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城市商業銀行的誕生及發展是我國金融體製改革史上的重要篇章。十幾年來,在我國金融體製改革逐步深入的背景下,中小商業銀行不斷銳意創新,迅猛發展。目前,中小城市商業銀行已經成為我國商業銀行體係中一支富有活力的生力軍,成為銀行業乃至國民經濟發展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
同大多數城市商業銀行背景一樣,1998年12月,包頭市商業銀行在全市17家城市信用社基礎上組建成立,全行總資產僅為5億元,存款4.6億元,貸款2.6億元,不良貸款為2億元,虧損465萬元。包頭市商業銀行成立之初規模小、底子薄、管理弱、抗風險能力差。人才與觀念、思路與創新、經驗與理念無法和國有四大銀行相比較。幾年來,包頭市商業銀行從高管人員抓起,積極轉變思想觀念,采取“走出去、請近來”的方式,帶領全行幹部員工,堅持不斷學習,開闊視野,掌握新知識,學習新業務。與此同時,在工作中,包頭市商業銀行高管人員堅持從自身做起,以身作則,教育、引導和鼓勵全行員工盡職盡責開展工作,並通過高管人員每年向全行員工進行述職的方式接受員工的監督,成為包頭市商業銀行員工考核領導幹部是否盡職履行“善管義務”的一道亮麗的風景。
2001年~2004年間,包頭市商業銀行連續四年被總行和銀監會評為全國城市商業銀行一類行;2005年3月,被《銀行家》雜誌評為中國銀行業綜合競爭實力前50強。截至2005年年底,全行擁有53個營業機構,員工894人,總資產218億元,各項存款餘額為190億元,在包頭市各家銀行中存款規模名列第一。
我國銀行業的曆史
誰不知道過去,誰就無法創造未來。在我們探討中小商業銀行金融服務新模式之前,在我們總結包頭市商業銀行成功經驗之前,不妨先回顧一下我國銀行業的曆史。
中國最早的銀行業,始自1823年雷履泰先生創辦全國第一家票號——日升昌。雷履泰先生此舉將我國隻做存放業務的賬局銀錢業,向前大大推進了一步,創建了專營存彙款和拆借資金業務的“票號”。“票號”之名取意於經營彙票,因晉商創辦經營,故亦叫“山西票號”。在此之前,雖唐代就有彙票“飛錢”。宋、元、明、清民間也有彙兌,但作為彙兌製度和專營彙兌的信用機構,至此開始形成。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雷履泰去世以後,“日升昌”競爭力日衰,“票號”的霸主地位隨之失去。辛亥革命後,因信用危機,“日升昌”於民國二年(1913年)停業清理,民國十四年(1925年)改組為“日升昌”錢莊。
清末的國家銀行是大清銀行和交通銀行,北洋政府的國家銀行是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國民政府的國家銀行是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和中國農民銀行。大清銀行是中國第一家國家銀行。1912年,南京臨時政府在上海大清銀行商股基礎上組建了中國銀行。袁世凱當政以後,在北京成立中國銀行並作為中國銀行總行,上海中國銀行為分行,但上海中國銀行是一家具有很高地位的分行,其影響超過北京總行。交通銀行是1908年清政府設立的另一國家銀行,北洋政府也把交通銀行作為其國家銀行。這樣中國銀行、交通銀行成為北洋政府的兩大財政金融工具。1927年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把中、交兩行改組為專業性銀行,將中國銀行改組為國際彙兌銀行,將交通銀行改組為實業銀行,又於1928年設立中央銀行,隨後於1933年設立中國農民銀行。這樣,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和中國農民銀行都成為南京政府的國家銀行。中國銀行是舊中國最重要的國家銀行,其實力在抗戰以前一直雄居銀行界榜首。
中央銀行是國民政府所設立的另一家重要國家銀行,一般認為國民政府中央銀行設立於1928年,但也有人認為國民政府中央銀行應上溯到1924年孫中山在廣州所設立的中央銀行。孫中山在廣州所設立中央銀行的目的最初是出於鞏固政權與平衡財政的雙重需求而組建,從組建時起,國民政府就把它定位為國家最高金融機構。在中央銀行成立後的十多年間,盡管中央銀行是國民政府的最高金融機構,但由於其資力遠遜於中國銀行,所以它實際上不能執行真正中央銀行的職能。一直到抗戰開始以後,中央銀行的央行職能才不斷完善,基本上具備一般意義上的中央銀行職能。
抗戰爆發後,國民政府於1937年8月成立了中國銀行、中央銀行、交通銀行、農民銀行四行聯合辦事處,簡稱“四聯總處”。“四聯總處”一直到1948年才撤銷,它是戰時最高財政金融機構。“四聯總處”在民國經濟史特別是抗戰經濟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新中國政府接管了中國銀行,同年12月中國銀行總管理處由上海遷至北京。1950年中國銀行總管理處歸中國人民銀行總行領導。1953年10月27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公布《中國銀行條例》,明確中國銀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特許的外彙專業銀行。新中國的銀行,一直是國家的一個行政機關,和國家財政一樣,行使為國家理財的基本職能,改革開放後發生了質的變化。1983年9月7日頒布的《關於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的決定》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分設中國工商銀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等專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主要辦理工商信貸業務,中國人民建設銀行以基本建設投資為主要業務,中國銀行以涉外信貸為主,中國農業銀行主要服務於農業開發和建設。此後,逐步形成了以中央銀行為核心,以專業銀行為主體的銀行體係。爾後的十幾年中,隨著經濟體製改革的深入,各專業銀行的業務界限逐步被打破,幾家專業銀行均在“專業”業務的基礎上,開設了其他各種金融業務,逐漸形成了在各有側重的基礎上又相互交叉的局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