市場內可能隻有一家企業在經營,但卻可以形成多家企業為獲得進入市場而競爭的局麵。不少國家推行了在基礎設施產業引入私人資本的政策,其中有些還把過去是國有的網絡型產業實行了私有化。曾經有過在基礎設施產業改革中到底是競爭重要還是私有化重要的爭論,現在有較多的人認為引入競爭隻是市場化的第一步,隨著市場化改革的深入,私有產權的引入是不可避免的。

各國網絡型基礎產業的放鬆管製在引入競爭、引入私人資本方麵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這些行業的自然壟斷特性仍然在很大程度上起著作用。各國基礎設施產業的改革實際上既有分解,也有整合。例如很多國家的鐵路實行了網運分離,有些還把上部運營公司的客運與貨運分開;但另一方麵,鐵路公司的規模和服務範圍又有擴大的趨勢。歐洲各國鐵路已經實現了網運分離,但大都沒有選擇將客貨運公司進一步割碎的方案,而是要盡快在泛歐鐵路網絡上實現快速跨境運輸,以適應歐洲統一市場需要並應付來自公路的激烈競爭;美日兩國鐵路仍舊保持著上下一體的貨運或客運公司體製,美國鐵路在放鬆管製以後更是經曆了持續性的大規模兼並;隻有英國鐵路真正實施了內部競爭,但從幾年實踐的結果看似乎並不盡如人意,已被私有化的線路公司又被政府重新接管,改革前景堪憂。國外公路零擔貨運業在放鬆管製後形成了大型公司寡頭壟斷的局麵,海運、航空和電信業則相繼出現了國際甚至全球聯盟的趨勢,而著名的美國加州電力事故也引起人們在改革模式上的更多警惕。事實說明,行業特點在這裏起著決定性的作用,放鬆管製也並不是取消管製,而是要用適合這些行業特點的激勵性管製取代過去過於僵化的舊管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