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是社會主義製度的經濟基礎,非社會主義國家不存在國有企業,隻有公營企業;國有企業的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直接結合,公營企業的勞動者與生產資料間接結合;國有企業主要設立於競爭性領域,公營企業主要設立於非競爭性領域;國有企業的改革要求是政企分開,公營企業的基本特征是政企不分;國有企業屬全民所有,公營企業歸屬各級政府所有;設立國有企業的目的是創建新的社會製度,設立公營企業的目的是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明確區分國有企業與公營企業,並明確地將目前處於非競爭性領域的國有企業製度演化為規範的具有國家一般性質要求的公營企業,對於中國堅持社會主義性質的國有企業改革和建設現代規範的市場經濟,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
將國有企業等同於公營企業,在理論上,已對改革實踐造成了一定的阻礙。國有企業改革是社會主義製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是經濟體製改革的中心環節,是堅持和發展社會主義公有製經濟的核心要求,將其與非公有製的公營企業設立混同,使國有企業改革完全成為製度演化,是無論如何也走不通社會主義改革之路的,而且,也無法規範地發揮公營企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作用。現在,理論界已注重研究“新型國有企業”現象,提出其類型分析和對其進行典型的特征認識(金碚、黃群慧,2005)。然而,國有企業不論怎樣創新,也與傳統的國有企業一脈相傳,要屬於國有企業範疇,而不能摒棄或改變國有企業的性質。事實上,目前中國經濟界關於國有企業改革的討論,在很大程度上已轉成為對公營企業的研究,普遍認為中國的改革應借鑒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的經驗,這對堅持改革產生了十分不利的影響。認為國有企業可以從一般競爭性行業中退出的看法已被廣泛接受,集中反映了改革的走向問題。同其他國家一樣,中國也需要設立公營企業,但公營企業不是國有企業,在經濟成分的劃分上,這是一定要清楚的。任何人都不能隻憑主觀臆斷混淆這兩種不同性質的企業。
從公有製的實現形式講,作為社會主義經濟成分存在的國有企業與非公有製的公營企業之間的區別是不容抹煞的。
一、國有企業隻存在於社會主義國家
國有企業是社會主義全民所有製性質的,是社會主義國家製度建立的經濟基礎,是有別於資本主義經濟原則而創立的社會主義經濟成分,因此,國有企業隻存在於社會主義國家,不可能存在於非社會主義國家。
在世界各個國家,即所有的社會主義國家和非社會主義國家,普遍存在的是公營企業,又稱政府企業或公共企業、公企業。公營企業具有國家一般性質,表現國家經濟管理的共性。歐洲共同體在1980年的法規指南中明確地對各個國家都存在的公營企業,即政府企業界定為:政府當局可以憑借它對企業的所有權、控股權或管理條例,對其施加直接或間接支配性影響的企業,而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王開國,1995)。
在非社會主義國家,不存在國有企業,隻存在公營企業;而在社會主義國家,既存在國有企業,又存在公營企業。非社會主義國家不存在國有企業,是因為國有企業屬於公有製經濟成分,是社會主義性質的企業,與其國家製度格格不入。社會主義國家存在公營企業,是因為社會主義國家除了具有社會主義製度特性之外,也具有國家一般性,即具有國家一般管理要求的共性,所以,社會主義國家也可以同非社會主義國家一樣存在表現國家經濟管理共性要求的公營企業。隻是必須明確,不能因為社會主義國家可以存在與非社會主義國家一樣性質的公營企業,就將社會主義國家特性表現的國有企業混同於公營企業。在企業性質的問題上不做區分,即在國有企業與公營企業的性質上搞趨同,實質是在混淆社會主義與非社會主義的基本區別。
