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衛虛擬財富
一大早到了辦公室,小王就顯得垂頭喪氣,早餐也沒心思吃。原來,他的《魔獸》賬號被盜後雖然被要了回來,可裏麵的財產被洗劫一空,這已是他第二次被黑了。他還不知道,國內互聯網虛擬貨幣市場規模已達數十億元,而且還在以每年超過20%的速度增長,而網上盜號行為也如影相隨,以騰訊公司為例,每年因網絡盜竊損失的QQ號、Q幣、網遊裝備等虛擬財產總值就達近千萬元。
近年來,隨著計算機網絡的發展,我國上網人數逐年遞增,網絡正在成為許多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據估計,內地網絡遊戲愛好者達到數百萬人,每天約有100萬玩家同時在線玩網絡遊戲。越來越多的人把網絡遊戲當成了他們的最愛,網絡遊戲賬號、裝備和QQ號碼、收費郵箱賬號等,成為了許多人的“虛擬財產”。
現在網絡“虛擬財產”主要有兩個來源:一個是玩家投入大量的時間、精力和金錢從遊戲中獲得。許多玩家耗費了大量的時間泡在遊戲裏,靠不停“修煉”提高自己的等級,獲得自己心儀的武器,以達到在遊戲中“叱吒風雲”的目的。二是遊戲玩家用現實中的貨幣購買。在許多遊戲交易網站上,各類遊戲裝備都有明碼標價,玩家們可以在線下交易。其他像QQ號碼、電子郵箱賬號、網絡實名等,自從實現收費注冊之後,也可以進行現實的貨幣交易。
由於這些虛擬裝備可以轉換成現實的金錢,一些具備一定技術才能的“網絡高手”就把黑手伸向了它們。但是盜竊、詐騙遊戲中使用的“貨幣”、“裝備”等虛擬財產,該如何處理,在立法、司法和學界尚屬真空地帶。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現象?關鍵在於對虛擬財產的定性存有爭議。其實,對於這些“虛擬財產”有無價值,一直眾說紛紜。
有人認為,就本質而言,網絡虛擬財產不過是存儲在網絡服務器中的各種數據和資料,而且完全是無形的,這種虛擬的財產,不能算是法律意義上的財產。因為玩遊戲積累的裝備和武器,沒有任何經濟意義,它就是用一種形式表現出來的一組數據,這些數據在電腦遊戲這個軟件裏麵運行的時候,可能是起到了某種作用,本身獨立出來,沒有任何意義。這裏麵的智力勞動是相對於整個遊戲來看的,顯然是屬於遊戲公司的網絡製作者。
但是,我們應該看到,網絡現在已經完全融入日常生活,人們可以通過網絡進行商務、消費、創作等各種活動,產生的數據普遍被認為是有價值的。“韓國明確規定,網絡遊戲中的虛擬角色和虛擬物品獨立於服務商而具有財產價值。服務商隻是為玩家的這些財產提供一個存放的場所,而無權對其作任意的修改或刪除,這種‘網財’的性質與銀行賬號中的錢財並無本質區別。”越來越多的專家學者都開始認同虛擬財產存在著其固有價值,應當受到現實的法律保護。
福州大學法學院的葉知年副教授認為,根據我國的立法精神以及民法的規定,公民的財產應受法律保護,“這裏的財產既包括有形的,也包含無形的”。而網絡虛擬財產屬於無形資產的一種,自然要受法律保護;當其受到侵犯時,向侵權人提出損害賠償要求,從法理上講沒有任何問題。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於誌剛認為,虛擬財產既可以從遊戲開發商處直接購買,也可以從虛擬的貨幣交易市場上獲得,因而虛擬財產已經具有了一般商品的屬性,其真實價值不言而喻。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劉心穩則認為,網絡玩家的虛擬財產其實是由實際財產演變過來的,玩家有實際花費,也能從這些財產中得到滿足和快樂。現在法律中雖然沒有針對保護虛擬財產的明文規定,按照《民法通則》中保護公民合法利益的精神,虛擬財產雖是虛擬的,但是產生的利益卻是實際的。
中山大學法律係講師黃巧燕則認為,對虛擬財產的界定應該區別對待。“一個人在遊戲裏獲得了一百萬、一千萬,或者在遊戲裏當了什麼王,這都不過是一種個人滿足感而已,沒有在實際生活中構成意義。”她說,“它本身就是不存在的,要求法律或個人為不存在的東西負責,我認為很可笑。”
不過,她也認為,如果虛擬財產與真實貨幣之間發生了交易行為,或者遊戲廠商開列出了正式的虛擬物品交換的價值標準,那麼這些虛擬財產就具有了現實性。“如果出現盜取,實際被盜者是損失了實際性質的財產,這就是侵犯財產權的問題了,我國早已有財產法對類似事件作出了相關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