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六年中2次T排名前五名的教師可不受資曆限製,直接授予一次“教學優秀獎”;六年中有1次T排名前五名的教師,可作為評選“教學優秀獎”第三項必備條件中的一大條申報“教學優秀獎”。
7)六年中有2次T排名前三名的教師可不受資曆限製,直接晉升校內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具體任職期限按蘭理工(2004)12號文件執行),六年中有1次T排名前三名的教師可在晉升校內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時,作為第四大項中的一小條參加職稱評審。
8)T排名高於全校平均通過率,作為教師年度考核“優秀”的必備條件;T排名前三名的教師,年終考核時直接定為“優秀”。
9)六年中有2次T排名列全校後3名的教師,扣發當年30%的崗位津貼,一年之內不得承擔本科生的英語教學,三年之內不得推薦出國進修。
2.外語學院的目標考核
1)對外語學院的目標考核以我校一次通過率在全省的排名作為依據。
2)我校一次通過率達到全省第一名,學院年度考核結果直接定為“優秀”,學校獎勵外語學院50萬元。
3)我校一次通過率達到全省第二名,學院年度考核結果直接定為“優秀”,學校獎勵外語學院25萬元。
4)我校一次通過率達到全省第三名,學院年度考核結果直接定為“合格”;若一次通過率比上一年高出5個百分點以上,學校為外語學院設立“進步獎”1~10萬元。
5)我校一次通過率列全省第四名以後(含第四名),學院年度考核結果直接定為“不合格”,並扣發外語學院部分崗位津貼。
6)學校獎勵金額的60%用於獎勵為CET4統考成績的提高做出較大貢獻的教師,20%用於學院,20%用於大學英語係,作為學院和係改善教學條件或學科建設的經費,不得挪作它用,具體細則由外語學院製定。
3.對學生所在學院的目標考核
1)學生所在學院的考核以“四級累計通過率”和“一次通過率”為主要依據,同時考慮“進步”的幅度。
2)以Q表示該學院畢業生當年的“四級累計通過率”,Q0表示該學院前一年的“四級累計通過率”,以R表示該學院二年級學生當年的“一次通過率”,R0表示該學院前一年的“一次通過率”,以E=(Q-Q0)+(R-R0)表示與上一年度相比較的進步值,S表示各學院當年在全校的排名。S按下式計算:
S=R+Q+E
3)學院若排名第一,學校按通過CET4的學生數,給予每生20元的獎勵;若排名第二,按通過學CET4的學生數,給予每生15元的獎勵;若排名第三,按通過CET4的學生數,給予每生10元的獎勵。
上述獎金主要用於學院組織的各類與提高英語教學質量有關的活動費用,以及獎勵為CET4統考成績的提高做出較大貢獻的輔導員和相關教職工,不得挪作它用,具體細則由各學院製定。
4)學院排名列全校後三名,學院年終綜合考核不得評優;學院連續兩年排名全校倒數第一,扣發學院人員經費的0.5%。
5)將班級和年級的英語成績和優秀班集體、優秀輔導員和班級導師的評定及工作業績考核掛鉤,具體辦法由學生處另行製訂。
4.對學生的目標考核
1)學生個人的CET4和CET6的成績作為學生評定獎學金中綜合素質測評的重要依據,學校鼓勵學生參加CET6統考並取得良好的成績。
2)從第五學期起,未通過CET4的學生均不能參加獎學金的評定。
3)從第五學期起,通過CET4作為學生入黨、三好學生評定和優秀學生幹部評選的必備條件。
八、完善CET4成績認定和管理辦法
學生畢業前CET4的成績達不到50分(該分值將隨教學質量的提高,逐步調整)者,學校將不授予學士學位。涉及學位授予的此條規定從02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