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藺等蕭梓走後,拎著小包走出了蘇家小樓,她其實沒有行李,隻有她的身份證和身上的幾百塊錢,孑然一身。
此時正值夜深,她打算坐上南下深廣的火車,離開這裏。
因為出獄後,該看望的人都看望過了,祭拜了爸爸,叨擾了袁奶奶,隻剩下對蕭梓的羈絆。
她其實想在這裏上完大學,重返她的校園,可是這裏到處都是熟人,有疼她的袁奶奶和蕭梓,也有厭惡她的昔日同窗和伯父伯母們,他們的每一種目光都讓她難受,讓她抬不起頭。
她想去見一見撫養她長大的寒紫媽媽,去一趟外婆家,隻是在經曆了鄒家和蕭家後,她沒有勇氣再去外婆家。她的外婆,她的舅舅恨不得打死她這個第三者生的孩子!
如果她去了,寒紫媽媽不知道會如何麵對她,所以她還是不去了。
她纖瘦的身影走在朦朧的路燈下,走上滕家宅院旁邊的那條馬路,尋找她的下一站。
她是一個孤兒,為填飽肚子,去做了蘭會所的服務員,然後好高騖遠,癡心妄想做高學曆高教養的紅顏,拿高工資。可,無論是哪一種,都是讓人瞧不上眼的工作。
蕭伯母的一番話讓她明白,即便她蘇家沒有家破人亡,爸爸沒有官場落馬,她還是配不上蕭梓!
因為她的品行就擺在那裏,是一個不討叔伯們喜歡的大小姐,人見人厭;他們對她的這種成見是根深蒂固的,一輩子都無法從他們腦海裏磨滅,畢竟縱火案是真的發生了。
而她現在,要證明的不是她的骨氣,而是她還可以活下去。
她不滿二十歲,從無知的十六歲,過渡到麻木的十九歲,三年生不如死的煉獄生活,卻不知道未來等待她的將會是什麼。
她遇到了出獄後第一個真心對她的人,可這個人是天之驕子。身份的懸殊,門第的差距,讓她望而卻步。
她再也不能驕傲的說自己是蘇市長的女兒,我有一個當市長的爸爸,配得上你們家;再也不敢膽大包天的追在少爺們身後跑,衝動任性的說話、做事……
因為那三年太痛了。
她把蕭梓送她的嶄新遮陽傘拿出來,緊緊攥著蕭梓曾為她撐過的傘柄,抱在懷裏,滾燙的淚水啪嗒啪嗒掉在傘布上。
以後還會有人細心的為她打傘遮陽,注意到她有腸胃炎,深夜陪她喝粥麼?還會有人堅持等在江邊,接她下班麼?
這個世上隻有一個蕭梓。疼她愛她的人,隻有蕭梓一個,隻有一個這樣的男人。
當她苦苦追在爸爸和睿哲身後跑,渴求他們的愛時,卻不知道蕭梓就站在她身後。
當他們都拋下了她,不肯來監獄看她,隻有蕭梓對她不離不棄……
她拿著傘,在路燈下快步走起來,飛快的走出這裏,走出蕭梓和滕睿哲的世界,開始她顛沛流離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