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對代理層的直接評價與監督。對企業監督的內容除了企業經營過程中的各項指標之外,對企業代理層的直接評價也逐步成為重點。近年來,國外一些研究機構對董事會治理的評價更趨於全麵性和係統性。
全美公司董事聯合會(NACD)認為,公司治理結構中最重要、也最困難的問題就是董事會建設、董事本身專業素質以及如何建立一套評價董事會的製度與標準的問題。因此,對董事會評價的關鍵因素確定為:確保獨立董事的控製權,設定評價程序和目標,為公司和董事會製定評估程序,確保坦誠、保密和信任,定期評議評估程序,向股東披露評估步驟和標準。評估的有效性在於區分董事會和管理層權力,董事間相互作用的有效性,董事教育與發展。
美國標準普爾(STANDARD AND POOR)的公司治理評價指標體係比較有影響,並逐步被市場所認同。該指標對董事會的評價內容主要體現在董事會的結構與運作上,具體包括:董事會的結構和組成、董事會職能和有效性、外部董事的職能和獨立性、董事和高層管理人員的薪酬評價和任免政策等,並相應地確定了關鍵分析要素和標準,如董事會結構和組成的標準是應當確保全體股東的利益被公平、客觀地代表,關鍵分析要素為董事會的人員數量和組成、董事會的領導和委員會、有投票權人的代表等。
美國《商業周刊》更熱衷於董事會的質量評價。2002年根據董事會的獨立性、董事的素質、董事持有的股份、董事會的活動質量等16個標準,評出美國最佳與最差的公司董事會。
歐洲戴米諾公司(DEMINOR)對董事會的評價因素為董事會的結構和功能,包括獨立董事和董事會主席與CEO關係、董事會的選舉、董事酬金、董事會委員會的運作與權利等。
亞洲裏昂證券(CLSA)在2000年對25個新興市場國家的495家上市公司進行公司治理評價,其評價指標包括57個,對於董事會行為的評價主要是從董事會的獨立性和問責性兩個方麵來進行的。
綜上所述,對董事及董事會的評價逐步成為國際上對企業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國外董事會的評價指標體係基於完善的法規基礎和董事會自身建設較為成熟的條件而建立,這些評價係統都能夠從不同的側重點對董事會治理狀況進行客觀評價。
4.對企業監督檢查的基本工具。從各國實踐情況看,對企業監督工具主要包括三層含義:一是指企業經營管理中必須遵照執行的、體現了政府意誌且與法律法規緊密相連的一係列政策法規、製度及規則,如會計法、財務通則、會計準則、會計製度等;二是指監督檢查工作經常運用或參考的理論與方法體係,如財務分析理論、會計核算方法等;三是已經存在的可供借鑒或直接利用的各種監督手段,如審計查賬、稅務稽查等。
根據監督檢查的特性及實用需要,國際常用的監督工具主要包括:財務管理工具、會計核算工具、審計查賬工具、稅務稽查工具、金融監管工具、證券監管工具等。各種工具具有不同的實用功能及應用特點。
(三)對企業進行監督檢查的指標體係
國內外出資人對企業監督的主要目標是保證企業價值即股東財富的最大化。為了保證此目標的實現,出資人從財務、戰略、企業治理等多個方麵來評價和考核企業的經營情況,相應地產生了不斷完善的企業業績評價指標體係。這些指標體係可以按不同的標準分為財務指標和非財務指標、定量指標和定性指標。隨著指標體係的不斷完善,財務指標和非財務指標、定量指標和定性指標都同顯重要。
1.國有資本金效績評價指標體係。1999年6月1日,財政部、國家經貿委、人事部、國家計委等4個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國有資本金效績評價規則》和《國有資本金效績評價操作細則》(財政部財統字[1999]2號)。該規則包括8項基本指標、16項修正指標和8項評議指標,分別從財務效益、資產運營、償債能力和發展能力4個主要方麵對企業業績進行綜合評價。2002年3月,財政部、國家經貿委、中央企業工委、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和國家計委又對這套指標體係進行了修訂,修訂後的修正指標由原先的16個減為12個。該體係按照定量指標權重80%、定性指標權重20%,計算出綜合評價得分,評價結果分為優(A)、良(B)、中(C)、低(D)、差(E)五種類型,不同類型中的不同差異采用在字母後標注“+、-”號的方式表示。這樣分出10個級別,優:A+ +、A+、A;良:B+、B、B-;中:C、C-;低:D;差:E。評價結果主要運用於同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決策管理參考依據;企業領導人員管理部門考核獎懲依據;反饋企業改進管理參考;為政府其他機構提供信息谘詢和參考。
