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大部分民企老板都有一種“我的地盤我做主”的心態,職業經理人試圖越俎代庖,替對方規劃一個方向、製定一套戰略,以為別人就可以聽憑你擺布,那隻是一廂情願的幻想。現實中,民企老板內心裏對於職業經理人的定位,大多隻希望他們以“管家”的身份出現,希望職業經理人單純地“理事”,而不是“當家”,更不要“做主”;希望他們不要試圖做戰略家,而是單純地做一個戰役的策劃者、組織者、指揮者,給予他們的空間也隻限於調動自己職權範圍內可以調動的資源,去精心組織一場場具體的攻堅戰役,或者將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研究戰役與戰術方麵。至於企業發展戰略的製定,大多數老板並不希望“管家”們參與進來。於是,在“管家”與民營企業主之間,實際上橫亙著一條看不見的鴻溝,職業經理人隻有清楚自己的權責範圍,有意識地自覺退守底線,保持距離,注意刹車,心甘情願地將自己定位於執行者、操作者的角色,雙方才能和諧地相處下去。
2.老板的授權與專權
在民營企業,老板隨時可以向下侵權,事事可以發號施令。其中的緣由,一是老板認為企業屬於自己所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在自己的地盤上,任何事情理所當然地應該自己說了算,大事小事由自己號令本屬天經地義。二是老板總認為自己對企業更熟悉,除了自己號令起來更有效率之外,出於內心深處對“管家”不能完全放心放手的顧慮心理,便自覺不自覺地包辦代理。三是老板潛意識裏總希望從“管家”身上看到自己的某種影子,既想“管住”職業經理人,讓他們按自己心目中的思路、按自己過去的樣子去操作,又想讓他把事情做得更好。這種本身自相矛盾的心態,最終必然導致老板對“管家”牽而不放,或收收放放的怪象。在這種微妙的狀態下,“管家”抱怨權力被侵,擅自做主,必然會引起老板的猜忌。
在具體問題的處理上,職業經理人往往認為有益於企業發展的行為就一味地堅持,不利於企業發展的做法就應該堅決地否定。而站在老板的角度,他們首先需要的不是如何去創造新的成功,而是首先要鞏固原有的成果,懂得如何避免失敗。有時老板即使明知職業經理人的做法完全正確,但出於各種因素的綜合考慮,甚至隻是為了顯示自己才是企業真正的主人,顯示至高無上的“皇權”無所不在,也會斷然否決這些正確的想法和做法,哪怕因此犧牲掉“管家”也在所不惜。
在任何一家民營企業,職業經理人為了生存,不得不想方設法突出自己的政績,有時甚至表現為明顯的短期行為,這也是大勢所迫,身不由己。因為職業經理人沒有短期內讓老板或股東們看得見的政績,就直接影響到自身的生存和去留。
有些公司也有明確的表麵授權,比如,老板和“管家”分別對人事權的控製:主管一級的職員你可以炒掉他,但你必須事後知會,事後報告我;經理一級的職員你也可以炒掉,但你必須由我來批準,這是明規則;一些特殊身份的小職員盡管在你的管轄範圍內,但你也不能隨便炒掉,這就是不成文的潛規則了。再如財務控製權:你可以審批核準小型計劃,核銷小筆支出,老板不用擔心你越權。因為有財務人員在背後時刻監督著你,你也越不了權。而大額支出必須由我來審批,你更不可能越權,這也是明規則。但有些特殊人士,看起來隻是一名小小職員,而他們的支出你就不能不批,他們的好處你就不能不給。你動了他們的“奶酪”,他們甚至可以動了你的飯碗,這就是潛規則!
更多的時候,在你尚不知情的情況下,老板越過你直接簽署了某個決定,你能擺到桌麵上責怪老板侵了你的權?你讓他別管該你管的事,他就會端走該你吃的飯!
明智的“管家”清楚自己的權責定位,對於老板有意無意的侵權行為除了“難得糊塗”之外,始終固守著自己不向上越權的底線,並且能分清哪些事事前要請示,哪些事中途要報告,哪些事事後要知會。
3.公司的順境與逆境
順境之下,企業的一切矛盾,一切觀念上的分歧和行為上的衝突,常常被豐厚的利潤與白花花的銀子所掩蓋。因此老板們可以忽略不計“管家”在態度、做法上的輕慢行為,甚至還可以大度到原諒對方在工作上的“大不敬”行為。然而,一旦世事發生變化,比如業績下滑,利潤減少,發生意外事故,老板就會對“管家”橫挑鼻子豎挑眼,左看也不是,右看也不對,做事也不對,不做事更不對,甚至一舉手、一投足都處處顯出不順眼的地方。
此時的“管家”實則成了不折不扣的冤大頭,方向路線由老板確定,“管家”隻是具體的執行者,卻要承擔經營失策的全部責任,甚至成為錯誤路線的替罪羊或犧牲品。此時的“管家”隻能無奈地定位自己於若即若離之中了,也就無法盡職盡責地完成崗位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