在現時代,非社會主義國家不願意發展社會主義性質的國有企業,即使是在社會主義國家,國有企業改革也麵臨著重重困難。沒有人認為非社會主義國家的公營企業是社會主義性質的,同樣,也沒有人認為社會主義國家的國有企業是非社會主義性質的。應該說,認為一切市場經濟國家都普遍存在國有企業的表述是不準確的(張連城,2005)。準確地講,是一切市場經濟國家都普遍存在公營企業。
公營企業不可與國有企業相提並論,魚目混珠。在人類社會發展的現階段,由於有國家的存在,因此公營企業是普遍存在的。而社會主義國家是現階段國家中的極少數,是新的社會製度的探索,並且是由於創立了國有企業才存在的,是國有企業的性質決定了社會主義國家的性質。公營企業是起不到這種決定作用的,不能要求公營企業也起到決定社會主義製度存在的作用,不能以公營企業代替國有企業起這種決定作用。公營企業可以存在於社會主義國家之中,但社會主義國家的性質卻不由公營企業的存在而決定,凡是社會主義製度的國家,一定要以公有製經濟為基礎,即一定要以公有製性質的國有企業的存在為基礎。在這一點上,容不得絲毫的偏差,如果不能分辨兩種不同性質企業的區別,那就無法堅持社會主義性質的國有企業改革。
國有企業作為一種經濟基礎的存在,隻能反映社會主義國家的特性,即國有企業表現的是其他非社會主義性質企業不具有的特殊性質。因此,無論何時,國有企業都隻能存在於社會主義國家。中國目前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具有社會主義國家的基本性質特征,所以,中國設立的國有企業是社會主義性質的,是決定社會主義製度存在的,不能將中國的國有企業等同於其他國家的公營企業,即不能將其他國家的公營企業稱之為國有企業,簡單地改變其他國家公營企業的稱謂是不解決任何問題的,隻能是搞亂中國的國有企業改革。現在的情況已經是這樣了,幾乎所有的研究都不再區分中國的國有企業與其他國家的公營企業的區別,甚至是將其他國家的公營企業也稱之為國有企業,以此將兩種不同性質的企業在名稱上統一起來。這實際上隻說明理論研究的邏輯要求在這方麵已沒有任何存在的空間了。
中國需要有公營企業,但中國的社會主義經濟改革卻不涉及公營企業,隻是要進行國有企業的改革。隻要明確國有企業是社會主義性質的,那麼就是說從非社會主義國家找不到中國國有企業改革的借鑒模式,即非社會主義國家進行的政府投資企業的改革模式,隻能是對中國的公營企業設立起借鑒作用,是不能用在中國的國有企業改革之上。如果中國能夠從其他社會主義國家借鑒國有企業改革經驗,那當然是好事,若中國無法從其他社會主義國家取得這種經驗,那就隻能是自己創造這方麵的經驗,而不能再有依賴他國經驗的想法。明確國有企業隻存在於社會主義國家是一個基本點,在邏輯上對這一問題是不容爭辯的。在改革已走過漫長的道路之後,應回到這個基本點,要理性地認識,中國的國有企業改革是社會主義性質的改革,不是公營企業改革。相反,英國前首相撒切爾夫人執政時搞的民營化是英國的公營企業民營化,而不是社會主義性質的國有企業民營化。
二、國有企業以人為本
社會主義性質的國有企業相比資本主義性質的企業,實現了生產方式的根本變革,其勞動者與生產資料是直接結合的,而不是間接結合的。在資本主義性質的企業,無論企業是以何種形式存在,其生產方式均是勞動者與生產資料間接結合,也就是說,勞動者是與生產資料的所有權相分離的,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要與生產資料結合,但都是與不屬於勞動者的生產資料結合,這種間接表現為使用生產資料的勞動者並不對生產資料擁有所有權。而社會主義性質的國有企業在這一點上改變了勞動者的身份,勞動者是所有者的組成部分,他們在生產過程中是以所有者成員的身份與生產資料結合的,所以,他們與生產資料的結合是直接的結合,沒有所有權缺失的阻礙。
公營企業的勞動者與生產資料是間接結合的。不論是非社會主義國家的公營企業,還是社會主義國家的公營企業,其生產方式都是屬於資本主義性質的,勞動者並不是生產資料的所有者成員,他們仍然隻能是與生產資料間接結合。正由於公營企業的生產方式是屬於資本主義性質的,不同於社會主義的生產方式,所以,公營企業與國有企業是有嚴格區別的,是不容相混的。生產方式的區分是根本性的區分,是抽象的但確定的區分,不能因其抽象而否認區分的存在,其區分的確定性是無可懷疑的,這也是社會主義理論的一種確定性的表述,無此區分,即無社會主義經濟與資本主義經濟的基本區別了。
