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不參與不受法律保護的交易(1 / 1)

非法兜售“原始股”的違法行為一度非常猖獗,不少挑戰者中招受損。非法兜售“原始股”的主要形式為:l.編造公司即將在境內外上市或股票發行獲得政府批準等虛假信息,誘騙社會公眾購買所謂的“原始股”。2.非法中介機構以“投資谘詢機構”、“產權經紀公司”、“外國資本公司或投資公司駐華代表處”的名義,未經法定機關批準,向社會公眾非法買賣或代理買賣未上因此,投資者應拒絕購買這種基金。投資者買賣證券投資基金,應通過相關招募說明書或公告明示的銀行、證券公司等有代銷谘格的機構以及基金公司直銷中心辦理。

按照《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的規定,投資者從個人和非法機構手裏購買未上市公司股票等行為均屬參與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不受法律法規的保護。因參與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因此,投資者要增強風險意識,在合法的證券經營場所和機構依法認購和轉讓股票,切勿購買非法發行的“原始股”。同時,發現違法違規情形應及時向證券監管、公安、工商等部門投訴舉報,及時減少和挽回損失。

此外,還必須謹防海外非法基金傳銷式詐騙。

隨著國內基金投資的財富效應持續升溫,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和不法機構在互聯網上設立網站,向投資者兜售子虛烏有的“海外基金”,這些不法分子和不法機構以“高額回報”、“下線返利”等方式蠱惑人心,當資金累積到一定程度後,犯罪嫌疑人即關閉網站,將錢席卷一空,逃之天天。

目前,中國證監會從沒有批準過任何境外基金在中國銷售,對於“瑞士共同基金”這種所謂的“境外基金”一旦出了問題,將不受《證券法》保護,投資者資金也很難得到安全保證。