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同作用和良好的創新環境是影響地區創新能力的重要因素。盡管蘭州市擁有全省最雄厚的科技資源,但較多科技資源仍處於低效運作,如蘭州地區雖然有科學儀器協作共用網,然而設備共享使用率並不高,一些科技資源由於存在不同隸屬關係,如中央、省屬、市屬等,形成條塊分割、互相封閉局麵,難以實現共享,大大減弱了蘭州市的科技輻射力和帶動力,製約自主創新能力進一步增強。
四、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對策建議
徐守盛省長在甘肅省2007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 “實施自主創新戰略,推進建設創新型社會”,到2020年要初步建成創新型甘肅。基本實現甘肅省由主要依靠資源消耗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向主要依靠科技創新推動經濟社會的轉變;形成產學研結合的區域創新體係,創新能力顯著增強,以支撐經濟社會發展需求。
1.加快構建甘肅省自主創新體係。
首先,通過政府宏觀調控,促進自主創新在重點領域的突破。製定科技自主創新的專項規劃。引導社會科技資源流向區域自主創新的重點領域,如新材料、生物製藥、先進製造、環保和資源綜合利用等高技術產業領域等,力爭取得重大突破。其次,加快構築技術高地和科技成果產業化基地。發揮科研機構、高等學校和企業的基礎和優勢,建成100個左右具有學科特色和適應產業優勢的國家級、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重點實驗室。再次,推動合作創新。要善於利用在甘大學和國家科研院所的科技力量,要善於與區域外形成良好的合作關係。共建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實驗室或技術創新團隊和創新人才培養基地。第四,大幅度提高國家大學科技園和省校共建大學科技園的自主創新能力和建設水平。第五,優化甘肅省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加快推進研究實驗基地和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共享平台、科學數據共享平台、網絡科技環境平台、成果轉化公共服務平台建設。
2.推進科技管理體製改革。
建立完善科技工作領導協調機製,完善科技工作目標責任製,建立科技工作考評、激勵和監督的長效機製;建立健全科技決策機製,強化政府對科技發展的總體部署和宏觀統籌;建立健全科技宏觀協調機製,改進科技計劃管理方式,充分發揮部門在計劃管理和項目實施管理中的作用;改革科技評審與評估製度;改革科技成果評價和獎勵製度。
3.持續增加科技投入,提高科技投入效益。
確保全社會研發投入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逐年提高,企業研發投入占全社會開發投入的比例大幅度提高;對從事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社會公益研究的科研機構,給予相對穩定的支持,加大對基礎性研究和社會公益類科研機構的穩定投入力度;持續增加財政科技投入,保證科技經費的增長幅度明顯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幅度,逐步提高財政性科技投入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加大對技術高地、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科技基礎設施和條件平台建設以及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財政支持。
4.積極培養創新型科技人才。
實施有利於創新人才成長和充分發揮作用的政策,鼓勵基礎研究和發明創造,增加設立甘肅省自然科學獎和甘肅省技術發明獎,製定落實知識、技術、管理等要素參與分配等激勵政策;加快拔尖人才、學科帶頭人和主要產業領域科技領軍人才培養,依托重大科研和建設項目、重點學科和科研基地建設以及國內外科技交流與合作項目,大力培養和引進急需的各類科技人才,培養選拔一批高層次創新人才,充實在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或重點實驗室設立的甘肅省特聘科技專家崗位;鼓勵引導高等學校的科技人員進入市場創新創業或麵向農村開展技術創新服務,並取得合理報酬;加大對創新人才的資金投入,提高科技項目和科技預算中的人員經費比例,設立創新人才培養和出國學習研究專項資金。
5.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自主創新體製。
甘肅要整合科技資源為企業技術創新服務。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向企業全麵開放。完善技術轉移機製,促進企業的技術集成與應用,建立健全知識產權激勵機製和知識產權交易製度;大力發展為企業服務的各類科技中介服務機構,促進企業與高等學校之間知識流動和技術轉移。
促進確立企業技術創新的主體地位。落實企業技術創新激勵政策,鼓勵企業加大技術創新投入,支持以企業技術研發中心為載體,整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的科技人才,組建產學研聯盟,在影響產業競爭力的重點領域加大攻關研究和技術開發,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專利和標準。
大力發展科技型中小企業,貫徹落實國家關於企業技術創新的信貸、稅收和市場準入等激勵政策,通過國家級和省級中小企業創新基金、農業重大成果轉化資金、重大科技計劃項目和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等,支持引導中小企業、民營科技企業加強新產品和新技術開發,提高企業技術水平和產品競爭力。大力提高蘭州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科技同區的自主創新能力和發展速度,加快建設有色金屬新材料產業化基地、生物醫藥科技園、石化工業科技園和大學科技園,實施集群創新,形成產業集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