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交易業務處理中職責(務)分離。每項經營交易業務處理的全過程應由不同的部門或人員來完成,即交易活動的批準、執行、記錄、複核由不同的人員或機構負責。如購貨批準付款、簽發支票及支票開具付出人員應分開。
第三,經營責任與會計責任相分離。如果企業內部各經營部門同時負責會計記錄,則可能出現虛報現象,采取單獨設置財務會計部門來負責各經營部門的會計記錄和報告,可以保證信息的準確性。
實踐表明,作為企業的整體組織結構,必須既能保證各內設部門(機構)或人員的職責合理分離,又能實現提高工作效率及加強信息的溝通。為此,在會計控製程序方麵應體現以下幾項重要原則:一是企業的會計人員在業務上完全獨立,其工作隻受財務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的領導。同時,財務副總經理(以及總會計師)沒有業務管理方麵的責任。二是現金收支及保管由企業會計主管負責。三是內部審計人員直接向總經理負責。
②合理的審批手續。
第一,審批手續是企業最高管理部門製定的業務方針決策製度。企業從事經營交易活動,首先應履行嚴格的審批手續,這對於會計記錄和會計報表的真實性、可靠性有重大影響。不經過審批手續而隨意處置資產,造成資產流失、轉移等問題的可能性極大。
第二,審批手續可分為一般審批和特別審批。一般審批是對經常性經營管理業務製定方針、政策、製度和措施,企業的各級人(職)員都必須按此執行,如確定訂貨點、批準賒銷限額、備用金領用等。
特別審批是對企業的大額交易業務或特殊業務進行的逐個(項)審批。例如,超過限額的材料物品、固定資產購置、對外長期投資、企業股份轉讓等應由業務總經理或董事會審批。
但要注意的是,審批與交易活動的批準不同,批準是審批手續的執行過程。
③合理設計並使用憑證和記錄。憑證和記錄是用來記載和彙總各種經濟業務活動的書麵憑據。包括各種原始單據、賬簿及其他用以簿記的卡片、表格等,憑證和記錄是形成會計報表的直接依據,因而是內部會計控製程序的核心。
合理設計使用憑證和記錄的基本原則,一是憑證應連續編號,種類齊全,內容完整;二是交易業務發生即應盡快編製憑證和記錄。
企業應當製定憑證和記錄的製度說明,便於使用和執行。在製度說明中應當規定:一要有憑證傳遞過程,以便提供足夠的信息,並恰當地記錄和控製資產;二要有恰當的記賬手續,對每類經濟業務都應當規定適當的記錄程序,以便一貫運用。
同時,企業製定、設計、使用憑證和記錄必須以《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和會計製度為基礎。
④資產和記錄的保護製度。資產和記錄應妥善保管。資產、記錄特別是有關憑證和賬簿丟失與損壞其後果將是很嚴重的,企業應製定和明確相應的保護手段。
⑤業務核查。
第一,一項完善的交易業務除審批(批準)執行記錄等外,其最後一道控製程序即為內部獨立核查。即對上述各個交易處理環節進行認真經常的複核。如果沒有機構和人員對業務活動進行監督和評價,內部控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則難以落實和實現。
第二,交易業務核查的一個基本特征即為獨立性,即核查人員應獨立於以前環節執行人員之外,否則,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作用就會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