區分國有企業與公營企業的生產方式不同具有重要的實踐意義。在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直接結合的條件下,勞動者是企業的主人翁,即在國有企業中勞動者是當家做主的。而在公營企業中,由於勞動者與生產資料是間接結合的,勞動者仍然是被雇傭者,仍然不是企業的主人,仍然在企業是處於被支配的地位。一個是將勞動者作為主人,一個是將勞動者作為雇傭者,這是兩種性質企業對於勞動者的不同態度表現。在國有企業,勞動者是說了算的;而在公營企業,勞動者不能把握自己在企業的命運。勞動者在國有企業是主人,國有企業的經營要以勞動者為本,即要以人為本。這與公營企業的經營仍是以資為本截然不同。雖然公營企業也不同於民營企業,但是在資本起支配作用的運營機製上還是與民營企業一致的。而國有企業的產生已超出了資本起支配作用的曆史規定性,是以人為本運營的。因而,不能用民營企業的經營原則,也不能用公營企業的經營原則評判國有企業的經營,這是有不同的運營機製為內在區別的,若混為一談是對客觀的事實區別的無視。也就是說,在現階段,除了社會主義性質的國有企業,無論在哪一個國家,公營企業和民營企業的經營都還做不到以人為本。
以人為本的國有企業,要維護人本的利益,企業的生產資料是為人服務的。搞好企業是為了人,是為了企業的全體勞動者。因此,國有企業就不能抽象地講為了企業而犧牲勞動者的利益,即國有企業是為勞動者的生存創辦的新型企業,是不同於資本主義性質的以資為本的企業。人即勞動者是企業服務之本,是企業創辦及發展的緣由,無論企業興衰,都要首先考慮勞動者的利益要求。在國有企業的經營中,不允許為了企業的發展而排斥勞動者。如果企業搞好了,而勞動者都被迫離開了企業,那就不是國有企業了,不然,就解釋不了搞好企業是為了什麼。國有企業是以人為本的,是以勞動者為本的,是要讓勞動者當家做主的,怎麼可能將主人翁排斥到本企業之外去呢?任何違背以人為本宗旨的行為都是不符合國有企業的社會主義性質要求的。有人認為,這是養懶人的做法。事實上,普天下沒有懶人,隻有不懂得生存壓力的人,一旦懂得或體察到了生存壓力,任何人都不會懶的。所以,在具有先進覺悟的前提下,創辦國有企業,不會養懶人,隻會創造出更高的效率。這是有體製保障的,並不是盲目實現的。
然而,公營企業雖是政府辦的企業,也無法完全照顧勞動者利益。倘若政府改變調節方略,可能有些公營企業就會被賣掉或解體。公營企業也要按資本原則辦事,勞動者是處在從屬於資本的地位,這與國有企業的以人為本是完全不同的企業觀。在公營企業的經營中,既要完成政府交給的任務,又要符合市場的原則,能最少地使用勞動者,就隻能按最少的數量用人,不會因人做事,更不會為了勞動者的就業需要而無端延長企業生命。如果企業經營不善,公營企業也可以大量裁人,甚至可以全部換人。這就是由勞動者是間接地與生產資料結合而決定的。在這種機製下,企業首先要考慮的是完成政府指派的任務,勞動者是為企業工作的,企業解雇勞動者無可厚非,這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是正常的,是允許的。隻是不能將公營企業的這種機製擴展到國有企業。在社會主義國家,國有企業原則上不允許排斥勞動者,為了企業而犧牲勞動者的工作權利。而公營企業不以勞動者為本,與國有企業相比,存在用人原則的根本性差別。
三、國有企業的經營是競爭性的
按照改革設定的目的,國有企業的經營範圍應主要在競爭性領域。改革後的國有企業應是市場經濟中獨立的商品生產者或經營者,應參與市場競爭,並要在市場競爭中保持生存能力。因而,在經營範圍上,國有企業與公營企業也是截然不同的。在目前各個市場經濟國家,設立的公營企業規模與數量可能有很大的差異,但在經營範圍大的方麵是基本一致的,都主要是在非競爭性領域,很少或是說隻有例外情況是涉及競爭性領域。在非社會主義國家,由於沒有國有企業,隻有公營企業,基本上公營企業隻限於在非競爭性領域經營,在競爭性領域經營的都是民營企業,公營企業與民營企業的經濟範圍分界是比較清楚的,至於在特定的條件下,民營企業也進入非競爭性領域經營,那不是主流,至少在基本的經營領域的區分上可以略而不論。而在社會主義國家,既存在國有企業,又有公營企業,國有企業應主要在競爭性領域經營,公營企業應主要在非競爭性領域經營,可能存在少量的經營範圍交叉的情況,但這種跨領域的交叉經營情況也不是主流,也可以略而不計,隻明確競爭性領域存在的是國有企業,非競爭性領域存在的是公營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