這一指標體係要求對企業的評價要“以資本運營效益為核心,采用多層次指標體係和采取多因素逐項修正的方法,運用係統論、運籌學和數理統計的基本原理,實行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相結合”。設計思路比較縝密,定量與定性相結合,且明確了定量與定性的權重。這對進一步完善監事會監督檢查指標體係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2.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指標體係。2003年11月,國資委頒布了《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該辦法第1條和第5條分別指出,“為了切實履行企業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維護所有者權益,落實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建立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製……”“按照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以及資本收益最大化和可持續發展的要求,依法考核企業負責人的經營業績”。按照該辦法,考核指標分年度經營業績考核和任期經營業績考核指標兩部分,考核結果分為A、B、C、D、E五個級別。年度經營業績指標包括基本指標和分類指標,基本指標包括年度利潤指標和淨資產收益率指標,分類指標根據具體企業情況在責任書中確定:“國資委經審計並經審核的企業財務決算報告和經審查的統計數據,結合企業負責人年度總結分析報告,並聽取監事會對企業的年度評價意見,對企業負責人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形成企業負責人年度經營業績考核與獎懲意見。”任期經營業績考核以三年為考核期,特殊情況需調整的由國資委決定,其指標也分為基本指標和分類指標,基本指標包括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和三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分類指標根據具體企業情況在責任書中確定,形成任期經營業績考核與獎懲意見的程序基本等同年度經營業績考核。
該指標體係的基本指標簡單,易操作,對監事會監督檢查指標體係的修訂具有參考意義。但其分類指標容易摻雜人為因素,企業內部人掌握著更多的主動,處於討價還價的有利位置;年度考核和定為三年的任期考核中長期因素考慮不足。這些也是監事會監督檢查指標體係所應著力避免的。
3.對企業監督檢查的經濟增加值指標體係。經濟增加值指標(EVA)是由美國思騰思特管理谘詢公司(STERN STEWART&CO。)於1991年提出的用於評價企業財務經營業績的指標。在企業經營權與管理權分離的條件下,如何有效地評價企業的經營業績及向出資人提供投資回報,使管理者的報酬與其真實的經營業績掛鉤,以達到有效地激勵和約束管理者,降低委托代理成本,提高經濟運行效率的目的,成為現代經濟學和管理學理論與實踐中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也是一個極難解決的問題。有很多企業的財務報表及相關的財務分析指標均顯示出良好的業績狀況,但企業的價值卻在下跌,顯然,傳統的用於衡量企業經營業績的財務指標不能很好地反映企業的真實經營業績,經濟增加值指標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產生的。
經濟增加值指標的參考意義在於:既反映企業當前的經營收益狀況,也比較注重企業經營的長期行為,注重了企業的持續發展能力,這與監事會監督檢查指標體係中設立對企業持續發展能力的評價指標是一致的。EVA明確地考慮了資本成本,特別是其中的股權資本成本,避免了淨資產收益率等傳統會計指標的先天不足。
4.對企業監督檢查的平衡計分卡指標體係。平衡計分卡起源於1990年畢馬威(KPMG)的研究機構諾蘭諾頓研究所(NOLAN NORTON INSTITUTE)讚助長達一年、數家公司共同參與的一個研究計劃,叫做“未來的組織績效衡量方法”。經過研究小組反複討論,他們認為過分依賴概括性財務績效衡量,會妨礙企業創造未來經濟價值的能力,新的評價指標體係應圍繞著四個層麵:財務、客戶、內部程序、學習與成長,稱之為平衡計分卡。平衡計分卡指標體係在美國的會計理論與實務界均得到了廣泛的重視與研究。
