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無力回天(1)(1 / 1)

繼兩樁血案之後,唐縱的麵前又堆積了許多令人頭痛的問題。第一樁令唐縱茶飯無味的事情就是警保合一的問題。他雖然早有謀劃,處心積慮地想把警察和保安團隊一起抓到手中,成為蔣介石統治區後方鎮壓人民的強大力量,以此來博得蔣介石的好感,為他的進一步高升堆砌基石。但在實行起來困難重重,令唐縱頭痛不已。

國民政府1947年3月前後正式通過法令,改組各省警務處,和各省保安處合並成立警保處,但是一直到1949年全國歡慶解放之時,唐縱的這一如意算盤也始終沒有實現,雖然他以警察總署長兼保安局長身份來執行這一改組任務,無奈天不作美、人生不測,仍舊行不通。各省府的主席雖然表麵上唯唯諾諾但暗中卻一直反對,他們不舍得把這塊好肉吐出來,就采取了拖延的辦法,遲遲不肯把兩處合並,保安權仍舊牢牢抓在他們手中。因為各個省的主席都把保安團看作自己的命根子,無論如何也不肯放手。當時各保安團的經費是當地政府負責,各省主席乘機以此要挾,如果要把保安團劃給警保處,就請中央掏國庫撥支經費。

唐縱為了實現這一夢想,親自跑到浙江、福建等省去商談,希望有幾個省能率先做到真正的警保合一,結果很不幸地四處碰壁。他不得不退而求其次,寄希望於由警保處掌握到各縣的保安隊。然而這一讓步讓唐縱傷心的是,僅僅得到表麵上的同意,實行起來仍是紛擾四起。各個縣的縣長也同省主席的心思一樣,認為自己總得抓住縣保安隊這一點點實力才行。

如此一來,各縣又連續不斷地發生警察與保安隊爭權的衝突,唐縱被這些問題攪得心亂如麻,夜不能寐,他後來隻好擬定了一個“警保自衛隊職務劃分辦法”,上報蔣介石後由內政部通令各省施行。這個辦法主要是規定各縣(包括省轄市)城區治安與清查戶口等工作由警察擔任;重要據點與交通線的保護,以及配合國民黨正規軍隊或保安團對零星人民武裝的“清剿”工作由保安隊負責。對於各鄉村的防禦和要道口出入行人的檢查和鄉村戶口的檢查,則由各地民眾自衛隊負責。

這個辦法實質上又恢複了過去“警保分治”的狀況。鬧了許久,令唐縱心怯力虧的警保合一的計劃無形中變成了曇花一現,隻留下一個空名,而且有些省份甚至連名義上的合並工作也並沒有實現。

第二件令唐縱心煩意亂的事是,警察不能免除兵役的問題。唐縱走馬上任警察總署長之後,曾經提出一個非常動聽的口號來說明警察工作何其重要。他四處遊說宣揚“新中國成立時期警察比軍隊更為重要”。言下之意,警察可以不服兵役。

然而在這個問題上唐縱不僅大傷腦筋而且徹底失望了。因為蔣介石在抗戰勝利後根本不是在作新中國成立的打算,而是要堅決發動全國反共的內戰。打仗是需要許多人充當炮灰的,警察大多是適齡壯丁。許多人千思百想怕被征兵而當了警察,以為可以免除兵役。但各個省的征兵機關卻不理這套,照樣應征這些警察入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