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4)(1 / 2)

與此同時,為了提高廣大居民的購房能力,有效降低各金融機構發放房地產抵押貸款的風險,挽救住房金融體係,擴大抵押貸款資金供應,美國政府在1968年將成立於1938年的聯邦國民抵押貸款協會(FannieMae)改造成一個由政府支持但股權私有的公司,這是一家被美國國會特許的由股票持有人擁有的公司,其股票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同時,為了引入競爭機製,美國政府於1970年建立了聯邦住宅貸款抵押公司(FederalHomeMortgageCorporation,FHMC,又稱FreddieMae),並批準該公司購買聯邦住宅貸款銀行係統的和其他政府機構保險保證的住宅抵押以及私人機構的住宅抵押。美國國會還於1968年批準設立政府全國抵押貸款協會(GovernmentNationalMortgageAssociation,GNMA,又稱GinnieMae)。GinnieMae是一個政府機構,它的主要職責是向以FHA擔保的抵押貸款為基礎的抵押貸款證券提供擔保。FannieMae和FreddieMae則主要是在資本市場上大量購買由抵押貸款機構發放的抵押貸款。隨著業務的拓展,美國這三家政府信用機構開始將其所持有的住房抵押貸款按期限和利率彙集成一組資產群,再以其所產生的現金流動作為擔保,通過發行證券的方式將該資產群出售給機構投資者。至此,美國首創了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由於抵押貸款證券化所具有的特點和優勢以及美國政府采取一係列政策支持來規範抵押貸款證券化業務,投資者的投資安全得到了保證,從而住房抵押證券化市場得以迅速擴大。證券化從根本上改變了美國住房抵押貸款市場的融資結構。抵押貸款支持證券(MBS)占住房抵押貸款餘額在1990年達到39.9%,到2000年則上升到55.7%。證券化已開始主宰美國的抵押貸款市場,住房抵押貸款證券也已成為美國資本市場上僅次於國債的第二大債券。

正是由於房地產抵押二市場的巨大成功,美國的房地產金融市場已經發展成為當今世界上最為發達的房地產金融市場,其國民的居住水平也獲得了本質的改善。

二、加拿大的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

加拿大在開始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之前,房地產抵押貸款二級市場已經存在30多年了。隻是由於沒有證券化,因此抵押貸款二級市場的交易並不活躍。為了提高抵押貸款的流動性、延長抵押貸款期限,加拿大於1984年修改了國家住房法,允許加拿大抵押貸款住房公司(CMHC)為金融機構提供的抵押貸款進行擔保。

1987年,加拿大第一個房地產抵押貸款證券開始發行。在加拿大,政府對抵押貸款證券化的幹預比較少,CMHC作為一個政府機構隻是對住房抵押貸款作出擔保和審查發放貸款機構、證券發行機構的資格並監督其運行,除此之外,抵押貸款證券化均有商業銀行自己運作。在實施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之前,加拿大的抵押貸款主要由信用較高的大型金融機構提供。抵押貸款證券化之後,由於政府出麵擔保,中小機構的信用程度提高,吸收儲蓄的成本下降,從而成為抵押貸款證券化的主要發起人。

三、香港的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

在香港,個人住宅抵押(按揭)貸款市場也是相當發達的,所有金融機構都可以向買房者提供抵押貸款,銀行之間的競爭十分激烈。從1980年到1999年底,銀行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餘額從117億港元增長到4782億港元,占銀行貸款總額的比例從不到10%增長到29.2%。銀行資產過度集中在抵押貸款,流動性風險很大。另外,香港抵押貸款工具以浮動利率抵押貸款為主,貸款利率變動幅度非常大,借款承擔利率風險,抑製了貸款需求。為解決銀行的流動性風險,彌補抵押貸款資金缺口,促進資本市場的發展。1997年香港政府的外彙基金出資20億港元成立了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HKMC)運作按揭證券化。香港的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是根據美國的模式來設計的,但有所不同的是香港僅有一家政府支持的按揭證券公司來發行MBS。HKMC分三階段實施抵押貸款證券化:第一階段是HKMC在資本市場上發行自己的公司債券,讓市場了解HKMC,1998年發行127億港元公司債券;第二階段是提供抵押貸款擔保,向首期付款比例低於30%的抵押貸款擔保,以此來降低首期付款比例,刺激抵押貸款需求,1999年,HKMC提供抵押貸款擔保92億港元;第三個階段是收購銀行的抵押貸款,發行抵押證券,真正開始抵押貸款證券化。相信香港會像其他一些已開始采用美國住宅證券化模式的國家和地區一樣,其按揭證券市場會以超常的速度發展,並對香港的住房金融體係產生深遠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