平衡計分卡指標體係以財務層麵的指標體係為根本,實現了財務指標與非財務指標、定量指標與定性指標結合的企業戰略經營業績的評價。它實現了指標體係四個層麵的緊密因果鏈聯係。因果鏈條充滿了計分卡的各個方麵。它還實現了戰略目標的戰略轉換,體現了短期目標與長期目標相結合,短期目標為長期目標服務的目的。
(四)監事會監督檢查企業指標體係的現狀
1.監督檢查指標體係的形成及發展。我國國有經濟經過半個多世紀的發展,經曆了計劃經濟、有計劃的商品經濟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三個階段,國有經濟的微觀實現形式發生很大變化。1998年,中央政府為加強對國有企業的監督和管理,實現國有企業三年脫困目標,探索建立了對企業國有資產進行專門監督檢查的專職隊伍和工作製度。7年多來,逐步從稽察特派員製度過渡到外派監事會製度。這項製度的建立,對於緩解企業與出資人信息不對稱問題,客觀、真實評價企業經營成果,維護所有者權益,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起到了重要作用。與此相對應,國有企業監督檢查指標體係的發展也大體經曆了兩個階段:一是稽察特派員時期的指標體係初創階段,以企業財務監督為核心,重點檢查企業負責人違法違紀和國有資產流失問題,圍繞此重點初步建立起一套指標體係與工作製度;二是外派監事會製度建立後,在繼續堅持以財務監督為核心的基礎上,2000年7月,國有企業監事會工作辦公室印發了《國有企業監督評價指標體係》(國監辦發[2000]9號),成為監事會監督檢查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國有企業監督評價指標體係》主要涉及國有企業資產與經營狀況評價、國有企業組織結構評價、國有企業內部管理與控製製度評價以及企業領導人員評價四個方麵的內容,每項內容下又進一步細化為多項指標。實踐中,為適應監事會監督檢查工作重點的轉移,監事會監督檢查指標體係也在不斷補充調整。2004年,隨著監督檢查工作重點開始轉移到評價企業經營管理和經營業績上來,指標體係又增加了反映企業清產核資情況、改革發展情況等方麵的相關指標,取消了“企業經營效績情況表”中“不良資產比率”指標,在“淨資產收益率”指標之後增加“股東權益收益率”指標,逐步形成了一套比較貼近監督實際、操作性較強的監督檢查指標體係。
2.現行的監事會監督檢查指標體係。
第一,企業財務狀況及損益情況,共有8項指標:資產總額、負債總額、所有者權益、少數股東權益、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淨利潤和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每項指標都要列示檢查年度、上年度和上上年度三年的情況,檢查年度數據中,將企業自報數據和檢查調整後的數據進行對比分析,評價企業財務狀況及損益情況。
第二,企業經營業績評價指標,共有13項內容:資本保值增值率、淨資產收益率、總資產報酬率、主營業務利潤率、成本費用利潤率、總資產周轉率、流動資產周轉率、不良資產比率、資產負債率、已獲利息倍數、速動比率、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和技術投入比率。主要是從企業的獲利能力、資產運營能力、償債能力和資本保值增值四個方麵,評價檢查年度企業的經營業績。
獲利能力的評價著重說明企業的利潤來源,企業主營業務獲利能力和成本費用情況;償債能力評價要結合企業資產負債結構、淨現金流、或有負債等情況進行分析;資產運營能力評價側重於分析企業總資產、流動資產周轉次數及其構成;國有資本保值增值評價要比較分析企業自報數和監事會檢查調整後的情況,說明調整原因,未能實現保值增值的企業應分析具體的原因。
第三,企業管理和改革發展評價,主要有3項內容。管理評價,從集團公司的角度出發,根據企業的發展階段和行業管理規律,對企業的經營行為、管理現狀及改進情況進行綜合分析評價;改革評價,圍繞企業近期實施的重大改革舉措,分析評價企業兼並重組、改製、產權轉讓、預算管理、業績考核、年薪製等實施情況;持續發展能力評價,評價企業持續發展能力一般應結合財務狀況及變化趨勢、企業主導產品的市場地位及變化趨勢,技術、人力資源和管理情況,以及行業發展政策等外部因素,簡要說明企業持續發展能力情況,揭示企業潛在的重大風險及發展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